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中国第一位法学博士,却终生吃素:伍廷芳, 外交官中的素食主义者,废除凌迟的“修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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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1842-1922),清末民初杰出的外交家、法学家。

伍廷芳祖籍广东新会,出生于新加坡,3岁随父回广州芳村定居,早年入香港圣保罗书院,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1887年,他受香港政府聘为法官兼立法局议员,是第一位中国籍的香港议员。

如今当我们回望百年,会发现他留下的遗产是如此丰厚:

他让我们不再受凌迟之苦;

他让我们在法庭上拥有了辩护的权利;

他让海外的华人拥有了国籍的尊严。

他是一个真正的世界公民,也是一个最纯粹的中国君子

在那个风雨如晦的年代,伍廷芳用他那并不宽厚的肩膀,扛起了法律与文明的闸门,试图阻挡野蛮的洪流。

虽然他没能完全成功,但他努力过的样子,值得我们每一个后人铭记。

中国首位法学博士的诞生

1842年,正值《南京条约》签订之际,一位婴孩在海峡殖民地马六甲诞生。这个孩子名叫伍廷芳,他的父亲伍荣彰是当地一位颇有见识的南洋华商。

十三岁那年,伍廷芳被送至香港圣保罗书院求学。在这所西式学府中,他接受了系统的英文教育,掌握了流利的英语能力。完成学业后,他进入香港法院担任翻译。在这段日子里,他亲眼目睹了华人因不熟悉法律而在司法程序中处于弱势的境况,这种不公的景象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烙印。

1874年,三十二岁的伍廷芳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抉择:自费前往英国研习法律。当时多数中国留学生选择修习造船、造炮等实用技术,践行“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理念。而伍廷芳却洞察到,相较于器物层面的革新,制度与法律的建设更为根本。

经过三年苦读,伍廷芳成功通过了英国严苛的法律资格考试,取得了大律师执业资格。他由此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法学博士,也是英国出庭律师名录中出现的第一个华人名字。

学成归港后,当伍廷芳身着律师袍,在法庭上用英语展开专业辩论时,在当地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他凭借专业能力打破了外籍人士对法律行业的垄断,先后获任首位华人太平绅士,并成为立法局历史上第一位华人议员。

倘若生涯止步于此,他已然是香港华人社会中一位标志性人物。但历史轨迹将他引向了更广阔的舞台。1882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向他发出邀请,招其入幕。伍廷芳由此脱下律师袍,换上中式服装,启程前往天津。

他期待着将西方所学的治理智慧,应用于拯救那个风雨飘摇的古老帝国。

最受喜爱的东方外交官

伍廷芳在清廷的仕途,始于洋务,盛于外交。1896年,他被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

在晚清外交史上,伍廷芳是一个异类。

之前的清朝官员,在洋人面前要么唯唯诺诺,要么顽固不化。但伍廷芳不同,他懂洋人的法律,更懂洋人的幽默。

在美国,他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换做传统官员,可能只会乞求美方“开恩”。但伍廷芳直接祭出了美国人的立国之本——《独立宣言》。他在演讲中质问美国人:“贵国的《独立宣言》不是说'人人生而平等’吗?不是说这是'天赋人权’吗?为什么这项权利到了华人这里就失效了?你们的法案,是否违背了你们国父的誓言?

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辩论技巧,把美国政客怼得哑口无言。

他还是个公关天才。

面对美国记者刁钻的提问,他总能用幽默化解。

有一次,一位美国贵妇听完他的演讲,激动地握着他的手说:“公使先生,您的演讲太棒了,如果您不介意,我下辈子想变成您的狗。”

这本是一句冒犯的话,但伍廷芳微微一笑,绅士地鞠了一躬:“夫人,那您这辈子虽然过得不错,但下辈子恐怕要吃点苦头了。因为我是个素食主义者,我的狗也是吃素的。”

全场爆笑。美国媒体称他为“东方最受欢迎的外交官”。

他用这种风度,在那个弱国无外交的年代,勉强为中国撑起了一点颜面。

更有深意的是,作为南洋出生的华人,伍廷芳深知国籍对于海外游子的重要性。

1909年,在他和另一位大臣的推动下,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大清国籍条例》。这部法律确立了“血统主义”原则:只要父亲是中国人,无论你出生在世界哪个角落,你都是中国人。

这一条,给千万漂泊在南洋的华侨,发了一张合法的“身份证”,让他们在遭受殖民者欺凌时,依然能得到祖国的法律保护。

废除凌迟的“修律大臣”

