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木之篇真诠技法部分源自对朱辰彬先生所著《古筮真诠》内容的总结。思考札记部分仅代表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本章主要阐述了有用动爻与无用动爻的辨别方法以及动爻矛盾趋势的分析原则。
在吉凶判断层面,当该动爻作为针对世用的核心信息时,应首先考虑的是这个动爻在吉凶层面,是属于“有用动爻”还是“无用动爻”。
(3)动而化破(即化月破)、化散(即化日破)之爻;
(1)动而化破化散的真义:爻动化出月破或日破之爻的同时,变爻与动爻本身不同时存在回头生克的关系。
假化破/假化散:动变出破爻的同时又是动化回头生、回头克、化进神、化退神等等。
(2)生旺墓绝需从于卦理:若动而化绝的同时存在卦理上的生、克、冲,则不能论化绝而应遵循卦理,此时的化绝为假化绝。
(3)动不为真墓:不管是爻旺动而被墓化墓,还是爻衰动而被墓化墓,在吉凶层面都不属于真墓,都不改其有用的动爻的本色。
(1)’动能轨迹终点’原则:动始变终,若变爻不再回头作用于动爻,则变爻为动能运动的终点;若变爻可以回头作用动爻,则变爻只是中继,动能在变爻的身上转了一圈之后,会返回作用动爻本身。
(2)’重动轻静、重内轻外’原则:受日令、月令因素造成爻之旺衰,属于静因与外因:如动而化散、化破、化日月建、化月合。受卦内的动变因素造成爻之旺衰,则属于动因与内因:如动化进神、退神、化绝、化回头生克。爻动而化月建的同时又是动而化绝,爻动而化月建是外因,爻动而化绝是内因,内重于外,则此化月建为假,化绝衰败无用才真,长事之占更是如此。
(3)“自占自事世爻之变”原则:自占自事中,世爻代表整件事情的最终承受者,它往往只接受其他动爻的作用,但却从来不去作用其他的爻,这就造成了世爻之动,本身不存在动而有用无用的概念。
世爻动变体现的个性:当世爻发动变出用神、世爻发动变出忌神、或世爻发动变出不回头生克的官鬼子孙之时,即使同时出现化日破月破、化日建月建,吉凶层面均不能按所化之日月定性,而应该按所化的六亲定性。
动能轨迹可以看作卦中动爻发动之后,其运动的轨迹,我们用一个例子来更直观地理解。(注:此卦例摘自《古筮真诠》第十三章)
吉凶层面,假设以妻财巳火为用神,巳火发动变子孙寅木回头生,同时六爻兄弟子水发动化月建,为有用动爻,此兄弟子水可以来克妻财巳火。那么巳火究竟是按克还是按生来论呢?这时动能轨迹终点理论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困惑。
若妻财巳火为目标爻,那么兄弟子水之动为外动,妻财巳火之动为内动,此时动能的轨迹路线为:兄弟子水→妻财巳火→子孙寅木→妻财巳火。故妻财巳火属于先凶后吉,如果是自占求财,则代表着先破财后得财的发展态势。
再进一步思考,如果此卦是代占父母之事,父母申金为目标爻,那么动能的轨迹路线又当如何呢?
因为父母申金为目标爻,妻财巳火的动能轨迹路线为:妻财巳火→子孙寅木→妻财巳火—父母申金,此时妻财巳火由于不是最终目标,所以它意欲发动去克父母申金,但由于六爻子孙子水发动,克制了妻财巳火,所以妻财巳火无法克制父母申金(对应图中蓝色虚线部分③),所以妻财巳火最终受制,对妻财巳火而言,是先吉后凶。
根据书中归纳的无用动爻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发现:无用动爻的共同特征为动而变衰。如果理解了动能轨迹终点理论,就更容易理解:
“动始变终”。动爻代表事情的开端,而变爻则代表事情的结尾。变爻变衰,事情的终局不利,代表这个爻的最终趋势是无效的,故该发动之爻为无用动爻。
若变爻仍能回头作用于动爻,说明该变爻并非为最终趋势,即使变爻处于月破、日散,化绝,只是一个中间态,其仍能回头作用于动爻,所以就有了假化破、假化散、假化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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