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自古以来的战争,不难发现所有的军事统帅和将领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能力,借鉴前人总结的作战经验,采用前人的作战兵器、战术和战略,再加上自己的一些新东西而逐渐锻炼成长起来的——纳粹德国武装力量也不例外。事实上,尽管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希特勒偏爱坦克”成了人们的共识,“闪电战”光环下的纳粹装甲集群更是似乎成了整个德国地面部队(包括武装党卫军部队和空军野战师)的缩形,但无论是独裁者本人还是那个“普鲁士总参谋部”都十分清楚——“战争之神偏爱步兵”。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作战经验的正确总结,以加强步兵作战效能为着眼点,各种步兵建制内的伴随性轻型火炮,在两次大战之间的德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东西两线发挥了巨大作用。
正确经验的总结
绝大多数人曾持有这样一个看法,即纳粹德国军队在战争初期之所以势如破竹,完全是因其在战术和装备质量上都占有压倒性优势,特别是这支军队中实现了装甲机械化的那部分,决定性地拉开了同对手间的“差距”。然而,真相可能完全不同——关于“闪电战”带来的战术优势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被夸大暂且不谈,德国军队的机械化程度和装备质量与人们想象中的差距甚远,这一点显然是个不争的事实。比如战争刚爆发时,单是法国人的坦克就要比德国造的坦克多,而且许多坦克都比德国坦克大,火力更强,装甲也更厚,机动性则旗鼓相当或略占优势。更何况,即便不考虑装备质量上的问题,战争之初,仅仅6个装甲师、4个机械化的“轻装师”与4个半机械化“摩托化师”的“家底”,也远非能够真正充当“闪电战”所标榜的那种“铁锤”。至战争中后期,虽然德军装甲机械化部队的规模和装备质量的确有所改善,但此时“闪电战”的速胜战略早已破产,比例仍然有限的装甲机械化部队也只能沦为“救火队”,这就使得德军装甲机械化部队撑起整场战争的“神话”破灭了。那么这样一来,究竟是什么在6年的战争中,支撑着德军的基本战力?答案可能是德国步兵。事实上,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御,德军步兵部队表现出的突破能力和作战韧性都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而这很大程度上与对步兵伴随火炮的重视是不可分割的。不过,德国人之所以(相比其他国家)对步兵伴随火炮投入了更多关注,首先是对“一战经验正确的总结”,即从1918年的“突击群战术”中,看到一旦得到大量步兵伴随火炮支援,并施以合理的战术,步兵部队将会怎样焕然一新。
☆ 一战时的德军“突击队”装备之一——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结构示意图
在最血腥的堑壕战——凡尔登战役结束后,德军内部开始反思以前对坚固堑壕体系的突破造成的伤亡太大(尽管在1915年战争已经打成僵持的堑壕战之后,到1917年年底,英法发起了4次大规模的进攻性会战,而德军只发起了一次,吃到的苦头相对有限,反而在防御作战中消灭了更多的协约国有生力量。但无论怎么说,能够决定会战胜负的作战样式始终是进攻。如果防御者有可乘之机,也会发动进攻。毕竟进攻蕴藏着一种居于优势地位的自豪感和无法估量的力量,它能使施以正确指挥的进攻发挥巨大威力,可以战胜在数量上占优势的敌人)。首先,部队在突破无人区的时候,要遭受敌人非常密集的火力,而即便到达敌军堑壕,筋疲力尽的部队还要同敌人进行白刃战,就算部队很幸运地攻占了敌人的阵地,一旦后继部队未能跟进,则前方部队很难有自主作战的能力,很容易被敌军预备队赶出所占阵地(1916年的欧洲战场已陷入了堑壕壁垒的胶着僵局。双方的野战筑垒防线横亘数百英里,从北海一直延伸到瑞士。双方步兵如果想要达成突破,就不得不穿过分隔双方防线的几乎无法逾越的危险无人区,发动自杀式人海冲击)。另一方面,步炮的协同也有很大问题,之前的炮火准备,是严格按照时间表和作战计划实施的,一旦步兵进攻节奏跟不上时间表,炮火的准备很难对步兵提供有效的掩护。至于1916年协约国首次在索姆河会战中投入的坦克,虽然是一种不错的堑壕突破工具,但德国军事工业却不可能为部队大量提供这种装备(这并不是工程师们无力解决的技术问题,而是领导帝国投入战争的“会计师”们在账本上遇到的难题。德国军事工业能够装配出少量象征性的坦克样品是一回事,是否能大量生产又是另一回事,因为这涉及整个军事工业的重新调整,并且必将在一段时间内打乱现有生产秩序,所需要的时间和资源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无力付出的)。针对这些问题,1916年年底德军统帅部开始着手改进步兵装备,以使其在堑壕战中具备更高的突破效能(在1915年冬季,德军的单兵装备还基本是步枪和刺刀。这种武器在堑壕战中显得笨重且效率不高)。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为一些精选出的步兵连队,配发大量的轻型堑壕迫击炮和37毫米步兵炮(鲁登道夫将军认为在堑壕战环境下,士兵手中步枪的地位已经削弱,手榴弹或某类抛射工具成为更好的武器)。
最终,这些努力为“突击群战术”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具体来说,“突击群战术”又称“渗透战术”,其核心是在发动大规模正面进攻之前,先用装备强大火力的特殊突击部队进行高密集的小规模突击。这种突击部队会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以最快速度向前突击,并迅速扩大突破点,把抵抗地域的守军分隔和孤立起来;突击部队会尽一切可能突入敌人防线后方——当然这是理想情况,直达敌人炮兵阵地的深处,普通的步兵则负责跟进,肃清残敌并巩固已有战果。根据这个思想,在进攻发起前,先进行密集的炮火覆盖,接着在弹幕的掩护下,德军将派出数支精良的连级分队,即所谓的突击队(连级)。这些部队在突破无人区的时候可以交替掩护,并绕过敌军火力支撑点,迅速通过敌军防御部队的空隙突破到敌军纵深,切断敌军通信。之后大部队才发起攻击。由于在这种战术中,“突击队”要突破敌军防线并在缺乏支援的情况下作战,因此他们的装备和战术都与之前的德军步兵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轻装“突击队”里有炮兵前进控制官,他的作用是利用电话(用无线电的很少)同本方炮兵进行密切联络,不再按照既定时间表而是根据实际需要为强击部队提供炮火支援,当然电话的作用距离是很有限的,因此他们更多的是使用信号弹和信号火箭指示目标。此外,重装“突击队”除了战斗员和炮兵前进控制官以外,还有工兵,基本的后勤医疗单位,以及通信部队。实质上他们是一支袖珍的合成部队。其次,“突击队”特别是重装“突击队”的武器已经不再是步枪加刺刀了。除了手榴弹、手枪、短刀、工兵铲以及轻重机枪外,能够在近距离内喷射大量弹丸的MP18冲锋枪、37毫米步兵炮、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75.8毫米、91.5毫米堑壕迫击炮也是这类“突击队”的基本装备。
☆ 与英法主要依靠坦克的做法不同,德军“渗透战术”主要依靠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突击队”来达成突破
事实上,这样一个加强的连级步兵单位,由于拥有完整的火力配系,突破能力自然大幅提高,韧性也加强了(士兵们从一个弹坑到另一个弹坑,利用地形地物作为掩护和隐蔽,借助随身携带的伴随火炮进行支援,向前冲锋)。到1917年初,德军已经组建了17个突击营,并在1918年春那次浩大的“米切尔攻势”中大显身手。在很多地段上,德军在一天内居然突破了8千米,比协约国依靠大量坦克才能达成的突破效果毫不逊色,协约国的阵线因此几近崩溃……虽然德国最终失败了,但很多魏玛时期德国国防军的核心人物,却对加强了大量步兵伴随火炮后,步兵部队所表现出的强悍突破能力记忆犹新。而在这些核心人物中,一手缔造了魏玛“十万国防军”的灵魂人物冯·塞克特将军正是其中之一(1919年7月他担任了战后德军的总参谋长,一年后成为德国国防军总司令。1920年到1926年间,他缔造了一支成为国家中流砥柱、被证明为同时代训练最佳、领导能力最强的军队。他制定了重新武装和重振士气的计划,不但使德军最大的优势——军官团的核心和总参谋部得以保留,也使新的战术战法得以酝酿而成)。事实上,作为一位保守的革新者,冯·塞克特将军在窘迫的条件下,把机动、速度和火力纳入了他对“十万国防军”的构想中。在他看来,加强步兵的武装要比重新武装炮兵或是空军划算得多,这种做法低调而不张扬,既不至于引起协约国敏感的神经,又可使德国的国防力量从中获得切实的实惠。也正因为如此,各种步兵伴随火炮,特别是迫击炮受到冯·塞克特将军的特别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
