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实控人被“判三缓四”,罚金100万元-拒接电话的董事长:一个资本玩家的罪与罚

连监管者的电话都敢拒接,企业掌门人的傲慢与资本市场的猫腻在午后的阳光下赤裸相见。

中恒电气(002364.SZ)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然而,比判决结果更引人注目的是五年前那段公然对抗监管的调查过程:2020年6月,证监会调查人员多次联系朱国锭均遭拒,即便调查人员亲赴公司当面交涉二十分钟,他仍拒绝配合。

这位昔日胡润百富榜上的富豪,最终从公司董事长变为了刑事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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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违法记录

2025年12月31日晚,中恒电气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这份判决为历时五年的调查画上了句号。2020年8月,时任中恒电气董事长的朱国锭因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并不顺利。2021年10月,杭州公安局对朱国锭取保候审。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对他采取监视居住措施。2024年2月,他再次被取保候审。

02 关键转折

案件的关键转折点发生在2020年6月初,那段 “拒接电话”的荒诞戏码至今仍是资本市场中的标志性事件。

从6月1日至12日,证监会调查人员多次联系朱国锭,要求其配合调查,并告知不配合调查的法律后果。但他多次拒绝接听电话,或接听后称拒绝与调查人员见面。

6月5日下午,调查人员赴杭州市滨江区中恒大厦找朱国锭,出示执法证件和调查通知书要求配合。双方交谈二十余分钟,朱国锭仍不接受调查,并拒不接收调查通知书。

03 法律后果

由于朱国锭的拒不配合,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10日对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朱国锭改正,处以2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处罚是在新证券法实施背景下作出的。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朱国锭成为新证券法颁行后因拒不配合调查被立案的第一人。

04 案件背景

朱国锭生于1965年,1996年创办中恒电气,并自公司成立至2012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有兴趣的读者观众可以再去了解下中恒与侨兴电子公司的渊源,篇幅比较长,涉及被同窗举报等,也是很有故事的一篇。

2019年10月,朱国锭与妻子包晓茹曾以31亿元人民币财富登上《胡润百富榜》第1274名。但在2021年10月,朱国锭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所有职务,他的妻子包晓茹接替他担任董事长。

对于判决对公司的影响,中恒电气在公告中强调,朱国锭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管职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05 监管重拳

朱国锭案并非孤立事件。2025年2月,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公室主任何艳春表示,操纵市场行为始终是证监会打击惩处的重点。

“操纵市场行为'寄生’在市场肌体中,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何艳春指出,这种行为实质上是欺骗中小投资者,违法者获取巨大利益后全身而退,留下“一地鸡毛”。

监管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对4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

06 新型手法

随着市场发展,操纵市场行为也呈现出新特点。证监会指出,这些新特点包括从传统的“坐庄型”操纵向短线化操纵演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纵有所增加。

朱国锭案恰好反映了这一趋势。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他利用内部信息优势和市场影响力操纵股价,成为监管打击的重点对象。

07 专家分析

法律专家指出,在操纵市场案件中,主观故意是认定的关键因素之一。证监会在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中,明确了信息型操纵的判断方法。

在孟某某、杨某某操纵证券市场案中,证监会指出认定行为人操纵的主观意图时,需分析案件全貌,考量行为人是否具有操纵动机。

监管机构往往会结合各项场内、场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包括行为人的交易行为、通讯记录、询问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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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似乎未受太大影响,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达到14.18亿元,同比上升20.29%。

而在今年2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官员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线索筛查手段,强化大数据收集分析。市场的肌体正在被清创,而新生的细胞已在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