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律师日前发表了一篇题为《同行,得罪了》的文章,对律师同行之间收取案源费的问题进行了批评。周泽律师在该文中强调:“接受案件对我来说,都是对案件当事人及亲属和介绍人的负担行为,而不是受益行为”,进而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