☆ 一战德军“突击队”装备之一 ——Granatwerfer 18轻型射雷器(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的改进型号)
不过,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步兵伴随火炮之所以在德军中受到特别重视,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事实上,对于一战后幸存的国防军总参谋部军官们来说,在作战谋划方面,他们是精细审慎的专家,一旦问题延伸到政治、外交、工业生产等更加广阔的方面,大权在握的总参谋部军官们就开始犯“糊涂”了。冯·塞克特在缔造“十万国防军”时尤其强调机动性的重大意义(1921年他曾写道:“未来战争取胜之道在于调动人数少但素质甚高的机动部队,其配以飞机,则作战效能更高”。他对速度和机动性的重视是德军闪电战的萌芽),但他却拒绝发展集中式的装甲部队——公开的理由是,发展这类进攻意图明显的机械化部队,除了容易引起协约国的警觉外,也不符合德国的工业资源状况(如果德国开始大量制造昂贵的坦克,定会引起协约国方面的效仿,然而从工业资源总量来说,进行这种类型的军备竞赛,德国是必输无疑的,一如当年狂热的造舰);实际上,冯·塞克特并非不明白坦克的力量,不过他更明白的是,装甲车辆的生产必然需要工业部门和政治力量的配合,这会削弱总参谋部在战时的决策地位。所以,塞克特宁愿用武装强化的步兵或骑兵充当机动作战的主角,也不愿有任何一种力量挑战总参谋部的地位。于是,在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初的大部分时间里,提高步兵基层部队中伴随火炮的比例,是魏玛“十万国防军”总建军方针之一。有意思的是,这种趋势在1933年纳粹掌权后,又发生了更微妙的变化。
☆ 一战德军“突击队”装备之一——75.8毫米堑壕迫击炮
不过,考虑到即便将陆军从原先的7个师增加到36个师(实际上很多只是纸面上的架子师),也可能引起小协约国和英法的强烈反应,所以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增强部队的战斗力,相比于不切实际的要求:获得怎样数量的坦克、重炮和飞机来进行武装,在精于算计的总参谋部看来,倒不如为基层部队(团-营-连-排这一级)提供大量的轻型伴随火炮和机枪来得实惠。事实上,总参谋部之所以宁要“小炮”不要“大炮”,有两个原因。首先,德国军事工业当时还没有做好准备,也缺乏足够的经验来生产过于昂贵、复杂的技术装备,更何况即便能够为扩编中的部队在短时间内生产出足够数量的重炮、坦克,但要在仓促编成的部队中找到足够多的合格人手来操作这些装备也是强人所难的。其次,迫击炮、步兵炮这类轻型伴随火炮,首先大都是些结构简单、造价低廉的技术装备,在可生产性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问题——德国军工厂的生产线上几乎能够“随时”吐出“需要”的数量,可谓随要随有,完全能够跟得上扩军的节奏。更重要的是,正是由于结构简单,即便是只受过基本训练的普通步兵,也能很快操作起这类装备,这一点对于这场赌博式的扩军来说尤为重要。于是,作为魏玛“十万国防军”建军方针在事实上的一种延续,乘着1935年3月开始的第一波扩军大潮,迫击炮、步兵炮这类轻型伴随火炮的研发、生产在“后魏玛时代”都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 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实物
☆ 战斗中的le.IG18 75毫米步兵炮
有意思的是,当希特勒在莱茵兰的军事冒险大获成功之后,尽管保守的总参谋部与“元首”间的矛盾已经开始激化,但当1936年12月希特勒再次要求总参谋部制定新一轮的扩军计划时,双方还是很快达成了妥协——用在加强步兵伴随火炮上的资源,最终与在装甲机械化部队上的投入大体是相当的(尽管这一点一向被人所忽视)。起初,希特勒指示总参谋部制定一个将德国陆军一线部队扩充到41个步兵师(其中有9个摩托化师)、9个装甲师、5个轻型师、1个山地师和1个骑兵旅,平时总兵力高达110万人,战时最多可扩充到590万人的庞大计划……但即便不清楚这个计划在政治上会带来何种影响,总参谋部也明白,在海军和空军的扩张也要消耗大量工业资源和经费的情况下,这样的方案在经济上的可行性是相当有限的。于是,在一番唇枪舌剑式的据理力争后,总参谋部获得了一种妥协式的“胜利”。原方案中装甲机械化部队的比例被调低,代之以36个步兵师(其中有4个摩托化师)、3个装甲师、3个轻型师、1个山地师和1个骑兵旅,平时总兵力83万人,战时总兵力462万人的新方案……耐人寻味的是,在这个方案中,从装甲机械化部队的削减中所“节省”出的那部分资源,相当的一部分却被总参谋部转购了“过量”的步兵伴随火炮……
☆ 训练中的SIG33 150毫米口径重型步兵炮炮组
☆ 以短期内的大规模扩军来说,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这类武器,由于生产成本和操作简便性上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因此是理所当然的第一选择
对此,总参谋部拿出了一套令希特勒无法反驳的解释,即当莱茵兰非军事区被占领后,总参谋部的确承认德国的军事防御态势因此得到了改善,但同时总参谋部也毫不客气地指出,正是由于莱茵兰非军事区的收回,致使德国在欧洲中部已经不能获得任何政治上的掩护,所以摆在面前的道路实际上只有一条:“在短期内迅速扩军,抢在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反应过来之前,就恢复德国在东部边境上的军事优势,如果不能抓住这个时间差,德国必败无疑”。从这个观点来看,在新一轮扩军计划中组建过多的装甲机械化部队却并非是明智之举。滚滚的钢铁洪流的确令人印象深刻,但装甲师(也包括所谓的轻装师)耗资大、训练时间长,恐怕没等编成,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士兵就已杀到柏林城下。相比之下,加大对步兵伴随火炮的投入更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来,现役步兵师的战斗力能够得到加强,在短时间内即可在防御作战中获得对东线波捷两国的军事优势;二来,大量生产和储备步兵火炮,也有利于在动员后备兵员时,使二线部队迅速具备一定程度的战斗力;三来,同时也是一种半真半假的诡辩,得到大量步兵火炮加强的步兵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因缺少装甲师而导致的突破能力不足,并且增强整个国防军在各种作战形态下的作战韧性,可谓一种保守但万全的良策)。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在1936年12月的扩军方案中,大体可以品出这么一股味道——尽管当时首批三个装甲师正在组建,但对于这种过分“时髦”的部队,总参谋部更关注是否能在捷、波反应过来之前加强现有和预备役(步兵)部队的战斗力,因此相对于显眼的坦克和装甲车,德国国防军在迫击炮和步兵炮的建设力度上同样不小——一战时的老式迫击炮和步兵炮开始被大批全新设计所替换,生产线上的产品源源不断地被送入现役部队和战略仓库中,德国陆军随之成为当时世界上对步兵伴随火炮最为重视的军队之一(尽管这一点在纳粹装甲部队那耀眼的光环下往往被人忽略了)。
Granatwerfer 36 50毫米口径连排级迫击炮
尽管在冯·塞克特将军等人用心良苦的努力下,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国防军的最精华部分得以妥善留存,德国军事工业的核心也蛰伏了起来,但不可否认的是,《凡尔赛条约》仍然在相当程度上束缚了德国军事工程师们的想象力。结果,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随着纳粹的上台而掀起的整军浪潮中,面对军方提出的连排级小口径迫击炮要求(代替一战德军“突击队”普遍装备的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德国工程师们拿出的却仍是一个一战风格浓郁的作品。具体来说,这个由莱茵金属公司设计的50毫米口径迫击炮,在结构上无视同一时期英、法等国在这个领域已经取得的卓越进步,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独特风格”。
