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
2025年03月25日 10:02
福建
税小夏,我司是一家主要面向境内外旅客销售厦门特色商品的连锁商店,最近我发现有好几家友商的门店内都摆放了“退税商店”的牌子,想咨询下如何申请成为“退税商店”呢?
您好,申请办理“退税商店”备案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三)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四)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发票);
(五)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财务小李
备案完成后,省税务局将向退税商店颁发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退税商店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退税商店标识,便于境外旅客识别。
我还想咨询下,完成退税商店的备案后,我司就能永久性成为“退税商店”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规定,退税商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意见逐级报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上文所列申请办理“退税商店”备案企业需符合的五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二)未按规定开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附件3,以下简称《离境退税申请单》);
(三)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后,未按规定将对应发票抄报税;
(四)备案后发生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如退税商店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应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由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思明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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