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确实存在一些被后世普遍冠以“小人”之称的人物。但需要强调的是,历史人物的评价往往复杂多元,深受时代背景、史料记载和后世价值观的影响。 所谓“小人”的评价,更多是基于传统儒家道德观和主流史家视角做出的负面评判,主要聚焦于其行为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以及对社会伦理道德准则造成的显著危害。
一、 以下列举一些在中国历史上常被视为“小人”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事迹:
1. 伯嚭(春秋时期,吴国太宰):
事迹: 接受越王勾践的贿赂,在吴王夫差面前极力为勾践说好话,离间夫差与忠臣伍子胥的关系,最终导致伍子胥被杀,吴国被越国灭亡。
“小人”标签:贪财卖国、陷害忠良、谄媚误主。
2. 郭开(战国时期,赵国权臣):
事迹:接受秦国贿赂,屡次在赵王迁面前诬陷、诋毁名将廉颇和李牧。廉颇被逼出走,李牧被冤杀,直接导致赵国失去支柱,迅速被秦国灭亡。
“小人”标签: 贪赃枉法、嫉贤妒能、陷害忠良、卖国求荣。
3. 赵高(秦朝宦官、权臣):
事迹:沙丘政变篡改遗诏,逼死扶苏、蒙恬,拥立秦二世胡亥。后指鹿为马,专权跋扈,迫害忠良(如李斯),加剧秦朝暴政,加速秦朝灭亡。
“小人”标签:阴险狡诈、指鹿为马、残害忠良、祸国殃民。
4. 李林甫(唐朝宰相):
事迹:“口蜜腹剑”的典型代表。表面和善,背后却阴险毒辣。为巩固相位,排斥异己,堵塞言路(谏官成为摆设),重用胡人边将(如安禄山),为“安史之乱”埋下巨大隐患。
“小人”标签: 口蜜腹剑、嫉贤妒能、闭塞言路、败坏朝纲。
5. 秦桧(南宋宰相):

事迹:作为主和派核心,力主向金国妥协投降。以“莫须有”罪名构陷并杀害抗金名将岳飞。被认为是葬送南宋恢复中原希望、自毁长城的罪魁之一。
“小人”标签:卖国求荣、陷害忠良、残害民族英雄。
6. 来俊臣(武则天时期酷吏):
事迹: 以告密起家,是武则天时期著名的酷吏首领。编写《罗织经》,专事罗织罪名、构陷无辜,发明多种酷刑,残害大量忠臣良将和普通官员,制造无数冤狱,令人闻风丧胆。
“小人”标签: 心狠手辣、罗织构陷、滥用酷刑、残害无辜。
- 安禄山:借唐玄宗宠信崛起,以“清君侧”为名发动安史之乱,背叛恩主,导致盛唐由盛转衰,体现“背信弃义”的特质。
- 魏忠贤:明末宦官,结党营私,迫害东林党人,操纵朝政,加剧明朝统治危机,是“宦官专权”的代表。
二、这些“小人”通常具备以下一些共性:
1. 私欲至上,贪得无厌: 这是最核心的特征。他们的行为根本驱动力是满足个人私欲,包括权力、财富、地位、享乐等。为此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毫无底线。
2. 嫉贤妒能,排斥异己:对德才兼备、正直敢言或可能威胁其地位的人充满敌意。他们会利用各种手段(谗言、构陷、排挤、迫害)打击、清除这些“障碍”。
3. 阿谀谄媚,欺上瞒下:善于察言观色,投君主或上级所好,用甜言蜜语和虚假表现博取信任(如赵高对胡亥、李林甫对唐玄宗)。同时,为了自身利益或掩盖罪行,常常隐瞒真相,蒙蔽视听。
4. 阴险狡诈,口蜜腹剑: 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心机深沉,手段毒辣。李林甫的“口有蜜,腹有剑”是典型写照。他们往往不直接正面冲突,而是使用阴谋诡计、栽赃陷害等卑劣手段。
5. 毫无原则,反复无常:缺乏坚定的道德信念和忠诚观念。立场、态度常因个人利益或形势变化而轻易改变,甚至不惜背叛国家、君主或恩人。如伯嚭身为吴国重臣却暗中通越。
6. 心狠手辣,残害无辜: 为达目的,视他人生命和尊严如草芥。构陷、酷刑、杀戮是其常用手段,毫无恻隐之心。如来俊臣等酷吏的所作所为。
7. 败坏风气,祸国殃民:他们的行为不仅伤害个体,更会毒化政治和社会环境,导致朝纲混乱、忠良寒心、百姓遭殃,甚至直接导致国家衰亡或重大灾难。如郭开之于赵国,赵高、李林甫、秦桧之于秦、唐、宋的衰败。
三、重要的反思:
- 历史评价的复杂性: “小人”标签是后世基于特定道德标准(主要是儒家忠奸观)的评判。历史人物的动机、行为及其后果往往非常复杂,受到特定历史环境、信息局限和个人认知的深刻影响。有些人物可能并非全无是处,或者其行为有更深层的历史逻辑。
- 制度与环境的因素:“小人”得势往往与特定的政治制度缺陷(如君主专制、缺乏监督制衡)、混乱的时局或昏庸的君主有关。制度漏洞为“小人”提供了生存和作恶的空间。
-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历史上许多悲剧的发生,也与君主或当权者偏听偏信、不能明辨忠奸有直接关系。提防“小人”与领导者自身的明察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
理解这些历史人物及其共性,不仅是为了评判过去,更重要的是为今天提供一种警示:警惕人性中的阴暗面,完善制度以遏制其危害,并努力营造崇尚正直、诚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