为了提高精度和射程,在Granatwerfer 36 50毫米口径连排级迫击炮的设计中,像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那样发射超口径弹的设计思路被抛弃,代之以一根0.35米长的50毫米口径滑膛定向管,发射同口径弹药,但其整体结构却仍然接近一架古怪的“显微镜”——英、法迫击炮已经普遍使用的两脚式腿架、缓冲机和轻便座钣等进步设计,在Granatwerfer 36 50毫米口径连排级迫击炮上全然不见踪影,整个身管被半固定式地装在一个结构复杂的底座上(炮尾会有一个环形提把,供炮手手提携行),以一个可调节的单腿式腿架提供基本的高低射界和有限的方向射界。显然,即便是以当时的标准来衡量,这都是一个笨拙的、古怪的、复杂的而且不讨人喜欢的奇葩式设计(英、法的斯托克系列迫击炮,实际上是围绕身管进行设计,而德国人则是围绕“底座”进行设计,某种程度上仍然可以视为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的衍生型号。不过,相比于Granatwerfer 16,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毕竟在射程、精度和威力上有了长足进步,该炮全重14千克,身管长465毫米,弹丸炮口初速75米/秒,能够将0.9千克重的榴弹发射到520米远的地方),而且同样能够由一个两人制炮组携行操作(在必要时还可由一人携行操作),因此在没有更好选择的德国军方眼中,这仍是一种可用的连排级步兵支援武器,于是在1936年开始量产并装备部队。
☆ 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配用的Wurfgranate 15超口径尾翼稳定榴弹
☆ Granatwerfer 16轻型射雷器实物照片
需要说明的是,最初生产的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只安装有简单的机械式瞄准具,但经过2年的试用后,到了1938年,军方高层认为需要为之安装某种光学瞄准镜,以提高射击精度。结果,莱茵金属公司通过与蔡司公司合作,很快让军方高层得偿所愿——一种用于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的光学瞄准镜被装在了此后的产品中。遗憾的是,虽然这种光学瞄准镜是一个相当精巧的设计,但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该迫击炮的射击精度(即便配用了这种光学瞄准镜,但在发射220毫米长,0.9千克重的弹丸时,最大射程上的散布直径仍高达35米),而且还加深了在基层官兵中的坏名声——在普通士兵眼中,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原先就是一种复杂的、笨重的、不便于操作的怪异火炮,而在装备了这种精巧却娇贵的光学瞄准镜后,除了要小心“伺候”外,还要增加一个额外的人手来专门携带和安装、拆卸这套装置。
也正因为如此,虽然在1939年的法国和波兰战役中,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是德军步兵连的基本支援火力(1939年的每个德国步兵连的3个步兵排中,每个排都有一个3人制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班,迫击炮班包括班长1人和两个射手,炮班的主要武器是一门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班长除了携带1支步枪外,还装备有望远镜、3支标杆和10发炮弹。第一名射手携带手枪和底座,第二名射手携带手枪和炮管;两名射手携带的底座和炮管都是背在背上,双手则各提一个10发的弹药箱,因此迫击炮班的总携行弹数为50发),在1941年6月22日发动东线攻势之前,这种饱受批评的50毫米轻型迫击炮就不得不停止了生产。此后,虽然在1942年6月,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已经基本从德军一线部队中撤装(撤装后主要用于二线部队),而且其改良型——Granatwerfer 40(由莱茵金属公司、毛瑟公司和斯柯达公司共同设计)因未能达到800米的最大射程指标,直到战争结束也未能投产,但由于手中握有大量缴获的法制“布兰特”Mle 1935 60毫米迫击炮,历次规模宏大的东线会战中又缴获了难以计数的各型苏制50毫米迫击炮,所以德国步兵迫击炮班并没有因为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迫击炮的撤装而断档。
☆ 完整的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及附件携行装具
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性能及主要数据(因资料来源不同,数据有所出入)
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
如果说Granatwerfer 36 50毫米连排级迫击炮是一种极不成功的装备(该炮本质上可以视为Granatwerfer 16轻型堑壕射雷器的衍生型,不但与现代意义上的小口径迫击炮相距甚远,就是与苏制PM-38、39、40、41或是英式SBML 50.8毫米迫击炮相比,也是逊色颇多),那么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却是一个截然相反的典型——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可以说是整个二战中最为成功的德制武器之一,从1939年9月1日的波兰战役开始,一直到1945年5月在奥地利进行的最后抵抗,该炮参与了每一次德军军事行动,是德军步兵最为倚重的基本火力支援武器。不过,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大获成功并不是毫无缘由的——作为“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的德国版本,该炮显然令人看到了德国人变通的一面。有意思的是,尽管作为“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不折不扣的仿制品,Granatwerfer 34实际口径也是81.2毫米,并且在弹药上两者完全通用,但出于某种虚荣心作祟,为了掩盖Granatwerfer 34的真实技术来源,纳粹德国在宣传上硬将Granatwerfer 34的口径说成是80毫米。
☆ 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
当然,除了口径上这点文字游戏式的小花招外,Granatwerfer 34与其模仿原型“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也的确不是完全一致的。比如,由莱茵金属与蔡司公司合作研制的光学瞄准镜就是如此。这个设计精巧的光学瞄准镜整体结构大致可分为光轴仪、水准器、方向角测量机构、高低角测量机构、底座及镜钩几部分。光轴仪具有十字形光学准线及灵视,装于方形金属管两端。测量某目标高低角(即射角)或障碍物遮蔽角,则以光轴仪之横准线为基线。测量其方向角度,则以该仪之纵准线为基线。水准器乃由纵横水准各一枚,成90°,构成一条水平面,与瞄准具方向轴垂直。利用横水准以测炮身之偏倚。利用纵水准以测射角之高低。方向的测量机构:旋转方向手轮,则手轮上之密位筒对指标而移动,指标所指示之密位盘亦同时移动。该盘每格为一百密位,而由手轮上之密位筒再微分之,其精度每一格为一密位。方向盘之蜗轮与螺杆,可按弹簧臂脱离作用,即迅速变换方位角。高低角测量机构:旋转高低手轮,则手轮上之分度筒对指标而移动。指标所指示之表尺亦同时移动。该尺每格为10°,而由手轮上之分度筒,再分之(每大格为1°每小格为15分),其精度每一格应为四分之一度。瞄准具底座之燕尾榫,用时应插入火炮架上的燕尾槽,使镜钩与槽孔扣结,以防因震动而整个瞄准具随燕尾榫脱出。使用时自匣内取出,将镜座燕尾榫插入炮架上的燕尾槽,并微向下按,至镜座钩挂牢固,而弹回原位为止。高低角表尺上之分划线与指标对准;同时分度筒之分割线上与指标对准。此时移动火炮位置,瞄向主要或辅助目标。用炮上的高低机,使纵水准器的气泡归中,并用炮架调整偏倚的装置,使横水准器的气泡归中。旋转光轴仪做45°倾斜,使指标对准镜摆45°。于是光轴与炮轴完全平行,乃旋转炮架上的高低机,观测炮前隐蔽物的遮蔽角,并旋转高低手轮,以确定最低射击表尺,准备完成。如要瞄准,则将炮口指向目标。同时旋转光轴仪亦对目标瞄准。旋转高低手轮使指标对正赋予的射击角度。再旋转炮的高低机,使纵水准气泡归中。光轴仪的准线仍然还原。
