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时,我忽然怀疑:非得按“灵感—提纲—正文”的老路写吗?昨晚听罗胖,他把节目整理成《知识就是力量》,不另起炉灶,只顺着原话题,把别人的砖换成自己的瓦,故事就长了新脸。我灵机一动:何不也“蹭”一条话题,借他的思考当跳板,写我自己的故事?于是立刻在笔记本上写下标题,准备明天开工。
罗胖还提到“即兴喜剧”:演员没剧本,主持人耳机里丢一句“你其实是王子”,台上就“Yes”认下来,“And”再加一句“可我把王冠当了马桶圈”,情节便滚雪球般往前跑。我想到写作:其实不用等灵感,只要手里有一句话,就能像演员一样“接龙”——先承认它,再扩展它,故事自然扯不断。
为了试这办法,我让小帅练口头作文。第一天他毫无准备,张口就来:“月球快递员把快递掉进了火山口……”十分钟,人物、对话、爆炸声全有了,他兴奋得满脸通红。第二天我给他十五分钟预热,他居然编出一千字,结构完整,像模像样。我由此确信:写不下去,不是缺灵感,是包袱太重,怕写得烂。
真正的作家不是等闪电,而是每天准时坐在雷区。明早洗漱完毕,我就打开空白文档,随便敲一个字或抄书页第一句,然后“Yes,and……”接下去。先让故事活下来,再让它好起来。写,本身就会生成下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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