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朝以八股取士,科举遂成国家抡才大典。凡欲由布衣而跻公卿,必经“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依次取得“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五种功名。每一级皆设甄别与淘汰,形成一条极为严整的纵向社会流动通道。以下依序分述其内涵、程序与待遇差异。

1. 考试层级

童生并非正式功名,而是“童试”阶段考生的通称。童试又分三级:

(1)县试:知县主持,每年二月,五场连考,淘汰约50%。

(2)府试:知府主持,每年四月,三场连考,淘汰约70%。

(3)院试:提督学政(学道)主持,每年年底或次年春,正、复二场,淘汰约80%。

2. 资格与保结

报考须身家清白,首次应试须本县廪生具保;异地考生须回籍。三场层层递进,前级失败须次年重考。

3. 结果与身份

通过院试者始得“生员”资格,俗称“秀才”,未通过之前无论年龄皆称“童生”。范进54岁中秀才,即因屡败于院试,长期停留在童生阶段。

1. 等级与待遇

生员分三等:廪生(享廪米,可保童生)、增生(无廪米,可递补廪生)、附生(普通)。

生员可免徭役、见官不跪,进入府州县学肄业,取得乡试入场券。

2. 后续出路

秀才有三次乡试机会不中,仍可在地方任教职、充吏员或入幕;亦可循“贡生”之途保送入国子监(分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五种),但贡生本质仍是秀才,并非举人。

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明清科举五阶功名的制度解析

1. 乡试(秋闱)

每三年八月于省城贡院举行,分三场,每场三日,淘汰率逾95%,大省取百余人,小省仅数十。

主考由皇帝钦点翰林官,地方大员只能监临。中榜者放榜日称为“乙榜”,赐“文魁”匾额,正式取得“举人”功名。

2. 特权与再试资格

举人有资格参加次年春天在京举行的会试;亦可应“大挑”直接授官(清制:三科不中举人,由吏部面试相貌、言辞、书法、判语,分二等,一等以知县用,二等以教职用)。海瑞即三科不第后,以举人任教谕,后升知县。

会试(春闱)于乡试次年三月在京城礼部贡院举行,同样三场九日,淘汰率约90%。中榜者称“贡士”,俗称“甲榜”,取得参加殿试资格。

1. 殿试

贡士一体参加,皇帝钦命题,仅定名次,不黜落。分三甲:

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即授翰林院修撰、编修。

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选翰林院庶吉士(宰相储材)。

三甲若干:赐“同进士出身”,多外用知县或部院主事。

2. 社会意义

进士及第者,不仅个人荣显,且家族可立“进士第”牌坊,编入《进士登科录》,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俱达顶峰。

1. 贡生:秀才之优异者,免试入国子监读书,与“贡士”为两种序列。

2. 员外郎:唐宋为六部各司副职,明清演变为捐纳虚衔,民间遂以“员外”称富豪。

总之,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既标示了考试层级,也对应着五道严格的身份门槛。由童生而进士,层层递减的录取率(童试约3%、乡试约5%、会试约10%),使金榜题名者成为极少数的文化精英。此种制度化的社会流动渠道,既强化了中央集权,又塑造了传统中国特有的“功名—身份”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