至于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最主要的配用弹种是Wurfgranate 34杀伤爆破榴弹,其生产一直持续到战争结束,共生产了73,972,000发。该弹长329毫米,重3.5千克,弹径81.4毫米,内装炸药0.55千克。另外,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也可发射Wurfgranate 38和Wurfgranate 39杀伤爆破榴弹,这两种弹都装有长杆引信,以使弹体可在距离地面一定高度的地方爆炸,造成空炸效果。另外还有一种被称为Wurfgranate 40的重型榴弹,俗称“长弹”,全长564毫米,全重7.5千克,装药量则高达5千克。但由于弹丸自重大,该弹的最大射程仅为950米。在通常情况下,不含发射药的炮弹存于弹筒内。至于发射药包则为模块式,形状为扁平有一开口的环形。使用时安装在炮弹尾部弹翼前端。装药量以数字编号,如1~7号,数字表示使用的药包数量。药包燃烧产生的火药燃气推动弹丸飞离炮口,同时根据装药量和身管仰角决定弹丸射程(装药量与身管仰角所决定的弹丸射程通过火炮射表装定)。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说无论Wurfgranate 34/38/39还是Wurfgranate 40“长弹”,实际上都能在法制“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的弹药配系中找到对应型号,那么一种被称为Wurfgranate 44的反坦克弹则可称得上是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独门绝技,也是另一个有别于其模仿原型“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的地方。
☆ 博物馆馆藏的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
☆ 一个标准的3人制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炮组
事实上,德国人早在一战中就发现,当时普遍使用的75.8毫米、91.5毫米堑壕迫击炮,如果使用得当,会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反坦克武器。德国人为此为这些制式迫击炮重新设计了一种新型炮架,使这种武器具备了进行低射界射击的性能。自然,这种改造后的堑壕迫击炮必须放在堑壕外面射击,但只要能巧妙地选择场地,操作起来倒也非常容易。根据1918年8月21日一份德军文件的内容,在通常被认为是由野战炮所造成的坦克损失中,有一部分就应归因于这些堑壕迫击炮。在这份报告所提及的两个师中,执行反坦克防御任务的轻型堑壕迫击炮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其中有一个师,由于是使用火炮、堑壕迫击炮和机枪同时进行射击,所以对射击效果无法进行精确分析。而另外一个师,即192师在这场反坦克作战中的描述则非常精确:“那些装甲已经被打穿的坦克着了火,似乎无论是英国坦克的侧装甲还是炮塔装甲都没有得到加强。在500米的距离上,射击精度非常好,在这个距离上,坦克肯定会被消灭。在500~800米距离上,轻型堑壕迫击炮的火力非常有效,结果坦克不得不调头逃跑”。同一份报告又继续说,坦克机枪的压制火力,只是在300米距离以内才比较准确,这就意味着,一个堑壕迫击炮的炮手班,可以在距英军“雌性”坦克火力182.8米以外的地方,就将坦克击毁,而自己没有任何危险。
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对一战经验正确总结的一部分,1918年的西线战场上,德军以堑壕迫击炮成功进行的几次反坦克作战,显然带给了莱茵金属公司工程师莫大的灵感,再加上1940年的法国战役中,德国人从英国远征军手中缴获了一些No68反坦克枪榴弹,在对这种枪榴弹所应用的空心装药进行深入剖析后,又受了些许启发,最终产生了将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在必要情况下用于反坦克作战的想法,也促成了Wurfgranate 44这种反坦克迫击炮弹的出现。具体来说,除了尾翼外,Wurfgranate 44的弹体主要由一个空心装药战斗部和一个取自Wurfgranate 38的长杆形触发引信构成。这其中源自No68反坦克枪榴弹的空心装药战斗部被德国人认为是给予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这类迫击炮的一种特殊恩赐,因为它不需要像动能穿甲弹那样,为了能在装甲板上穿孔,必须具有非常高的初速。对这种炮弹来说,唯一的要求是把空心装药送到目标上,之后炸药自己就能完成剩下的工作,从这个角度来讲,迫击炮无疑是一种适合抛射的工具。莱茵金属公司的工程师之所以对将空心装药战斗部用于迫击炮产生兴趣的第二个原因,则是相对于尺寸而言,这种弹丸的重量仍然较轻(空心装药战斗部在炸药装药前方有一个口部朝前的轴对称形凹腔,内有药型罩。这个凹腔和药型罩一般为圆锥形,也有半球形等其他形状。战斗部引爆后,由于凹腔周围的爆轰波向中心聚集,金属药型罩迅速向轴线闭合,形成高速金属射流向前运动。射流前端的速度可达8,000米/秒以上,后部则较慢,大约500米/秒。这种高速金属射流能有效侵彻装甲,因此空心装药战斗部又叫聚集能穿甲战斗部或破甲战斗部)。至于一定要在Wurfgranate 44上配用长杆式触发引信的原因也很好解释——为了保证形成合理的炸高距离,保证空心装药战斗部金属射流达到最佳破甲效能,一种机械长杆式触发引信是必不可少的(空心装药破甲弹虽然有很高的理论破甲值,但这需要破甲弹的金属射流达到一个汇聚最佳距离,叫作炸高,一般设定在3~4个炮弹直径倍率的距离比较理想,只有在这个距离上,才可以得到截面积最小、密度最大的金属射流,相应的破甲威力也就最大。如果距离过近,射流还没有汇聚到最密集的程度,破甲威力就会大打折扣;如果距离过远,射流可能断裂,其动能和热能将损耗过大,同样影响破甲效果)。
☆ Wurfgranate 34/38/39杀伤爆破榴弹
☆ Granatwerfer 34 80毫米营连级迫击炮光学瞄准镜细部特写
☆ 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及全套装具
按照军方原先的设想,在为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配发Wurfgranate 44空心装药反坦克弹后,将主要利用迫击炮弹道弯曲的特点,以大落角的方式对坦克最为薄弱的顶装甲实施攻击。然而,后来的实战结果却表明,无论是迫击炮本身还是Wurfgranate 44反坦克弹,都不足以满足反坦克作战的需求。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曲射时迫击炮弹下落方向与坦克运动方向夹角大,坦克容易摆脱,而且迫击炮弹在曲射飞行中,击中目标前行程长,时间也长,散布大,除非集中多门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准备进行周密的齐射,否则对付当时机动性能已经大大改善了的坦克时,命中精度很成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引信的原因,Wurfgranate 44空心装药反坦克弹实际破甲威力和理论值相差甚大。事实上,尽管Wurfgranate 44空心装药反坦克弹的理论破甲能力在30~55毫米,足以击穿二战中绝大部分坦克的顶装甲。它的破甲威力非常惊人,其空心装药战斗部所形成的金属射流长度达5~6英尺(1.52~1.83米)。但要实现这一性能的前提是要求引信在达到最佳炸高时精确地“一触即发”,然而源自Wurfgranate 38/39的长杆型引信却是一种传统的机械引信,这种引信由于本身技术的限制,哪怕做得再灵敏,也无法达到理想的瞬发性能(如果做得太灵敏了,对平时的储存和勤务操作而言都是危险),因此,受制于引信的技术缺陷,Wurfgranate 44空心装药反坦克弹的破甲威力相当不稳定,以至于这种理想化色彩过浓的弹药只得被放弃。
总体来说,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身管长1,143毫米,战斗全重62千克,其中身管重19千克,可由4名炮手分解携行。发射3.5千克重的Wurfgranate 34迫击炮弹时,炮口初速174米/秒,最大射程2,400米,最大散布直径为65米。从1939年到1945年,虽然编制标准几经变更,但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作为德军步兵营一级单位基本支援火力的地位却无法撼动。每个德军步兵营通常辖有3个步兵连和1个机枪连,与美军步兵营的重火器连不同的是,这个机枪连编有1个拥有6门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迫击炮排,这样通常每个德军步兵营拥有18门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到1939年欧洲战争爆发前,莱茵金属公司已经生产了4,624门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每门造价810马克,而到战争结束,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总产量高达21,630门,成为有史以来德国产量最高的火炮之一。
