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湘西州东南端,沅水中游,是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重点县、国家重点水利工程五强溪水电站移民库区县、国家级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泸溪县盛产椪柑、茶油、生姜、油菜等农产品,椪柑面积达到18.5万亩,总产量16.8万吨,泸溪被誉为“中国椪柑之乡”。泸溪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国椪柑之乡、全省加速推进新型化工业先进县、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县、湖南省园林县城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泸溪地域,春秋战国时属楚;秦时属黔中郡;汉高祖五年(前202)至南朝齐时属武陵郡(郡治先后设今溆浦、常德、沅陵)沅陵县。
南朝梁武帝萧衍天监十年(511),分沅陵县地置卢州,州治在今泸溪县城东北郊。
南朝陈宣帝太建七年(575),废卢州,建沅陵郡,治所在沅陵,领县五。泸溪地属沅陵郡沅陵县。
隋开皇九年(589)废沅陵郡,置辰州,后复置沅陵郡,泸溪地均属沅陵县。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萧铣在江陵建梁国,年号鸣凤。唐武德二年(619),即梁萧铣鸣凤三年,梁将董景珍分沅陵县建卢溪县。因武水出口一段名卢水及水北有卢山而得名。第二年董景珍以地降唐。唐因旧置,卢溪县名不变,治所在卢州旧地,辖今泸溪、花垣、吉首地域。
唐天宝元年(742)建辰州卢溪郡,唐玄宗驸马太常卿张垍,于天宝十三年(754)三月贬谪为卢溪郡司马,曾驻卢江口,卢溪县属辰州卢溪郡(郡领县五,即沅陵、卢溪、溆浦、麻阳、辰溪)。五代时卢溪县辖今泸溪、吉首地,属辰州卢溪郡。
宋时因袭旧置,郡领四县,即沅陵、卢溪、溆浦、辰溪。
元时,改郡为路,卢溪县属辰州路。
明时,改路为府,卢溪县隶属湖广布政使司辰州府,辖今泸溪、吉首、花垣。
清时,泸溪属辰沅永靖道(辖辰州、沅州、永顺三府和靖州直隶州)辰州府。顺治六年(1649)将卢溪县改为泸溪县。康熙四十三年(1704),从泸溪县十里苗地裁出镇溪军民千户所,设乾州厅(今吉首市)。雍正八年(1730)划上六里苗地设永绥厅(今花垣)。
民国3年(1914),湖南省废除“府、厅、州”,保留“道”一级,改清末的辰、沅、永、靖道为辰沅道,泸溪属辰沅道。民国11年(1922),湖南撤废道制,仅存省和县。民国24年6月,省在湘西设绥靖处,泸溪隶属于湘西绥靖处。民国25年5月,湖南省在湘西设四个行政督察区,泸溪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26年(1937)泸溪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4月1日,省裁撤湘西绥靖处。另设“湖南省政府沅陵行署”,辖第三、第四、第七行政督察区共21县。泸溪县仍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1940)4月,泸溪改属第九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泸溪先属湖南省湘西行署沅陵专署,1952年改属湘西苗族自治区。1955年湘西苗族自治区更名为湘西苗族自治州,泸溪隶属未变。1957年9月隶属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1952年8月,全县划为6个区,辖85个乡,11个街公所。
1953年3月建立武溪、浦市2个镇。1954年3月改区、镇人民政府为区、镇公所。
一区设在武溪镇东正街。辖14个乡,计有白沙、天门溪、五里洲、上寨、高大坪、猪食洞、虎头桥、红土溪、红岩、蜂子岩、洗溪、岩头山、李岩、上堡乡。
二区设浦市街上原天主堂内。辖13个乡,计有浦溪、土桥溪、青草、中塘、高山坪、长坪、麻溪口、岩门溪、磨家冲、都歧、铁柱潭、新堡、岩碑乡。
