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2025年第3輯(總第152輯)

目录及摘要

滑动查看目录


從出組二類“亡憂”“亡吝”“亡害”選擇性搭配補論王賓卜辭的語義結構

王子楊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教授)

提要:本文通過對出組二類王賓卜辭後一分句“亡吝”“亡憂”“亡害”的全面考察,揭示了三者使用的規律以及控制三者呈規律性顯現的語言機制。“亡吝”“亡憂”的使用遵循着嚴格的規律,並非通用無别。王賓卜辭“亡吝”“亡憂”的選擇性顯現與王賓卜辭結構中受祭對象後面的表示祭祀的中心動詞有關。如果這個中心動詞屬於“吝系”,則後一分句要使用“亡吝”;如果這個動詞屬於“憂系”,則後一分句要使用“亡憂”。受祭對象後面的動詞如果不止一個,兩個(或兩個以上)祭祀動詞的語義關係並非學界一般認爲的並列或接續關係,而是偏正關係。最後一個祭祀動詞在語義上往往予以强調的中心動詞,決定“亡吝”“亡憂”的顯現;前面的動詞則起修飾、限定作用,規定中心動詞所代表祭儀之所屬。“亡害”一般不出現在王賓卜辭之中,但常出現在跟王賓卜辭密切相關的周祭卜辭裏。“亡害”“亡吝”“亡憂”三者的語義並不相同,並非“通用無别”。王賓卜辭應該來源於“受祭對象+祭祀動詞,王其賓”句式,王賓卜辭句式的高度精鍊契合了商代晚期占卜日益程式化的要求,因而大行其道。增加了新焦點信息“亡吝”“亡憂”的王賓卜辭,句法語義結構發生了變化,“王賓”之“賓”不再是予以强調的中心動詞,而是成爲占卜背景,屬於舊信息,受祭對象後面的動詞(短語)成爲新的强調中心,與焦點分句“亡吝”“亡憂”相呼應。王賓卜辭前一分句“王賓+受祭對象+動詞(或短語)”當如不少學者指出的那樣,乃連謂結構,可以理解爲商王儐導受祭對象(先王先妣)而舉行動詞所表示的某種祭祀儀式。

關鍵詞:出組  王賓卜辭  語義結構  亡吝  亡憂  亡害

甲骨類組差異對文字考釋的影響補論

——以出類卜辭的釋讀爲中心

馬  尚

南開大學文學院講師)

提要:殷墟甲骨的分類斷代已成體系且日趨精細,但在甲骨文釋讀實踐中,因不重視類組差異而産生的釋讀錯訛仍然存在,影響了這些卜辭的材料價值。以分類斷代的眼光重新審視各類甲骨文的釋讀,是一項值得關注的課題。依據甲骨文字形、辭例和特殊文例等方面的類組差異,可以改釋(或確證)一些疑難甲骨文字。同一詞在甲骨不同類組中,可能使用不同的異體字或通用字,釋字時當以所在類組的異寫異構字形爲最佳證據,如將(《合》26810)、(《合》24166)與同類組的“豕”字比照、認同,可澄清出類的貞人數量問題;將(《俄愛》4)改釋爲“柲”字,揭示卜辭中一新見時稱“柲(比)中日”;將(《合》23052)由“”改釋爲“眔”,證明王卜辭中目前並無以“”字表示“早”的現象。甲骨文各類組均有其特有或習見辭例,據各類甲骨辭例,可將《合》22634的“卒”改釋爲“余”,將《英藏》1978的“多工”改釋爲“多賈”,將《俄愛》8的“不”改釋爲“大”。各類組的特定刻寫習慣亦會影響文字的釋讀,如據祖先名合文習慣,可校正《合補》7816的辭例;結合借筆習慣,可將(《合》25783)釋爲“祼”字,將(《合》22906)釋爲“”字。

關鍵詞:甲骨文  分類斷代  考釋  出類甲骨  時稱

秦漢文書行政中的“封”與“印”

陳韻青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講師)

提要:秦漢時期,文書在發出前一般需要經過封—印的處理環節。但受“封”“印”連用等因素影響,“封”與“印”間既相關聯又有區别的微妙關係長期以來未受關注。“封”與“印”各有所指,“封印”或“以印封”中嚴格來説包含加封與抑印兩道步驟。因此,西北漢簡中尾字爲“奏封/封”之簡上“封”的字義不等同於“封印”。此類簡的製作環節在封書之後、用印之前。儘管封與印兩道步驟有别,朝廷與各官府文書的封緘者與用印者也常不相同,但封緘與用印在處理流程中十分緊密,這使得封—印成爲了君與臣、長吏與屬吏間一個細微却關鍵的交往場合。

關鍵詞:秦漢  封  印  收發  文書行政

走馬樓吴簡“縣領黄龍元年錢”簡整理研究

——兼論“佰錢”在“具錢”與“行錢”轉化中的作用

成  鵬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博士研究生)