当然,像当时其他一些德国武器一样,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也大量武装了其他轴心国军队,并且在一些特别的武装党卫军部队中,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编制保有量超过普通德国国防军部队。对此,1941年6月15日编成的SS芬兰志愿兵营就很能说明问题——除了机枪连外,这个营的每个连都拥有一个装备2门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而非Granatwerfer 36的迫击炮班(1941年2月,希姆莱的征兵处长官戈特洛勃·伯格尔通过驻赫尔辛基大使馆招募了首批1,000余名芬兰志愿兵。为掩人耳目,这些芬兰人被冠以“外国劳工”的身份。在向元首宣誓效忠后,这些芬兰人加入了武装党卫军,包括125名军官,109名士官和850名士兵。1941年5月至6月间,芬兰志愿兵分三批抵达德国。前两批芬兰人都受过良好的军事训练,并经历过冬季战争的考验,立即被补充进准备参加侵苏战争的第5SS维京师。另一批芬兰人未受过军事训练,他们被送到维也纳组建为一个新的芬兰营,并在当地按照党卫军的标准进行训练。这个营最初被称为“诺德斯特”志愿营军,但在1941年9月改称为SS芬兰志愿营。芬兰人习惯称自己为轻步兵营,以纪念芬兰第27轻步兵营。1943年3月,在东线经历了两年艰苦的作战后,这个SS芬兰营的志愿兵完成了当初向德国承诺的两年东线服役期,于1943年9月19日解散,大部分人员编入芬兰陆军)。
☆ 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分解携行状态示意图
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性能及主要数据(因资料来源不同,数据有所出入)
值得提及的是,尽管作为法制“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的仿制品,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相当成功的武器,但莱茵金属公司对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改进却并没有止步。比如,作为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衍生型,主要供伞兵使用的Granatwerfer 42就是如此。这种被昵称为“Stummel-Werfer”(树桩投射器)的80毫米迫击炮,实际上是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短管型,以适应伞兵部队的作战需求。该炮身管长仅为747毫米,炮重也减轻到26千克,炮口初速110米/秒,最大射程1100米。不过由于射程太短,该炮仅在1943年生产了1,591门,并且全部供伞兵部队使用。至于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另一个衍生型号,即被称为Granatwerfer 73的远程版本则更为默默无名了。该炮身管长1195毫米,重21.5千克,最大射程增加到4,500米,然而虽然从1944年10月就开始进行测试,但由于弹药兼容性方面的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只有在发射Wurfgranate 42 81.4毫米远程榴弹时,才能体现出相对Granatwerfer 34 80毫米营连级迫击炮的优越性,而在发射Wurfgranate 38/39/40系列弹药时,性能与Granatwerfer 34 80毫米营连级迫击炮没有太大区别),直至战争结束也没能投产。
☆ Sd.Kfz.251/2 80毫米自行迫击炮

令人感兴趣的是,作为一支崇尚“闪电战”、力争打一场机械化战争的军队,纳粹军方自然不甘心只将Granatwerfer 34 80毫米营连级迫击炮作为一种徒步步兵使用的火力支援武器。所以为了拓展Granatwerfer 34 80毫米营连级迫击炮的用途,使之能够同样成为机械化步兵的伴随性支援武器,以Sd.Kfz.250/251半履带式装甲人员输送车为基础,发展出了两种机械化自行迫击炮——Sd.Kfz.250/7与Sd.Kfz.251/2。事实上,迫击炮的机动性大大优于其他炮兵武器。在极为困难的地形条件下,迫击炮可能是能够部署的唯一的间瞄射击武器。因此,迫击炮极其适宜近接支援步兵作战。然而,人们往往忽略了这一点,那就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效果,弹药补给系统所受到的压力不比在使用加农炮、榴弹炮时受到的压力小。这一点常常被过于看重迫击炮机动性的人们所忽视。由于能否成功地补给弹药往往是由为完成任务而使用的运输手段的机动性所支配的,因此在比较迫击炮和其他武器系统的机动性时,应记住运输手段的机动性在整个系统的机动性中所占的比重,这也是为什么德国人决定为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寻找各种搭载工具,发展一系列自行迫击炮的根本动因。
具体来说,由于Sd.Kfz.250/251半履带式装甲人员输送车的车体采用了敞开式设计,因此可以很方便地成为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这类武器的机动搭载平台,并为炮手、弹药提供必要的装甲防护。其中,较轻的Sd.Kfz.250/7 80毫米自行迫击炮战斗全重5,610千克,乘员5人(车长、驾驶员及3名炮手),以置于后部敞开式战斗室的一门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为主要武器,备弹42发(在战斗室两侧的板条箱内),并拥有一挺车载MG34或MG42 7.92毫米机枪作为辅助武器。在必要情况下,这门车载迫击炮也可从车内搬下,在地面作为一门普通型号的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进行操作。至于较重的Sd.Kfz.251/2自行迫击炮在设计上与Sd.Kfz.250/7 80毫米自行迫击炮类似(Sd.Kfz.251/2自行迫击炮战斗全重8,640千克),同样是对后部战斗室布局稍加改动后,搭载一门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并以一挺车载MG34或MG42 7.92毫米机枪作为辅助武器,不过由于车体比Sd.Kfz.250/7 80毫米自行迫击炮大,宽敞的战斗室空间使得Sd.Kfz.251/2自行迫击炮有条件携带更多的弹药——66发的备弹量赋予了Sd.Kfz.251/2自行迫炮不错的火力持续性。再加上Sd.Kfz.251/2自行迫击炮发动机功率较大,越野性能较好,也因此更受前线部队的欢迎。
☆ Sd.Kfz.250/7 80毫米自行迫击炮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法国的迅速沦陷,纳粹德国从这个昔日欧洲第一军事大国手中缴获了难以计数的武器装备,自然也包括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的模仿原型——“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数量大概有11,800门之多,并包括44,200,302枚各型“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所用的81.2毫米迫击炮弹。显然,纳粹并不准备白白放过如此丰厚的一笔战争资源,于是除了将一部分“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作为弥补Granatwerfer 34 80毫米口径营连级迫击炮产量不足的替代品(两者的弹药能够互相通用),除了直接装备德军基层部队外,还有一部分“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被德国人进行了物尽其用的特别改造。比如仿效Sd.Kfz.251/2自行迫击炮与Sd.Kfz.250/7 80毫米自行迫击炮的设计,驻法德军利用缴获的法制AMR-35轻型坦克底盘,改造了16辆被称为8厘米Granatwerfer auf PSW AMR35(f)的自行迫击炮与“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相结合,装配成了一种奇特的机械化炮兵装备—— Reihenwerfer-Schiessgeraet R.G. 16,即将16门“斯托克”81.2毫米迫击炮,分两列安装在索玛MCL半履带牵引车后车体。
Granatwerfer 42,120毫米团级迫击炮及其他
