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跨度2023.3.2- 3.5 (协议离婚前的三四天)。因为我的坚持,一定要知道蒋雪梅一直隐瞒我的几个关键信息(如她曾经多次要“卖”大女儿,若我不回国就要送走小女儿),否则我不会答应协议离婚(我计划起诉离婚)。蒋雪梅通过语音告诉了离婚律师刘琦,刘琦又将语音转成了文字做成pdf给了我。蒋雪梅的这些回复并没有很好地回答我的问题,但我实在不想逼迫她于是就勉强接受了这些支离破碎的答复。重点是,刘琦作为中间人知道一切关于我们家的各种关系!知道让我们离婚是伤天害理的!刘琦后来起草了离婚协议和离婚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充分说明了蒋雪梅的精神问题和孩子抚养的具体担忧。然而,这律师却丝毫不顾蒋雪梅要死了的基本事实,促成我们协议离婚,害死她,害死我,害死我孩子,害死我们家!(这里的“死”字用的并不夸张)。
我在离婚前几个小时(2023.3.6早晨)写的“离婚终稿意见及后记”里写了我的多少爱、不甘、担忧、祝福…!而我这样的心意却被无良律师的黑暗与麻木扭曲成了赤裸裸的欺骗和邪恶。如果我们的社会偏袒和倡导这种做法和价值,那一定是病入膏肓了。必须抵制,必要严惩,必须曝光!

公开与刘琦律师的聊天记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