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历史故事就如标题这般狗血!

大明英宗天顺四年(1460)闰十一月初九,第二任崇信伯费钊卒。

随着费钊之死,崇信伯府狗血淋头的争爵、争产案也由此拉开序幕。

费钊之父、第一代崇信伯费谳,由世袭军职镇守甘肃,屡立军功,宣德元年(1426)八月初六,封崇信伯,食禄一千一百石,子孙世袭指挥使,赐诰券及冠服,追封三代及妻。随即在当年九月初九,宣宗又诏命崇信伯费谳子孙世袭崇信伯。

宣德三年(1428)二月十三,崇信伯费谳卒。同年八月十一,身为长子的费钊袭爵。

费钊先娶妻刘氏,无子,某不知名妾室为他生下庶长子费溥。

随后,费钊又继娶宁氏为妻,又不知因何事将宁氏休弃,实录只记载宁氏被“以罪出”未具体说明何罪。

因此,崇信伯府的爵主费钊,长年累月里就只有庶出的费溥这个独生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崇信伯的爵位将由已经成年的庶长子费溥承袭。

但板上钉钉的事却偏偏出了意外,费钊这个老不修居然三娶了。

大约在天顺元年(1457),年近半百的费钊迎娶朱瑛(不是武进伯)之女为嫡妻。

这个朱氏肚皮也争气,来年(1458)就生下小儿子费淮。

按《皇明功臣封爵考》记载,费钊还有个幼子费灌,不知道是否同为朱氏所生。

总之,费钊在天顺四年死时,名下有三个儿子,成年的庶第一子费溥,虚龄3岁的嫡第二子费淮,还有年龄、嫡庶不详的第三子费灌。

相信面对嫡弟费淮出生时,费溥大概会和后世隔壁的光海君李珲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即将到手的鸭子(爵位)要飞了。

此时必须得表扬一下明英宗朱祁镇,他在天顺四年四月二十三颁布宗室有嫡庶子者不许再娶继妻的诏令有多么的明智,给他老朱家避免了多少长幼、嫡庶争袭的丑闻啊!

像费钊这种庶长子都成年了,还再娶年轻继妻、再生嫡出幼子,不是嫌家里太清净了是闹嘛呢?

如果费钊没再娶再生,他死了,已经成年的费溥自然能顺利袭爵,但他偏偏再娶再生了。

承平时期又不需要成年人顶门立户,爵位自然只能由嫡出的费淮承袭,但费淮才3岁,距离出幼还有十余年,眼看着崇信伯爵要空缺十几年,费溥就心气不顺,于是图谋争袭夺嫡。

费溥声称继嫡母朱氏和他亲娘一样,都是父亲费钊的妾室,所以费淮和他一样是庶出,因此,按长幼之序,他身为庶长,应该袭爵。

很明显,费溥是想找借口否定朱氏的正妻地位,给嫡弟费淮来个釜底抽薪。朱氏自然不承认费溥的说辞。

由此,庶长子和继嫡母之间诉讼经年,从费钊死后,一直闹到天顺八年(1464)新君宪宗朱见深即位都“久不决”。

最终由刑部行勘得实,朱氏系费钊明媒正娶的嫡妻,费钊还为朱氏请封夫人,“其朱氏系费溥继嫡母,昭昭明矣”。

崇信伯争袭案:庶长子为夺嫡争产,诬告嫡母与仆人通奸

当年六月二十四,宪宗下诏:

费钊存日既封朱氏为夫人。他生的子当袭爵。费溥这厮再来妄争打搅。不饶。钦此。

因为宪宗皇帝钦断,年方7岁的费淮终于正名,成为崇信伯继承人,就等出幼后袭爵。

成化元年(1465)五月初七在朱氏的奏请下,朝廷优给费淮禄米一百石养赡。

宪宗虽然裁定由嫡出幼子费淮袭爵,但对争袭的庶长子费溥却并没有任何惩罚,大概同为庶长子出身的宪宗对费溥心有戚戚吧,所以“亦不罪溥”。

那费溥就此偃旗息鼓消停了吗?

并没有,争爵不成,又闹争产。

大概在成化二年(1466),费溥又把继嫡母朱氏给告了。

费溥告朱氏伙同使女曹氏等人侵吞家产、把老费家的家财转移到娘家。

他在状子内,依旧把嫡母朱氏称为庶母——这是君、父之命都不认的节奏啊——把父妾、真正的庶母曹氏、戴氏、陈氏诬称为使女。

据费溥所称,父亲费钊遗下家财、房屋、田庄、家人,俱由庶母朱氏收掌,不给他分产,他怀疑庶母朱氏想独占,朱氏之父朱瑛还伙同曹氏等人,将家财转移到朱家。

但经过刑部勘察,费溥所说纯属诬告,最终刑部将费溥处以杖刑结案,也并没追究他将嫡母招作庶母的行为,这个处罚对比案情来说,显然是避重就轻了。

按说费溥被轻拿轻放,算是占便宜了,就该老实别再折腾,但此时赌徒心理的费溥并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距离第二次纠纷才过去数月,崇信伯府这对年轻的嫡母和年长的庶子之间,就再次爆发矛盾。

争执之余,愤怒的朱氏厉声斥责费溥,可能还开口骂人、并下手了,费溥也在情绪支配下,不仅回骂嫡母“狗妇”,并“用手推抵一下”,朱氏因此“倒在影墙上”。

庶母曹氏扯劝费溥,怒火中烧的费溥肯定觉得曹氏在拉偏架,“又将曹氏打讫二下。”

打骂嫡母可是重罪,费溥冷静下来,不愿意坐以待毙,叒一次把嫡母朱氏给告了——告嫡母与人通奸。

费溥说嫡母朱氏把仆人王文窝藏在房内奸歇,又和奸夫李瑞(端)往来行走成奸。又重申第一次争爵时的言辞,声称嫡母朱氏实为其父聘娶的妾,妾曹氏几人实为其父的使女。

刑部再一次受理崇信伯府的狗血倒灶事,经过行勘,费溥所告仍系诬告,而他打骂嫡母却是证据确凿,最终刑部依子殴母律,判“斩决不待时”,即死刑立即执行不用等到秋后。

这个案子到大理寺复核时,遇到明察秋毫的大理寺卿王㮣,他又把费溥第二次状告嫡母争产时被轻判的事拎出来,指出刑部官员失职,坐视费溥将嫡母招作庶母、庶母招作使女不察,只判杖刑处置,以致于让费溥逃脱诬告母亲的死罪,这显然是某些官吏移情作弊,所以,这些渎职行私的官吏理当拿问。

崇信伯费氏争袭争产案的详情,正是被王大理㮣复核时记录下来的,属官高铨又把他的判词辑录成书,即《王恭毅公驳稿》。

费溥是勋贵子弟,属于应议官子孙,且是重刑犯,需要请旨处置的,不确定宪宗皇帝是否共情费溥会为他减刑,如果皇帝不介入,费溥大概率是按刑部所拟、大理复核的斩立决。

成化八年(1472)四月十一,出幼的费淮,被宪宗皇帝允许承袭崇信伯爵。

从《皇明功臣封爵考》的记载看,老费家这位爵主也是个混账玩意,从生到袭爵再到死,都让老母亲朱氏跟着操碎了心。

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