一个1939年型德军步兵师的战斗序列是这样的:3个步兵团和1个炮兵团。一个步兵团的支援武器包括26挺重机枪、85挺轻机枪、18门80毫米(实际上是81.4毫米)迫击炮、27门50毫米迫击炮、12门37毫米反坦克炮、6门leIG18型75毫米步兵炮和2门SIG33型150毫米步兵榴弹炮。但在这份编制表中,无论是50毫米还是80毫米迫击炮,都直接编入营级以下建制,而团一级的近接支援武器实际上只有6门76毫米步兵炮和2门150毫米步兵榴弹炮,明显偏弱——1939年波兰战役、1940年法国战役的经验都已表明这的确是个大问题。不过,这种情况在苏德战争全面打响之后发生了改观。发生于1941、1942年的多次规模巨大的东线会战,苏联红军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惨重损失——不但失去了数百万战斗兵员,几十万平方千米的国土,大量技术装备也被摧毁乃至缴获。而在德军缴获的苏制武器装备中,尽管其中的大部分被高傲的日耳曼人不屑一顾,但也有例外——除了T-34/76中型坦克外,PM-38 120毫米迫击炮同样被挑剔的德国人所欣赏。
事实上,对于这种重256千克的苏制迫击炮,德国人一经缴获便发觉其性能十分出色——射程、威力、重量和可靠性都接近理想。于是除了重新分配给120毫米Granatwerfer 378(r)的制式编号,将缴获的PM-38 120毫米迫击炮悉数启用,作为一种团级支援武器纳入德军装备序列外,还进行了罕见的仿制,这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Granatwerfer 42120毫米团级迫击炮的由来。具体来说,作为苏制PM-38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的德国版本,Granatwerfer 42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全重285千克,身管长1865毫米,发射15.8千克重的Wurfgranate 42迫榴炮(内装3.1千克炸药,通常配用Abstandszunder 41延时引信),弹丸炮口初速283米/秒,最大射程6,050米。由于作为模仿品的PM-38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本身性能优良,其德国版本Granatwerfer 42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成了一个相当成功的仿制品,极受德军前线官兵的欢迎,1943~1945年,德国一共生产了8,461门该型炮,并且造价相当便宜,每门仅1,200马克,而同期的75毫米KwK 42L48坦克炮造价却为12000马克,整整是Granatwerfer 42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的十倍。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从1942年到1945年5月,德国为缴获的120毫米Granatwerfer 378(r)和自造的Granatwerfer 42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共生产了5,373,000发炮弹。这使得Granatwerfer 42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成了大战中后期德国步兵团的主要火力支援武器。
☆ ARM-35ZT-4(无武装装甲牵引车)
☆ 8厘米Granatwerfer auf PSW AMR35(f)自行迫击炮
☆ 放列状态的120毫米Granatwerfer 42团级迫击炮
☆ 艺术家笔下的Granatwerfer 42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炮组
Granatwerfer 42 120毫米团级迫击炮性能及主要数据(因资料来源不同,数据有所出入)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制式化的50毫米Granatwerfer 36、80毫米Granatwerfer 34以及120毫米Granatwerfer 42外,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步兵部队实际上还拥有另外一些“非制式化”迫击炮,大多数是从占领国捡来的“洋落儿”。比如奥地利制的80毫米口径Granatwerfer 33(oe)(德军编号,下同)营连级迫击炮(该炮全重62千克,身管长1,130毫米,弹丸炮口初速152米/秒,最大射程1,900米,共缴获了230门;捷克斯洛伐克制81毫米Granatwerfer 36(t)营连级迫击炮(该炮重62千克,1940年共缴获了563门);波兰制81毫米Werfer 31(p)营连级迫击炮,全重60千克,身管长1,260毫米,发射3.3千克炮弹时弹丸炮口初速208米/秒,最大射程3,030米。德军自己装备了201门这种迫击炮,主要用于训练,同时向仆从国提供了855门该型炮。同期缴获的波兰制46毫米Werfer 36(p)型迫击炮也被用于训练,该炮重12.6千克,身管长396毫米,发射0.7千克炮弹时弹丸炮口初速95米/秒,最大射程800米;苏制50毫米Granatwerfer 205/3(r)(重11.8千克,身管长630毫米,发射0.9千克炮弹时弹丸炮口初速80米/秒,最大射程630米);苏制82毫米Granatwerfer 274(r)(重57千克,发射3.4千克炮弹时弹丸炮口初速202米/秒,最大射程3,200米);法国制80毫米Granatwerfer 278/1(f),以及比利时制50毫米Granatwerfer 201(b)(身管长188毫米,全重7.8千克,其炮弹仅重0.6千克,弹丸炮口初速75米/秒,最大射程585米)等。另外,尽管值得商榷,而且装备数量也偏少,但还有一些特种用途的德制迫击炮实际上也可以归入步兵支援武器的行列——比如,105毫米口径的Nebelwerfer 35“烟幕弹投射器”就是如此。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射105毫米白磷烟雾/燃烧弹的特种化学迫击炮,全炮重103千克,身管长1,344毫米。其发射的白磷烟雾/燃烧弹重7.35千克,弹丸炮口初速193米/秒,最大射程3,025米,最大射程上散布直径为65米。105毫米Nebelwerfer 35“烟幕弹投射器”至1941年5月停产前,共向国防军提供了155门。此后,作为105毫米Nebelwerfer 35“烟幕弹投射器”的后继型号,莱茵金属公司在1941年年底又推出了105毫米Nebelwerfer 51和105毫米Nebelwerfer 51两种化学迫击炮,但在测试中,这两种炮的最大射程都仅达到6000米,因此被军方否决。不过,莱茵金属公司并不甘心,于是又在1942年推出了100毫米Nebelwerfer 40型“烟幕弹投射器”,但由于790千克的战斗全重、超长的1,858毫米身管在使用上相当不便,复杂的后装式设计也造成了成本的攀升,再加上火炮本身性能平平,相比105毫米Nebelwerfer 35“烟幕弹投射器”并没有太大的改善,而德国的白磷燃烧弹产能又极为有限,这一切都造成本来很可能成为一种团级支援武器的大口径化学迫击炮止步于105毫米Nebelwerfer 35“烟幕弹投射器”。以至于大战中后期,德军官兵只能看着美国人的106.7毫米化学迫击炮“大流口水”。
☆ 105 毫米Nebelwerfer 35“烟幕弹投射器”(化学迫击炮)
附:关于白磷迫击炮炮弹及德国的化学迫击炮装备情况
磷,是一种廉价的化工原料,几乎所有与燃烧相关的东西都会用到它,譬如火柴、助燃剂或者军事用途的磷弹、烟幕弹、燃烧弹等。也用来制造农药、杀虫剂等。磷的特性是低燃点,在摄氏二三十度的室温中就会自动燃烧,所以相当危险,一般在实验室或化工,都是把固体磷放在水中保存。白磷是一种无色或者浅黄色、半透明蜡状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类似于大蒜,燃点极低,一旦与氧气接触就会燃烧。白磷弹的基本机构,就是在弹体内充填磷药,遇空气即开始自燃直到消耗完为止。这种武器虽然技术含量不高,但却是一种非常厉害的燃烧弹,沾到皮肤上很难及时去除,燃烧温度又高,可以一直把人的软组织烧尽,同时产生的烟雾对眼鼻刺激极大。伴随燃烧过程,即会有白烟冒出。100毫米口径以上白磷迫击炮弹爆炸后,半径150米内的生物都会被灼伤。所以,化学迫击炮本质上是一种攻击型燃烧武器,功能与喷火器相似,弹体内含有大量粘稠剂,能粘在人体和装备上燃烧,通常用于打击裸露或易燃目标,它碰到物体后不断地燃烧,直到熄灭。其散发的白色烟雾可扩散的面积相当于一个体育场的区域,杀伤破坏效果取决于引爆高度。德国陆军虽然也想有和美军一样充足的白鳞弹,但原材料的缺乏使他们只能使用含三氧化硫的次氯酸溶液的代用品炮弹,这使得105毫米Nebelwerfer 35这类化学迫击炮的存在,在德军看来意义不大。
