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又和狗哥聊起了“槟榔能不能吃”的话题。
先来上结论
从大趋势上讲,一言以蔽之,槟榔今后不能再作为食品来生产经营了。
政策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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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未列入药食同源、新食品原料(新资源食品)等名录。槟榔收录在《中国药典》(2020版),所以它是具备药用属性的。
(摘自《中国药典》2020版第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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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有地标、团标等,如海南省地标DB46/T 543-2021 槟榔,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团标T/HNBFIA 01-2022 精制槟榔(已经删除了食用属性,见下图的团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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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在2021年曾发函“不应再按食品对槟榔进行监管”,各地方局也陆续发出过类似通知或消费提示。“生产领域不再核发新的槟榔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领域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示的槟榔制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摘自市监食生函[2021]1582号)
(摘自琼市监函[2022]43号)
(摘自《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槟榔及槟榔制品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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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在2021年也曾发文“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摘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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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
(摘自《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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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属于1类致癌物(对人类具有明确的致癌性)。
(摘自《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1类致癌物清单》)
狗哥有话说

狗哥一家之言,水平有限,欢迎来多多交流、多多补充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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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所用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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