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作为一座年轻的开放城市,信号灯的出现是全国较早的。1931年8月23日起,青岛信号灯开始正式使用。按照资料的介绍,还要早于北京。北京的红绿灯,据记载大约是在1932年西交民巷内首次出现的。
1931年4月,青岛市公安局颁布了《青岛市公安局交通指挥法》,从中可以看到,九十多年前,青岛交通的规范细则,交警的指挥标准、信号灯的安置及使用等,显示出国内一线城市的实力水平。
1931年8月23日起,青岛信号灯开始正式启用。
中山路与胶州路口的交警,正站在悬挂式信号灯下指挥交通。
交通信号灯最早的时候只有红、绿两种颜色。中国最早的红绿灯出现在上海的英租界。1923年,上海公共租界就开始在部分十字路口使用机械装置指示车辆停止和前进。同年4月13日,上海南京路安装了两处红绿灯。此时上海的主要街头陆续出现了人工控制的交通岗亭和红绿灯,在英租界,由指挥交通的红头阿三爬上岗亭手工操控。在法租界和华界,也分由别安南巡捕和中国警察负责操纵。
1931年8月23日《青岛民国日报》刊登新闻:交通信号灯今日使用。
不论信号形式以颜色为标准
明绿色示放行明红色示停止
这次设置使用的信号灯共4处,设置地点为:
中山路、市场三路、堂邑路、小港路、济南路五路口处;

热河路、上海路、江苏路、观象二路、胶州路五路交口处,各设站立式五面灯一盏。
中山路胶州路口为丁字形,设悬挂式三面灯一盏;
中山路天津路口为十字形,设悬挂式四面灯一盏;
所设各信号灯均为红绿两色。
……
青岛市公安局也提前一天做出了布告周知,1931年8月23日起开始使用的信号灯,使用时间为,每日自下午路灯亮时起,至次早路灯熄时止。
青岛市中山路、海泊路口的交警,正在悬挂式信号灯下指挥交通。
中山路上的悬挂式信号灯与交通指挥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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