再比如,除了上述化学迫击炮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非制式迫击炮”也可勉强归入特种步兵支援武器的行列。如76毫米口径的地雷抛射器,这是一种用于布雷的迫击炮,发射Springmine 44型弹药;73毫米Propaganda-Werfer 41宣传弹投射器——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一种武器,其发射的弹丸是长408毫米,重11千克的空心容器或2.8千克重的火箭,弹丸内部可装200~250张宣传单。发射固体火箭弹时,最大射程可达3200米;斯柯达公司设计的150毫米Granatwerfer 43(仅造了3门样炮。德军没有接受这个设计的理由很简单,1门只能打5,000米的迫击炮却重达635千克!);200毫米轻型超口径迫击炮是一种93千克重的连级迫击炮,不过这种迫击炮没有身管,取而代之的是一根1,042毫米长的发射杆,发射杆的基座凹槽处可装21.3千克重的WGr 40型杀伤爆破榴弹,弹丸初速88米/秒,最大射程710米。该迫击炮的设计同样不成功,仅生产了158门,供西线和北非的部队使用;380毫米超口径迫击炮是200毫米轻型超口径迫击炮的放大版,重达1,658千克。这个可以拆卸成9个部分的武器发射380毫米的WGr.40炮弹,弹丸初速102米/秒,最大射程为1,000米,等等。
le.IG18 75毫米/ le.IG37 75毫米/SIG 33 150毫米步兵炮及其他
在德军看来,曲射的迫击炮与可以平射的步兵炮之间,并不是互相取代的关系,它们在战场上所承担的战术角色不同。也正因为如此,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德国人在大力发展迫击炮时,并没有置步兵炮于不顾。于是这就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名气颇大的几种步兵炮,即le.IG18 75毫米/le.IG37 75毫米/SIG 33 150毫米步兵炮的出现(IG是步兵炮的缩写,le是轻型,M是中型,s是重型)。
☆ 博物馆馆藏的le.IG18 75毫米步兵炮
le.IG18 75毫米步兵炮的发展始于1927年,由德国莱茵金属公司设计制造,其主要技术特点在于采用了一种颇为别致的制退后坐系统来达到减轻全炮重量、控制全炮结构尺寸的目的(实际上是两层反后坐装置上下平行布置在摇架上,相当于串联在一起,炮身的总后坐长为两层后坐长之和,这样摇架导轨会大大缩短,使总体结构紧凑,同时有效地增加后坐长,减小后坐阻力;又因为下层后坐的后坐部分质量比上层后坐的后坐部分质量增加了,使得整个后坐质量得到增加,从而可以更加有效地减小后坐阻力,进而减小作用在架体上的力)。具体来说,le.IG18 75毫米步兵炮采用了轻型的双脚开架式炮架,口径75毫米,身管长0.88米,火炮高低射界-10°~+73°,火炮方向射界左右12°,战斗全重400千克,能够将5.45千克的标准榴弹以259米/秒的炮口速度,发射到3,793米远的地方。主要弹药包括Inf. shell 18(重型杀伤爆破榴弹,重5.45千克),Inf. Shell 38 HL/A∶(空心装药破甲弹,弹重3.1千克)以及Inf. shell 38 HL/B∶(轻型杀伤爆破榴弹,弹重3.5千克)。由于火炮生产成本低廉,性能也较为令人满意(在必要情况下,可分解为4个不超过140千克的部件进行驮载或人工背负机动),到1944年停产前,共生产了8266门,是德国陆军步兵团最为倚重的支援火力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有3000门le.IG18 75毫米步兵炮进入德国国防军中服役,直到1945年3月,还有2,549门在德军中服役)。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标准型的le.IG18 75毫米步兵炮外,莱茵金属公司还设计了一种重量更轻、炮轮更小的伞兵型le.IG18F,不过德国空军在对比了LG40 75毫米无后坐力炮后,最终放弃了le.IG18F,这使其产量只有可怜的6门。
☆ 演示中的le.IG18 75毫米步兵炮
le.IG18 75毫米步兵炮性能及主要数据(因资料来源不同,数据有所出入)
le.IG37是另一种在战争中被德国军队广泛使用的75毫米步兵炮。有意思的是,这种步兵炮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拼凑产物——即Pak 36 37毫米反坦克炮的炮架,与一个75毫米口径24倍径身管的起落部分相结合而成。与le.IG18 75毫米步兵炮相比,尽管两者的弹药能够实现通用,但le.IG37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炮架——由于采用了液压式驻退复进机和炮口制退器,le.IG37成了一种轻便、灵活而且性能更佳的营级火力支援武器。不过,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由于炮架要优先供应Pak 36 37毫米反坦克炮,再加上步兵们对该炮的炮口制退器颇为不满(火炮采用炮口制退器也有某些缺点,它们会增加火炮的重量和复杂性。更重要的是,炮口制退器增加了向后的冲击波超压,会对炮班造成伤害。不管使用何种类型的炮口制退器,在离炮口约30倍口径的距离内,在某个方向上肯定会有冲击波的峰值。在这个距离之外,冲击波超压开始下降,冲击波会变成声波。长期暴露在较高超压下会导致人的永久性听力损伤),这使得le.IG37 75毫米步兵炮的产量受到了不小的影响,直至1945年该炮的总产量也不过2,279门(在二战中le.IG37 75毫米步兵炮全部用于东线战场。到1945年春,仍有1,300门le.IG37 75毫米步兵炮在东部战线的德军中服役)。
☆ le.IG37 75毫米口径轻型步兵炮
☆ 艺术家笔下的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
☆ 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全貌
有人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步兵炮在德国军队中受到了不一般的重视。从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的存在来看,此语不谬。当魏玛时期的德国陆军于1927年向各厂商发布新一代营团级步兵炮招标时,只有莱茵金属公司做出了回应——其中较轻的75毫米口径方案后来定型为le.IG37 75毫米口径步兵炮,而较重的150毫米口径方案则被定型为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不过,虽然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早在1933年已定型,并在当年开始量产,作为当时德国陆军步兵团威力最大的火力支援武器加以列装,但真正开足马力大规模生产却是1939年以后的事情。德国陆军并没有完全做好准备在1939年打一场规模庞大的欧洲战争,希特勒一再告诉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可以进行这样的训练,因为他也不想在1944年之前就冒险进行一场大战。德军将领信赖希特勒的保证,以至于没有料到在德国军队公开重新武装仅仅4年后,便会爆发战争。结果当1939年初,德军总参谋部发觉1939年的战争已经不可避免时,德国国防军的准备仍是相当仓促的(当初总参谋部只是勉强同意希特勒的迅速扩军要求的,因此他们宁可逐步增加受过充分训练的军官和少量士兵),于是很多早先就已经定型,但一直维持低速生产的武器装备,在1939年之后不得不突然加快生产节奏,以应对骤然加大的动员步伐。
☆ 一个典型的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阵地由一个环形坑和反坦克壕组成
☆ 战斗中的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1
☆ 战斗中的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2
