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脑袋一下子变得清明,挣扎着睁开眼睛,窗外依然是浓浓的黑暗。摸到手机,幽暗的灯光显示5点12分。
辗转反侧,再难入眠,脑海里突然想起昨天看过的迟子建的《也是春天 也是冬天》里撕日历的情节:
“台历上有些字句也分外有趣,如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记载着’不慎打碎一只花碗’;而二月二十八日则写着’一夜未睡好,梦见戒指断了,起床后发现下雪了’;八月二十八日是’天边出现双彩虹,苦瓜汤真好喝’!”……
“台历有意无意成了我的简易日记本……”
索性起床,打开台灯,和衣而坐,记录下今日读书所得。
史铁生在《病隙笔记》里写道,写作不同于文学,“写作没那么多规矩,痴人说梦也可,捕风捉影也行,满腹狐疑终无所归都能算数。”
之前有看到一种呕吐式的写作方法,我理解的意思就是先要大量的阅读,把自己吃饱吃撑,然后像呕吐一样,无意识记录,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最开始不需要去注重什么逻辑、用词,就像在跟一个老朋友聊天、说话、写信,只管写就对了。
而且,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技能的获得,不是通过后天的锻炼获得的,写作能力也不例外,必须经过大量的学习和练习才能获得。
也很少有不付出或者以极少的付出就能获得成功的事情,要么是账算错了,要么是菜还没有上齐,账单还没有算出来。
我想,作家之所以成为作家,大抵也是因为他们始终笔耕不辍,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在写作这件事儿上。
既然想要在读书和写作方面有所提升,我打算付出更多的精力来做这件事情。
首先是记日记,像迟子建一样,把每天的所得所感,及时写下来,不在乎些写的是什么,有没有章法,纯记事也可,手机记事本让这一想法变得十分方便。
然后是每日晨起背诵,背两三句名言、名段或者一篇精湛的短文(今天是第十天,我大概看了一下时间,五百字左右的文章,五六段吧,用时不超过半小时,穿衣服、洗脸、刷牙的时间就能完成),晚上入睡前,躺在床上再背一遍,加深记忆。

也许一开始,短时间内是记住了,时间一长,后面肯定还是会忘。不过,没关系,我背诵的目的不是为了记住,当然也不是在做无用功,是为了培养自己的语感,改变自己口语化的习惯,让自己的语言更生动形象。同时,也能充实自己的语言系统,不至于无话可说。我想,当脑袋里的素材足够多时,可能在写作时,不经意间,想要的语言就会自动匹配,然后蹦出来。
我发现,如果某段时间持续读某一本书,在写作的时候,我的语言风格就会不自觉地向这个作者靠拢。类似的词语、句子,没怎么思考,不经意间就从笔下流出了。
同时,我打算放慢读书的节奏。消遣时读小说,烦躁时读散文,摘录下好词好句,反复揣摩、仿写。而不再盲目追求一年要读多少本书。
小说注重的是情节,多写的是人性,依然可以在干家务的时候、上下班走路回家的时候,用番茄小说来听;
而散文的语言往往需要在安静的环境下,一杯清茶、一盏孤灯,细细研读,才能体会到作者遣词造句的深意;
个人感觉,历史类书籍读来有点绝望,那种站在上帝的视角,明明一切都看得很透彻,却仍然感到无能为力,这种绝望的感觉很不好受。
最关键的是,都说“以史为鉴,可以正衣冠”,事实上,没有人能逃离历史,历史总是毫不例外地一次次重演。“老年才读历史”,我还年轻,还是少读历史为好。
今日读书分享:
迟子建写到做灯,“铁丝在手的牵引下像眼镜蛇一样摇摆着身子朝上伸展”,特别形象生动,眼前一下子就浮现出自己在把铁丝穿过某个小孔时,铁丝一点点向上延展的情景;
她写到给父亲守灵,“’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颤动”这个词用得是这样准确、恰当,火苗摇摇晃晃,抖动一下,周围的空间都亮了;
她写“阳光透过婆娑的枝叶投射到我身上,我的脸颊赤红赤红的,仿佛阳光偷来了世界最好的胭脂,全部涂在我的脸上了。”这个句子很优美,一个“偷”字,写活了整个句子。我尤其喜欢“婆娑”这个词,以前也写过类似的场景,总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以后就知道用哪个词了;
她写长明灯的火焰,“在记忆的光影中,宛若一群金灿灿的鱼苗,充满激情地游着,成为岁月之河的萤火虫”,鱼苗游动,萤火虫飞舞,用来描述火焰,多么形象灵动啊!
她写初雪,“似乎还不大肯定这就是它们的落脚之地,所以雪下得很斯文,有点小心翼翼的味道”,拟人化的手法,一下子把初雪不太大的场景给写活了。
写出这些优美句子的作家,定是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对身边的一切有着强烈的感知。要想写好,这就需要写作者们在日常生活中一点点锻炼自己了。
天还没有亮,不过早醒有早醒的好处,可以读书、背诵、写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