提要:走馬樓吴簡《竹簡·陸》中陸·揭剥圖20(Ⅱb③)和陸·揭剥圖22(Ⅱb⑤)兩個簡坨包含的“臨湘列黄龍元年領襍錢出用付受簿”的部分屬簡,有助於探明“具錢”和“行錢”的關係。本文復原了其中13組“縣元年領錢簡”,結合相關簡,歸納出了該簿統計“領”錢部分的基本格式。在此基礎上探討了“佰錢”及其與“具錢”“行錢”的關係。通過定義並測算“佰錢率”和“行—具錢差值率”,發現縣元年領、收錢簡中的“佰錢”是當時“具錢”和“行錢”轉化的媒介。官府向吏民收錢時,按規定要收質優的具錢,但實際收得的是質次的行錢。爲彌補損失,官府收錢時會在原定數額基礎上,多收一定數量的行錢,這部分多收的錢便是“佰錢”。定量地看,一般情况下1具錢的税額用行錢交納時,要多收0.17647個錢,這便是“佰錢率”。同時,當錢從上級官府流向下級官府、從官府流向民間時,錢雖是行錢,却被規定爲具錢,在購買以行錢衡量價格的物資時,1個具錢的購買力便比1個行錢多了0.17647個錢,這無疑提高了官府錢的購買能力。因此,孫吴官府立足於當時貨幣流通環境,區分具錢、行錢並以收扣“佰錢”的方式實現二者轉化的做法,更可能是爲了“多收少支”,實現財政盈餘。

關鍵詞:縣黄龍元年領錢簡  佰錢  具錢  行錢  多收少支

滂喜齋本系統《故唐律疏議》刊行年代再覈

——兼論唐宋至元代律典篇題的書寫方式

趙  晶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教授)

提要:滂喜齋本系統《故唐律疏議》的版式是每半葉九行、每行十八字,有兩個主要文本,其一是源自内閣大庫的元刻大字本,其殘卷零葉現分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中國印刷博物館、上海圖書館、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其二是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潘祖蔭舊藏滂喜齋本。前者在書目著録中被分别定爲明刊、元刊、宋刻,後者則被潘祖蔭與張元濟判爲宋刻。傅增湘早已提出二者皆爲元刻説,日本學者牧野巽、仁井田陞、内藤乾吉通過多番争論,基本認爲二者皆是元刻,但刊行年代與孰先孰後未有定論。通過比勘敦煌所出唐代《律》《律疏》、宋刻《律》與明鈔本《宋刑統》可知,唐代《律》《律疏》各卷首題中的律篇之名始終作“名例律”或“名例律疏”之類,這也爲《宋刑統》、宋刻《律》等所沿襲。但滂喜齋本系統《故唐律疏議》各卷首題中的律篇之名僅作“名例”之類,删去了篇名中標示法律形式的“律”字,這或許是受到《大元通制》立法體例的影響。若是如此,滂喜齋本系統的刊行時間應在至治三年之後。

關鍵詞:元刻大字本  滂喜齋本  篇題  元代斷例

《丁未録》考

尹 承

(山東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

提要:李丙《丁未録》是南宋初年第一部規模浩大的私修當代史,記載了北宋後期四朝史事,明初以後久佚。今藉由新發現的南宋類書《國朝册府畫一元龜》中所引大量殘文,可以窺見其書的基本面貌。南宋初年史書多於編年之内追求更大的信息承載量,在這一脉絡之中的《丁未録》,編年紀事擇要目而書,備載始末因由,在叙事中穿插制詔章疏;人物附傳一改實録新撰傳記的做法,全載臣僚傳狀。這在南宋初年本朝史的修撰熱潮中,既獨樹一幟,又有深厚的史學背景,且與並時多種體裁的史著通其款曲。作者李丙在當時宦門子弟交游圈中爲知名的金石、文獻收藏家。作爲從無史官背景的一般士人,李丙主要依靠了所收集的大量私家記載,將史料鈎串拼接,獨立撰就了二百卷的《丁未録》。其書的史觀完全遵循並深化了意識形態色彩濃厚的南宋所修實録的元祐本朝史觀,反復强調王安石及新黨之惡、宋神宗和哲宗之悔,體現了當時士人對本朝歷史的一般認知。《丁未録》在影響深遠的元祐本朝史觀社會化的過程中,留下了最早的深刻痕迹。

關鍵詞:李丙 《國朝册府畫一元龜》  南宋史學  官修實録  元祐史觀

汴洛門人對二程語録的記録、編輯與朱熹的挑戰

孫逸超

(上海師範大學哲學與法政學院副教授)

提要:二程汴洛早期門人是二程語録最早的記録群體,元祐年間形成了以他們的記録篇目爲核心的文本群。他們在元祐年間先後離世,這一文本群成爲汴洛後進門人和其他後學流傳、學習和整理的對象。汴洛門人所記録的篇目標題以“師説”爲特徵。尹焞是這一群體的代表,他忠實繼承了程頤對待《語録》的態度,學習和認可朱光庭等汴洛門人的記録。他在紹興六年編訂的《師説》,與《伊川至論》等其他編輯本,構成了汴洛編輯系統。乾道二年朱子編輯的《河南程氏遺書》則是從兩宋之際閩北編輯系統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尹焞門人韓元吉忠實於其師的文本和態度,又揀擇編輯了新的《師説》,在乾道二年至六年之間與朱子展開競争。朱子在完成《遺書》後,又從吕祖謙、汪應辰等處獲得二程汴洛門人的材料,在乾道九年刊刻《外書》。並且初步完成了《伊洛淵源録》的編寫,還專門針對尹焞的《語録》撰文辯駁。最終完成了對汴洛記録編輯系統的挑戰和整合。