三区设兴隆场上。辖16个乡,计有岩坡、都蛮、利略、坪木岭、上锡瓦、牛场、解放岩、彭总管、上广、己容、都里坪、大坪、溪洲、木垄、麻坡、兴隆场乡。
四区设潭溪场上。辖14个乡,计有大陂流、八什坪、梁家潭、斗蓬界、欧溪、布条坪、榔木溪、潭溪、下都、朱雀洞、望天堂、烧肉溪、唐食溪、后寨乡。
五区设达岚坪,辖14个乡。计有硬晒、麻坪、岩门、忙田、麻垄、陈大牙、枣子坡、兰村、蚂蝗溪、横坡、新田、潮底、祖坟山、石榴坪乡。
六区设白羊溪场上,辖14个乡。计有大水坪、小章、营上、排口、周家寨、下且己、小龙溪、能滩、白羊溪、密灯、三冲坪、松柏潭、马王溪、宋家寨乡。
武溪镇镇址设伏波庙(今民贸局家属宿舍处),辖4个街公所。
浦市镇镇址设余家巷,即今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辖7个街公所。
1953年后到1956年全县由85个乡,增至97个。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将6个区97个乡合并成20个乡。计有:上堡、团结、李家田、高大坪、红土溪、浦阳、达岚、潮地、石榴坪、合水、踏虎、兴隆场、永兴场、小章、解放岩、白羊溪、潭溪、松柏潭、梁家潭、八什坪。
1956年12月25日成立兴隆场、达岚、白羊溪3个办事处和上堡、浦阳、潭溪、梁家潭4个基点工作组。
1957年6月22日撤销各办事处和工作组。
1958年9月,先后成立13个农村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计有:上堡、李家田、浦阳、兴隆场、解放岩、潭溪、梁家潭、八什坪、达岚、石榴坪、合水、白羊溪、小章。
1961年3月成立洗溪、永兴场两个公社。11月成立长坪人民公社。至此,全县共16个农村人民公社,加上武、浦两镇人民公社,共18个公社。辖239个大队,1733个生产队。
1963年12月,武、浦两镇公社管委会,改为武溪、浦市镇人民委员会。
1983年5月根据宪法精神,实行政、社分开。首先在长坪公社试点,设立乡人民政府。至1984年春,15个农村公社都改变为乡,加武、浦两镇共18个乡、镇。
1984年11月经省、州批准将洗溪、潭溪、达岚、合水、兴隆场五乡改为镇,同时复建踏虎乡人民政府。
1985年全县共有7镇12乡,14个居委会、225个村委会、1165村民小组。国家农、林、牧场7个,县麻疯防治所1个。
1987年浦阳乡合并于浦市镇,全县共有7镇11乡,15个居委会,56个居民小组。220个村委会,1138个村民小组,县属场、站、所,代管村民小组5个,共计居民、村民行政组1199个。
1987年1月13日,撤销浦阳乡,原辖村并入浦市镇,实行镇管村。合并后,全镇总人口达31,193人,占当年全县总人口数228,630的13.64%。同时从上堡乡划出白沙、岩头河两个行政村,筹建白沙镇,1994年6月29日,白沙镇正式成立。至此,全县共辖8个镇,11个乡,240个行政村(街),1,240个村(居)民小组(其中包括县军亭界林场和县麻溪口种羊场的代管村民小组4个)。
2005年,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上堡、李家田、踏虎、长坪4个乡,设8镇7乡。村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50个,其中居民委员会16个。
2015年,再次调整行政区划,撤销白沙镇、梁家潭乡、八什坪乡、永兴场乡,设7镇4乡。村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47个,其中居民委员会16个。
2024年泸溪县辖7个镇、4个乡:达岚镇、兴隆场镇、潭溪镇、洗溪镇、武溪镇、浦市镇、合水镇、石榴坪乡、解放岩乡、小章乡、白羊溪乡,16个社区、131个行政村。
现在全县辖武溪镇、浦市镇、达岚镇、合水镇、兴隆场镇、潭溪镇、洗溪镇、石榴坪乡、白羊溪乡、小章乡、解放岩乡7镇4乡,16个社区131个行政村690个村民小组1283个自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