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掏心掏肺的初恋,用 “没共同生活” 为由,要回那笔婚后才给的 24 万。
双方办婚礼都是女方出钱,早就花了18万了,尤其是还抓到了男方出轨。
更让她崩溃的是,前两个律师都跟她说 “按彩礼返还条件,你大概率要还”。
可最后,我们不仅帮她保住了 24 万,还让男方连二审上诉、父母起诉借贷的路都走不通。
01
4 个月婚姻闹剧
林女士和男方的故事,开始得像校园爱情小说,两个人都是北大的同学。
2022 年,林女士本科毕业,男方硕士毕业,两人认识一年后同居,感情稳定,林女士觉得 “这辈子就是他了”。
2023年,两个人办了婚礼,虽然婚姻是个开心的事,可这场婚礼从一开始就藏着委屈。
男方父母原本想等两人毕业后再办婚礼,林女士父母觉得 “感情好就先结,趁上学把孩子生了”,最后两边没谈拢。
男方家干脆撂挑子:“婚礼你们自己办,我们不出钱。”
林女士父母心疼女儿,拿出 18 万订酒店、请男方家人来北京,连男方爷爷奶奶的住宿费都包了。
婚礼刚结束,男方就回了美国读博,两人从此开始 “名义婚姻”。
没住过一天夫妻房,连视频通话都从每天五六次,慢慢变成一天一次都没有。
林女士趁五一假期买了机票飞美国,想给男方一个惊喜。
可推开他公寓门的瞬间,惊喜变成了惊吓。
一个陌生女孩穿着男方的 T 恤,客厅里摆着两人的情侣玩偶。
“我当时还想挽回,在美国住了一个月,每天给他做饭、收拾屋子,可他连跟我单独吃饭都不愿意。”
林女士回国时,心已经凉透了。
可她没料到,刚回来没两个月,法院传票寄到了手里: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她返还24万彩礼。
这24万,是两人登记结婚第二天,男方父亲转到林女士卡上的。
当时男方说 “这钱给你零用”,林女士没多想,后来用来买飞美国的机票、给男方买生活用品,还有婚礼后的零碎开支,早花得差不多了。
“前两个律师都说,‘没共同生活’符合彩礼返还条件,我可能要还一部分。”
林女士找到我时,眼睛红着:“易律师,我家花 18 万办婚礼,我成了二婚,他出轨还倒打一耙,这 24 万我凭什么还?”
02
易律师接手案子后,我们没急着找 “共同生活” 的证据,反而先抓了一个被前两个律师忽略的点。
这 24 万是婚后给的,到底算不算彩礼?
1. 先破 “彩礼定性”:婚后给的钱≠彩礼
很多人以为 “只要是结婚前后给的钱,都是彩礼”,但法律里的 “彩礼” 有明确属性:婚前支付、以结婚为目的、给女方或女方家庭的聘金。
而林女士的 24 万,有 3 个反证:
支付时间:登记结婚后第二天,不是婚前;
支付目的:男方父亲没说 “这是彩礼”,反而男方当庭说 “给两人上学用”(庭审时男方律师亲口承认);
接收对象:直接转到林女士个人账户,没给女方家庭。
更关键的是 “谁主张谁举证”—— 男方说这是彩礼,就得拿出证据(比如彩礼协议、聊天记录里提过 “彩礼”),可他什么都没有。
反而我们提交了林女士的银行流水:24 万用于飞美国的机票(8000 元)、给男方买电脑(1.2 万)、婚礼后的家电添置(3 万),全是夫妻日常开支,没恶意转移。
2. 再堵 “二审漏洞”:男方父母起诉 “借贷”,为什么也输了?
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认定 “24 万是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无需返还”,男方不服上诉,还让父母另案起诉 “24 万是借贷”。
可这招根本不成立:
一审已经定性为 “赠与”,男方父母没新证据证明是 “借贷”;
借贷需要借条、转账备注 “借款” 等证据,男方父母只有转账记录,没任何借贷凭证;
林女士提交了男方父亲当时的聊天记录:“这钱你们上学用,不用急着还”—— 直接戳穿 “借贷” 谎言。
最后二审维持原判,男方父母的借贷起诉也被驳回。
林女士拿到判决书那天,跟我说:“不是在乎 24 万,是觉得这口气终于顺了 —— 出轨的是他,凭什么让我受委屈?”
03
彩礼纠纷避坑指南:
3 个关键点,帮你守住钱和尊严
林女士的案子,不是个例。每年我们都会接到很多彩礼纠纷,其实只要记住 3 个点,就能少走弯路:
1. 彩礼尽量 “婚前明确”:写清楚 “这是彩礼”
如果婚前要给彩礼,最好写书面协议,或者在转账时备注 “彩礼”,避免婚后扯皮。
比如 “今转给林 XX20 万元,作为婚前彩礼,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这样既明确性质,也能减少纠纷。
2. 婚后收款 “留凭证”:分清 “赠与” 还是 “彩礼”
如果婚后收到对方父母的钱,要问清用途,最好留聊天记录。
比如对方说 “这钱给你们买家电”,就截图保存;转账时让对方备注 “赠与夫妻双方”,避免后来被说成 “彩礼” 或 “借贷”。
3. 遇到纠纷 “抓定性”:别被 “没共同生活” 吓住
像林女士这样,前两个律师都盯着 “没共同生活”,却忽略了 “彩礼定性”。
其实只要能证明 “钱是婚后给的、是赠与、已用于日常开支”,就算没共同生活,也不用返还。
最后想说:
彩礼不是 “婚姻的筹码”,更不该成为 “出轨方倒打一耙的工具”。
林女士的胜诉,不是因为 “运气好”,而是因为抓住了 “法律定性” 的关键。
婚后给的钱,未必是彩礼;出轨的一方,也不该让无过错方买单。
毕竟,你的尊严和财产,都该被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