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由于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不可再生资源,且直接燃烧排放二氧化碳造成环境污染,因此积极开发新能源同时发展煤炭转化技术,是推动能源转型、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醇类化合物(如甲醇)自身含氧、潜热值高、黏度低,化学性能与汽油接近,以甲醇等醇类物质为主体原料并掺杂少量扩散剂、稳定剂等添加剂制备而成的醇基燃料,可作为部分化石燃料的潜在替代能源。此外,醇基燃料具有环保性、经济性、广泛适用性,且其原料来源丰富,可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推广醇基燃料不仅有助于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还能为实现我国“双碳”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当前我国对于醇基燃料的立法和监管机制尚待细化完善,笔者拟结合产品标准及参照适用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探讨醇基燃料在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合规要点,以期为业内人士提供参考。

目录

醇基燃料的基本介绍

二、醇基燃料相关合规要点分析

三、结语

醇基燃料的基本介绍

(一)甲基燃料、乙基燃料、醇基燃料

甲基燃料是以甲醇为基础的燃料,例如,我国国家标准GB/T 23799《车用甲醇汽油(M85)》。

乙基燃料是以乙醇为基础的燃料,例如,酒精灯用的乙醇燃料和我国国家标准标定的GB 18351《车用乙醇汽油(E10)》。

纯甲醇燃料存在热值低、有腐蚀性等不利于使用的缺点。醇基燃料在充分利用甲醇本身已经脱硫、纯化、低碳高氢、拥有50%内含氧等优点的同时,通过助溶剂助溶,配以其他高热值组分,用以克服甲醇本身热值较低的缺点;配以腐蚀抑制剂,用以抑制甲醇吸水产生甲酸后的腐蚀性;配以洁净剂,用以抑制胶质的产生。因此,广义上的醇基燃料包含甲基燃料和乙基燃料在内;而在狭义上,醇基燃料是指以纯甲醇燃料为原料,掺杂少量添加剂制备而成的清洁燃料。

醇基燃料燃烧后的产物主要为水和二氧化碳,烟气中不含碳粒;由于燃料本身含硫量极低,燃烧过后硫化物的数量也极低,学界广泛认为醇基燃料是仅次与氢气的最清洁的燃料。其当前的主要用途包括:餐饮行业(用于燃气灶具和锅炉)、工业锅炉(用于工业热源、集中供暖和厂区餐厅等场所)、汽车动力(作为汽车动力油和尾气清洁剂)等。

(二)醇基燃料的产品标准

国家标准《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自1996发布实施后,在2023年以前一直未做修订。标准中的各种缺陷逐渐暴露,执行中存在指标规定不严格、指标限值不合理、试验方法缺失、试验方法不合理、条款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远远落后于行业发展的步伐。

2023年,国家能源局组织重新起草国家标准《醇基液体燃料》并委托TC280SC1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会执行。目前文件20230933-Q-624 起草已经完成,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计划于发布后6个月起正式实施。

与《醇基液体燃料》GB16663相比,征求意见稿在技术指标方面修改如下:

表一

醇基燃料生产经营合规要点与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新国家标准对醇基燃料产品的标志、包装、储存、运输、安全等事项也作了详细规定。相关企业应高度关注新国家标准的正式颁布,并及时对企业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做出相应调整。

醇基燃料相关合规要点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其实施指南(试行),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CAS号为67-56-1。醇基液体燃料虽未明确列入目录,但依国家标准和《目录》实施指南,其属于主要成分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并且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应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参照管理。

本文按照危化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逐一列举分析醇基燃料在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环节的合规要点及其法律依据。

(一)生产环节

表二

(二)运输环节

表三

(三)经营环节

表四

(四)使用环节

表五

结语

大力发展醇基燃料,充分发挥其清洁、环保、可再生性等绝对优势,是我国能源领域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相关市场主体不仅要高效组织生产、运输、使用和贸易,增强醇基燃料产品竞争能力,还应重视并严格遵守法律和政策层面对醇基燃料从生产到使用全链条的监督管理要求,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安全,促使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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