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原本是国民革命军新编陆军第四军的简称,隶属于国民党军队战斗序列,是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由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留在南方八省(江西、安徽、福建、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14个地区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改编组成的队伍。
西安事变促进了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成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结束了国共对峙10年的内战,蒋介石虽然被迫接受了“停止剿共,联合红军抗日,共产党公开活动”等6项条件,但蒋介石消灭共产党的决心一直没变。他想通过“合作”实行军令、政令统一,剥夺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权,达到收编红军,进而消灭共产党的目的。第一次国共合作两党共同组织北伐,但北伐成功了,蒋介石却背叛革命,杀了共产党个措手不及,第一次大革命因此而宣告失败。
西安事变极大的促进了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成,而红军整编后的领导权问题,始终是国共两党合作抗日谈判的焦点,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吸取了第一次国共两党合作的教训,确定了第二次国共合作中独立自主的方针,坚持统一战线又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使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八路军、新四军合法生存发展。即在保存与巩固革命武装、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之下,“改变番号与编制以取得合法地位”,壮大和发展人民武装。可以说,红军改编八路军、新四军的成功,为抗战胜利后打败蒋介石,建立新中国奠定了基础。而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又故技重演,妄图三个月消灭共产党,但毛泽东早有准备,蒋介石的阴谋最后以失败告终。
武汉粤侨联欢社精心铸造的一巨型铁盾
1926年8月下旬,叶挺独立团的2000多名勇士面对吴佩孚3万余精锐主力,在进攻湖北重镇汀泗桥和贺胜桥战役中勇猛血战。1927年1月15日,武汉的粤侨联欢社将精心铸造的一巨型铁盾赠送给第四军将士。该盾正面中央铸有“铁军”两个竖写的大字,铁盾右上方题“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全体同志伟鉴”。 因铁军“独负盛名、战绩辉煌”,朱德、毛泽东井冈山会师后的第一支部队合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成为中共第一军。
1927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失败后,叶挺流亡国外,“九一八事变”后到澳门居住,“七七事变”后,他结束流亡回到国内。“八一三事变”后,叶挺向蒋介石提出为了抵抗日本侵略,“让我来集合仍留在南方的红军和改编这些军队”的建议,并说改编后番号叫“新四军”。蒋介石接受了叶挺的建议,番号则得到了国共两党的认可,蒋介石认可“新四军”,是他任总司令的北伐军中有个第四军,毛泽东认可“新四军”,是他创建人民军队的第一个军是红四军。
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任命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迫于日军进攻上海,威胁南京,终于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关于南方各省红军游击队组成一个军,于大江南北和闽浙两省开展抗日游击战争的协议。
1937年8月25日,中共军委中央宣布红军改编为八路军,设总指挥部,朱德、彭德怀任正副总指挥。115师师长林彪,120师师长贺龙,129师师长刘伯承,全军编制4.5万人。为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成立前方军委分会,以朱德、彭德怀为正副书记。
1937年10月1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宣布南方8省14个地区(不包括琼崖红军游击队)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任命叶挺为军长。经由中共中央提名,经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核定,任命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周子昆为副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邓子恢为副主任。
1937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
1937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1938年1月6日移至江西南昌,全军共一万余人,下辖四个支队及军部特务营:第一支队,陈毅任司令员,傅秋涛任副司令员;第二支队,张鼎丞任司令员,粟裕任副司令员;第三支队,张云逸兼任司令员,谭震林任副司令员;第四支队,高敬亭任司令员,杜平任副司令员。同时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军委中央新四军分会,以项英为书记,陈毅为副书记。
1938年2月上旬,江南各游击队奉命到皖南歙县岩寺(今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集结整编;江北各游击队分别在湖北黄安(今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和河南省确山县竹沟集结整编。改编后的新四军开赴华中敌后抗日战场,而叶挺怀揣蒋介石的委任状,身穿国民党的将军服,但一直白皮红心,对共产党忠贞不渝,叶挺皖南事变被俘,后因飞机失事牺牲。
陈毅与朱德、粟裕及华东野战军一兵团干部合影
从损失九千到扩编九万,新四军军部重建后,部队迅速发展壮大,到抗日战争结束时已达到了30多万人。
1941年1月20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兹特任命陈毅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代理军长,张云逸为副军长,刘少奇为政治委员,赖传珠为参谋长,邓子恢为政治部主任”,从此,组建起不可战胜的新四军。
2月18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任命:粟裕为第1师师长,刘炎为政委;张云逸为第2师师长,郑位三为政治委员;黄克诚为第3师师长兼政治委员;彭雪枫为第4师师长兼政治委员;李先念为第5师师长兼政治委员;谭震林为第6师师长兼政治委员;张鼎丞为第7师师长,曾希圣为政治委员。
抗战结束后,新四军番号继续被沿用到1947年1月30日,之后才撤销。原新四军部队主力除第3师(黄克诚部)开赴东北加入东北野战军,第5师(李先念部)改编为中原军区外,其余主力改编为华东野战军,1949年1月改称第三野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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