原创 黄俊涛 中南律税 2025年08月02日 07:3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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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特派员办事处(通常简称“特派办”)属于总局“派出机构”,目前一共有六处特派员办事处,分别驻北京、沈阳、上海、广州、重庆、西安。其主要职能定位在跨区域税务督察和内审,核心目标是保障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严格的执行。它不是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机构,而是侧重于对税务系统内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以下是其主要职能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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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督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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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政策执行: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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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内审:对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行政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查找执法风险和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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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督办:对税务总局部署的重大税收改革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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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整改:针对督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税务机关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跨区域税务协作和稽查协调: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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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对省(区、市)税务局及部分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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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授权,对有关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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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开展税务系统内部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工作,提出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督导:
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督察: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总结其核心特点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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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再监督”:主要职责是代表税务总局监督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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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工作范围通常覆盖多个省(区、市),解决单一省份难以协调的跨区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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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内为主”:工作对象主要是税务机关内部,而非直接面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纳税人日常办税缴费仍找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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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导压力”:确保税务总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能够有效传导、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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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落实”:核心目标是保障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简单来说,特派办就像是税务总局派驻在地方的“监督员”和“协调员”,重点盯着各地税务局是否依法依规收税、是否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内部管理是否规范、跨区域的大案子能否办得下来,从而维护全国税收秩序的统一和公平。
因此,普通纳税人在办理日常涉税业务时,通常不会直接与特派办打交道,其服务对象主要是税务机关内部。它的存在对于规范税收执法、防范税收风险、维护公平税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特派办的具体情况和分管区域:
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稽查局)是税务总局向地方派驻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督察内审工作的税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内设处室:
办公室、法制处、监管处、党建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第四大队。
2.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稽查局)是税务总局向地方派驻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督察内审工作的税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办公室、法制处、监管处、党建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稽查局)是税务总局向地方派驻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督察内审工作的税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青岛市、厦门市、宁波市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办公室、法制处、监管处、党建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稽查局)是税务总局向地方派驻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督察内审工作的税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深圳市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办公室、法制处、监管处、党建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稽查局)是税务总局向地方派驻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督察内审工作的税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办公室、法制处、监管处、党建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稽查局)是税务总局向地方派驻开展跨区域税务稽查和督察内审工作的税务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办公室、法制处、监管处、党建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
“7.25”暴力虚开普通发票团伙案件: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下发的案件线索,联合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侦大队,依法查处了“7.25”暴力虚开普通发票团伙案件。经查,刘某、袁某和蔡某3名犯罪嫌疑人结成违法团伙,设立控制77家空壳企业,向浙江、新疆、天津等20多个省市的企业及个人虚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4.6万份,涉及金额21.36亿元。目前,袁某等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理。
重庆警税联手破获“11.18”电子普票虚开案:2020年12月,重庆市警税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大数据分析选案,成功打掉盘踞在重庆、西安的电子普票虚开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获作案用电脑、打印机、物联网卡、手机等大量作案工具。经查,该虚开团伙控制空壳企业188户,向全国31个省(区、市)5173户企业或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21338份,涉案金额3.68亿元,其中虚开电子普票7769份,虚开金额达4209万元。
网络主播田小龙偷税案件: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田小龙涉嫌偷税,牵头组织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开展税务检查。经查,田小龙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服装销售中心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网店销售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73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田小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1348万元。
泉州yh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特派办下发的案源线索,查实泉州yh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存在虚构已纳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资金交易流水,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方式取得开票单位为吉水县裕达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吉水县明汉服装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虚开的55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合计51,275,368.80元,发票税额合计6,665,797.81元,价税合计57,941,166.61元。其中48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有41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取得已退税款5,898,46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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