關鍵詞:二程語録 汴洛門人  尹焞  韓元吉  朱熹

陸九淵書信繫年補正

湯元宋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教授)

提要:陸九淵爲理學史上關鍵人物,過往學者對於陸九淵書信的繫年主要依據中華書局出版《陸九淵集》所附《年譜》,但此《年譜》因底本體例所限,易有誤導之處。本文依照單行本陸九淵《年譜》,參照其他文獻和研究成果,在前人考訂的基礎上,對於陸九淵書信繫年重新加以增補訂正,以更準確地呈現陸九淵生平交游、治學、從政的面貌,爲深入研究陸九淵乃至南宋乾道、淳熙年間的理學家群體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陸九淵 袁燮 張喬相 書信 年譜

《永樂大典》纂修新考

高樹偉

(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中國語言文學系博雅博士後)

提要:《永樂大典》纂修,對洪武年間以《洪武正韻》改編的《韻府群玉》等類書、韻書,多有承用,這是明初官方推行《洪武正韻》正定聲韻文字,以確立、推行大明正統規範的體現。考訂《永樂大典》纂修人員以及明永樂初年科舉制度、職事任命、組織分工,審視《永樂大典》纂修與明初庶吉士制度之關係,《永樂大典》兩次纂修差可釐清:第一次纂修,永樂元年七月至二年十一月,解縉主事,主要以傳統類書事文並舉體例纂修《文獻大成》;第二次纂修,永樂三年至五年十一月,姚廣孝主事,以專人司專門之學, 在此前纂成的《文獻大成》框架基礎上,重新任命副總裁等統籌擴充纂修。兩次纂修的纂修人員、纂修方式,既有交疊、承續,也有明顯差異,在事目框架、輯録文本的層次上有所體現,據此可約略辨析《永樂大典》因兩次纂修産生的文本分際。以《韻府群玉》爲例,比勘洪武韻本《韻府群玉》與《永樂大典》副本殘卷的連續重疊事目,可確定《永樂大典》擬定部分事目的依據及輯録文獻的來源。這些對分辨《永樂大典》不同事目下的文本層次,以及從中輯古佚書,均有裨益。

關鍵詞:《永樂大典》 《洪武正韻》  庶吉士  纂修  輯佚

翁方綱校辦《四庫全書》與李調元《函海》本《説文解字韻譜》考論

董婧宸

(北京師範大學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中國文字整理與規範研究中心副教授)

提要:《四庫全書》的《説文解字篆韻譜》和李調元《函海》本《説文解字韻譜》,是《韻譜》五卷本系統在清代的重要傳本,與四庫館期間翁方綱的書籍傳録和校辦工作有着密切的關係。翁方綱於乾隆三十八年自孔繼涵處録副了祖出李顯本的戴震抄本《韻譜》,後在四庫館校辦浙江巡撫三寶進呈的吴玉墀家藏李顯本《韻譜》,也在自己的《韻譜》抄本上録副御題、迻録校簽並另輯書志。就正文而言,文淵閣本、文津閣本以李顯本爲底本並吸收了翁方綱校辦意見,對部分篆次、篆形和注釋作了校改,書前有御題,書後增《韻譜後序》。乾隆四十六年至四十七年,李調元在京刊刻《函海》叢書,《韻譜》自翁方綱抄本而出,篆次、篆形和注釋大體合於翁方綱抄本,又有新增訛誤。《函海》本卷首御題和附録跋文,李調元掩去翁方綱之名而改署己名。除《韻譜》外,《函海》所收各書亦有以四庫採進本或《永樂大典》輯本的録副本爲底本者,而李調元序跋中剿襲四庫館提要並改署己名者亦復不少。

關鍵詞:翁方綱  李調元  《説文解字韻譜》  《四庫全書》  《函海》

甲骨文朱、束考辨

劉  影

(首都師範大學甲骨文研究中心、“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副教授)

提要:甲骨文中象柴薪交叉積放爲一束的“”“”等形,與“木”形判然有别,從這一點出發,可區分“束”字與“朱”字。“”“”等形中間帶圈劃的字形,是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中確定的“束”字,“木”形中間有一點的“”字,是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中確定的“朱”字,但甲骨文中的“朱”字並不是只有“”這一種形體,“”“”“”等形並不是“束”字,而是“朱”字,以往的誤識應當得到修正。後世“朱”“束”二字有混同的情況。

關鍵詞:甲骨文  朱  束

《文史》

√ 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

√ 本刊已列入中國知識資源總庫——CNKI系列資料庫

√ 本刊實行專家雙向匿名審稿制度

#artContent h1{font-size:16px;font-weight: 400;}#artContent p img{float:none !important;}#artContent table{width:100% !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