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又撤又设反复多次的历史2025.12

起设时间-----
梅州作为地方一级州府级行政区划,始设于五代南汉朝乾和三年(945年),升程乡为敬州,州治设于金山南麓三柱坊(今梅城仲元东、西路衔接处以北),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起始。

首次更名为梅州----

北宋开宝四年(971年)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名讳更名梅州,名称源于境内梅峰、梅溪等山水意象,辖境包括今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平远县全境及丰顺县部分乡镇。

这是“梅州”的名称即始于此。

多次撤废复设历史---

首次撤废:宋熙宁六年(1073),废梅州,复置程乡县,隶潮州;


首次复置:元丰五年(1082),梅州复置,仍理程乡县,属广南东路;


再次废州:绍兴六年(1136),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潮州;


二次复置:绍兴十四年(1144年)又复置梅州,仍理程乡县,属广南路。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梅州为“梅州路”,置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复为梅州,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

明清两朝复设撤废历史----

明洪武二年(1369),废梅州为程乡县,隶潮州府。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程乡升为“嘉应直隶州”,隶属广东省,辖地包括平远、镇平及以前为惠州府所统的兴宁、长乐(五华)五县,称为“嘉应五属”,其治所梅城(今梅江区)。
嘉庆十二年(1807),升嘉应州为嘉应府,仍领程乡、兴宁、长乐、平远、镇平等县。
宣统三年(1911年)嘉应州复名梅州。
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府制改称梅县,辖区如前所领。

嘉应五属之外的加入情况---


大埔:
东晋义熙九年(413)建县,名为义招县,之后反复撤废。明嘉靖五年(1526),从饶平脱出重新成立县治,定名为大埔县。建县后先后隶属潮州、汕头等,1965年起隶属梅县专署。


丰顺:
于清乾隆三年(1738)建县,1958年12月,撤丰顺县并入大埔、揭阳2县。1961年,恢复丰顺县,隶属汕头地区。1965年起,隶属梅县专区。


梅江区:
梅州城区(今梅江区)原是程乡县治所在地,向称梅城。民国26年(1937),县城称为梅城镇。1949年5月,县城仍称梅城,1950年3月,复称梅城镇。1958年、1959年先后改称梅城卫星人民公社、梅城人民公社。1975年8月,梅城镇改为梅州镇(仍隶属梅县)。1978年,梅州镇从梅县分出,改称梅州市。1983年,梅县、梅州市合并,改称梅县市。1988年,撤销梅县市,分设为梅县、梅江区。

由此形成梅州地级市行政区划基础,即下辖八个县级辖区(含一个县级市,两个市辖区,五个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