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学生的安康成长,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安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方法。

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一〕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催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施行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第一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表格01:中学心理辅导室温馨提示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二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 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展自我意 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

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德育室主任、班主任、心理安康老师担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催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施行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开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展帮助和干预。

表格02:学校心理辅导预约卡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三条:对存在以下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 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 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 有强烈的罪反感、缺陷感或不平安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

8、 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 击 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 、别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处置方案(附表格,可领电子版)

表格03:学校心理辅导登记表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四条:对近期发出以下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展危机评估与干预:

1、 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 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抱歉、述说辞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 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表格04:学校首次心理辅导记录表

第五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响,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

表格05:学校心理辅导记录表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六条: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 、任 课老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响到学校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展评估和初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1、假如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亲密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 询 室 根 据 班 级报告 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 踪 咨 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 。

2、假如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表格06:学校转介建议书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七条: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平安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展监护。

2、由心理咨询室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展评估,假如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室进展心理辅导和干预;假如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展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表格07:学校危机干预联席会议记录表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八条:对有伤害别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由德育室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平安。心理咨询室对当事人进展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别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表格08:安全计划书(家长版)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九条:对已施行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 ,要立即将其送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展抢救,同时向学生处汇报情况。

2、学生处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施行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展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施行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睹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展团体心理辅导,防止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表格09:安全计划书(学生版)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十:条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方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 、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

2、学生复学后 ,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 进展妥善安排 ,给予亲密关注 ,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 ,引导同学防止与其发生剧烈冲突 。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亲密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范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表格10:中学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领取电子版表格见文末)

第十一条: 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搜集与证据保存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应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三条: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专 、兼职从事心理安康教育工作的老师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能遵 守职业道德,不断进步专业程度。

要重视专、兼职老师的专业培训 ,以 不 断 进 步他们从事心理安康 教 育 工作以及危机干预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法。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渎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安康成长,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安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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