具体来说,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口径149.1毫米(但一般称为150毫米),炮身长度1,680毫米(11.4倍径),战斗全重1,755千克,高低射界-4°~+75°,方向射界11°,射速2~3发/分钟。主要配用I Gr 33杀伤爆破榴弹(弹重38千克)、I Gr 38 Nb烟雾燃烧弹(弹重40千克)、I Gr 39 Hl/A空心装药破甲弹(弹重25.5千克)以及Stielgranate 42混凝土爆破弹(弹重90千克)。在发射I Gr 33杀伤爆破榴弹时,炮口初速240米/秒,最大射程4,650米。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设计上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一是粗壮的单腿式大架和5毫米厚的火炮防盾。二是采用了套筒式身管制造工艺,以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圆管套在一起,形成套筒式身管。套装之前,外管的直径应稍小于内管。把外管加热后,再把冷内管装入外管里。冷却后两个管子的贴合面被压在一起。结果内管所受的切向压缩应力和外管所受的张力在两个管子间产生了压力。这种套筒身管的总的效果是,身管内腔表层存在的压力使这种身管比用相同厚度的单个金属管做成的身管能承受更大的射击应力);三是独特的击发机构和保险设计。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的击发机装在闩体中,并且采用击针点燃装药。一拉发射杆,击针即自闩体前端面冲出,撞击装在药筒底部中央的底火上。击发机在击发后需要拉回击针,以使其再次处于待发状态。恢复待发状态可自动完成,可手工完成,也可采用“脱扣装置”完成。使用脱扣装置的好处是,能使击发装置总是处于非击发状态。拉发射杆时,脱扣装置使击针前冲并立即将它拉回,使它停在安全位置。从而保证了火炮勤务性能的安全性。四是如今已经不常见的槽形摇架。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的槽形摇架是一个装在炮身下边的“U”形箱,反后坐装置位于框槽内。在该摇架的上表面沿长度方向有供火炮后坐部分使用的导槽。摇架前端用可卸下的盖板封闭,这个盖板叫摇架盖。反后坐装置的活塞杆连接在摇架盖上。槽形摇架的优点是它可为反后坐装置提供一定程度的防护,使其不受炮弹破片和轻武器的毁伤。
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性能及主要数据(因资料来源不同,数据有所出入)
☆ Panzer I Ausf. B轻型坦克底盘
☆ 战斗中的15 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 pfwagen I Ausf.B自行步兵炮
作为团一级步兵单位最重要的火力支柱(每个德军步兵团的步兵炮连都拥有2门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1940年一个完整德军团属步兵炮连包括连部、通信分队、两个轻步炮排和一个重步炮排,共有4门le.IG37 75毫米轻型步兵炮和2门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而到了1944年,团属步炮连的le.IG37 75毫米轻型步兵炮增加到6门,而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的数量则没有变化),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的生产从1933年到1945年从未间断,总产量高达4,600门。不过,虽然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以其巨大的威力,深受步兵好评(I Gr 33杀伤爆破榴弹杀伤半径高达150米,无论是对敌还是对已都拥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震撼性),然而由于战斗全重近2吨,这成了该炮最大的败笔,以至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在防御作战中发挥效用。于是,针对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机动性不佳的缺点,在其漫长的生产过程中,派生出了多种自行型号。最早出现的自行化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采用的是Panzer I Ausf. B轻型坦克底盘,被称为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 I Ausf.B,不过由于起初陆军武器局第5处要求任何形式的自行式SIG 33步兵炮都要能从底盘上卸下以降低暴露面积(如此要求的一个潜台词是造价不菲的底盘可后撤到安全的地方。在步兵炮作战的这段时间内,底盘可以得到适当的整修而免于损毁)。不过,在将毫无改动的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直接搬上PanzerⅠ Ausf. B底盘,组装成几辆样车进行了测试后,德军不得不承认如此简陋的自行步兵炮并不符合实战需求。于是,随后出现的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 Ⅰ Ausf.B结构开始变得较为制式化——炮轮被拆除,以半固定方式置于底盘的一个活动炮架之上,并由一个面积巨大的防盾提供必要的防护(由3块10毫米厚的装甲钢板围成,但顶部和后部没有任何遮掩)。具体来说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ⅠAusf.B自行式重步兵炮,全炮由5名乘员操作,仅携带3发高爆炮弹,仅有3个乘员坐在车里,其他两人驾驶一辆半履带卡车跟在后面。
☆ 制式化的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 I Ausf.B自行步兵炮
☆ 15厘米SIG 33 auf Fahrgestell Panzerkampfwagen II(Sf)自行步兵炮
☆ Sturm-Infanteriegeschütz 33B 150毫米口径自行重型步兵炮
☆ Sturmpanzer 38(t)Ausf H自行步兵炮
☆ Sturmpanzer 38(t)Ausf M自行步兵炮。完整的官方正式称呼为15 厘米Schweres Infanteriegeschütz 33/1 auf Selbstfahrlafette 38(t)(Sf)Ausf. M(Sd. Kfz. 138/1)
在1940年的1-2月,阿尔卡特公司共改装了38辆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ⅠAusf.B,德军以这些装备组建了6个自行重步炮连(即701~706自行重步炮连)。不过,由于火炮和上层结构过于高大,影响了PanzerⅠAusf.B轻型坦克底盘的重心,使得其机动性极差,这导致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 ⅠAusf.B很难被称为是一种成功的设计,在参加了几次残酷的东线作战后,到1943年剩余的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 I Ausf.B被迫全部退出现役。第二种自行化版本的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是基于PanzerⅡ坦克底盘,被称为15厘米SIG 33 auf Fahrgestell PanzerkampfwagenⅡ(Sf)。从本质上来讲,除了底盘不同外,15厘米SIG 33 auf Fahrgestell PanzerkampfwagenⅡ(Sf)与15厘米SIG 33(Sf)auf Panzerkampfwagen I Ausf.B没有太大差别,均属仓促装配的应急产物,由阿尔卡特公司改装出来12辆,全部提供给非洲军团使用,并在战斗中全部损失。除此之外,在1943年之后,阿尔卡特公司还利用前线战损送回的各型PanzerⅡ坦克或SturmgeschützⅢ突击炮底盘,改装出24辆Sturm-Infanteriegeschütz 33B 150毫米口径自行重型步兵炮。当然,在各种自行化版本的SIG 33 150毫米重型步兵炮中,以基于BMM公司38(t)底盘的型号最为“主流”,其总产量高达383辆,并依上层结构不同分为Sturmpanzer 38(t)Ausf H和Sturmpanzer 38(t)Ausf M两个型号。1943年2月到4月,战斗室前置Sturmpanzer 38(t)Ausf H生产了91辆(其中包括一辆样车),其正面装甲厚达50毫米,而正面防盾也有25毫米,装甲防护性能得到较大改善,同时由于全车可以存放20发150毫米炮弹,火力持续性能也比早先的版本提高颇多。于是在希特勒的授意下,为了尽快提高Sturmpanzer 38(t)Ausf H的产量,很多战损的38(t)型坦克底盘被从前线拉回进行改装。到了1943年4月之后,出于改善机动性的目的,战斗室后置的Sturmpanzer 38(t)Ausf M又被推出,从1943年4月到6月,共生产了200辆,此后,从1943年10月到1944年9月,又追加生产了82辆。
☆ 博物馆馆藏的Sturmpanzer 38(t)Ausf M自行步兵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