伍廷芳在中国历史上留下的最深印记,从不是外交舞台的纵横捭阖,而是法治领域的破冰之举。

1902年,清末“新政”的浪潮席卷而来,远在海外的伍廷芳被清廷紧急召回,与沈家本联袂出任修律大臣。这份任命,于他而言不啻一场剧烈的文化冲击。

留学英国、深谙现代法治精神的他,翻开厚重的《大清律例》,凌迟、枭首、戮尸等惨无人道的酷刑赫然在目,令他脊背发凉。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西方列强攥着“领事裁判权”不肯松手,动辄鄙夷中国法律落后,拿的正是“刑罚野蛮”这个借口。

为此,伍廷芳毅然上书朝廷,言辞恳切又掷地有声:“若不革除这些酷刑,中国便永无跻身文明国家之可能,领事裁判权更将永无收回之日。”

这番话,瞬间捅了守旧派的“马蜂窝”。他们群起而攻之,骂伍廷芳是“汉奸”,斥他“数典忘祖”,全然不顾时代大势,只一味死守祖宗传下的旧章法。

在那场震动朝野的“礼法之争”中,伍廷芳与沈家本并肩而立,硬生生扛住了朝野上下的巨大压力。

终于,1905年,一道圣旨划破旧时代的阴霾:凌迟、枭首、戮尸等重刑被永远废除,刑讯逼供亦被严令禁止。

这一天,注定被载入史册。

在中国延续千年的残酷刑罚,就此落下帷幕。如今我们视作理所当然的“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等现代法治理念,其最早的火种,正是伍廷芳在那个风雨如晦的年代,于法治的荒芜土壤里亲手播下的

剪辫易服的“共和元勋”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

此时的伍廷芳,已是70岁的老人。作为深受皇恩的二品大员,大家都以为他会做大清的忠臣。

但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举动:剪辫子。

他不仅剪了自己的辫子,还宣布支持共和,甚至被推举为南方民军的总代表,与北方代表唐绍仪进行南北议和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一个“理性爱国者”。他看透了清廷的腐朽已无可救药,唯有共和才能救中国。

在谈判桌上,他展现了极高的政治智慧。

他对清廷皇室晓以利害,保证优待条件;他对袁世凯软硬兼施;他利用自己在国际上的声望,让列强保持中立。

最终,清帝退位,中华民国诞生。

伍廷芳自豪地说:“这是世界历史上流血最少的革命。”

灵魂的探索者与素食主义者

早年,伍廷芳体弱多病,常患冒寒、头风、骨痛等病痛,而腿上抽筋的症状达25年之久,经常发作,一发作就非常痛苦,中西医药都治不好。

他就读儒学、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各种书籍,研究健身方法,最终以“弃肉荤,甘素食,慎起居,吸清空”方式调理身体。

结果,几年之后,神采矍铄,耳目聪明,须发益苍黑,齿牢健啖。

晚年的伍廷芳,住在上海的“观渡庐”里,他终生吃素,不沾烟酒,甚至开了一家素食餐厅,宣传健康生活。伍廷芳从5个方面论述了素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

  • 果蔬谷豆之类为天然产品,都是结果太阳的光合作用而长大的,入自口腹,易消化而少渣滓,其品质最有利于人生。

  • 牛羊牲畜之类的食物肥甘腻滞,鱼虾鳞介之类的食物腥杂污泥,渣多难化,本来不是适合肠胃消化的食物。另外,牛羊都是通过吃草转化为肉质,然后人再吃这些动物的肉,哪里比得上直接吃天然食品呢。

  • 牛羊等畜很难保证不得病者,人吃了病畜的肉,也容易得病,但人都不知。根据美国博士对动物的检验,发现完全无病的牲畜很少。各种牲畜患有各种疾病,人吃之后就会逐渐生病。

  • 很多肉食都不干净,我曾经看到有人吃鱼和蟮中毒,还见过有人吃生蚝难受而吐出来的。

  • 杀生的同时,也伤害了天地好生之德。孟子说“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君子自远庖厨”的话,实在是千古戒杀生的至道良言。而且,很多图财害命的凶徒,大多是嗜肉食的人。

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着者屏绝肥甘,十年于兹,幸而精神胜于曩时,是以阅历信其有验。”

他还举例说:“又数年前,德人开赛走会,夺标者即出于持行素食之健儿,屡阅西报载体操角力会,亦归吃素人擅胜。迩闻各国研究素食,其风渐广,而生息亦日番,益信延寿却病之方,素食为无上之妙药也

当然,在伍廷芳看来,即使吃素食,也是有所讲究的——“亦须得法调和之”,否则,就会由于长期缺乏精力,癯瘠如山僧,也与养生之道相背。

伍廷芳去世后,有人评价他是“投机分子”,有人称他为“迷信老头”。但今天回望,他留下的法治遗产清晰可见:中国人不再受凌迟之苦,法庭上拥有了辩护权,海外华人拥有了国籍尊严。

他走得太快,快得让那个时代跟不上步伐,在风雨如晦的年代,用不宽厚的肩膀试图扛起法律与文明的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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