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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2025年“告别清单”,其中一项是“去做一件今年想做但还没有完成的小事。”
立刻想到我和小白在市图书馆的借书证押金,的确是件小事,却是至少五六年来想做而没有完成的事。
借书证是2011年办的,押金每人100元,共200元。
那一年小白九岁,早已忘记什么缘由带他去市图书馆办了借书证,实际仅仅去办证的那一日借回一本书,看完送去还了,再没借过。
对于热衷于买书囤书的人来说,看到喜欢的书想读的书总想买回家来,家里的书都读不完,哪里用得到去图书馆借书呢。
何况,去图书馆需要花时间,那时候我还不太会开车,出门全靠公共交通,就算距离不远,往返至少也得一个多小时,借回的书需要在限定时间内读完,限定时间内去还,太受约束,太不方便了。
总之,借书证用过一次,就闲置了。哦,对了,并没有实体借书证,借书的时候使用身份证。
两张押金收据一直放在家里的某个地方,时而出现,时而消失,每每偶然看到它们的时候,就会记起我们曾经办过借书证的,但仅是一个闪念而已,并不在意,转眼便忘记它们放在哪里了。
大约五、六年前,又想起它们,好像是因为知道去图书馆借书不再需要交押金,就想是否应该去把押金退回来。
大约半年前,终于又发现了它们,立刻把收据放进日常使用的装卡和现金的小包里,打算找时间去退。
结果仍是一天又一天地耽搁下来,再进一步的行动是——距今至少有两个月了吧,把户口簿找出来,和小包一起,装在每天背着的包里随身携带。
就这样,户口簿和小包,在不同的背包里倒来倒去,每天被我背出来背回去,又过了至少两个月。
终于,今日中午无事,站睡完毕,没有吃午饭,换上衣服,背上包,去图书馆退押金。
天气简直太好了,走在街上,被清爽的天空和大树的枝干迷得拔不开眼睛,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也令身心迷醉。
224路和33路公交车都可到市图书馆,6站地,224路先来,因此坐了224路,一路极其顺畅,十几分钟到达。
下了公交车,是图书馆西门,以为可以进去,走到跟前发现门上挂着锁,里面恰好有位小伙子,隔着玻璃门冲我指了指正门的方向。
转至正门,走上高高的台阶,右边是入口,左边是出口。
进入图书馆大堂,正对着大门便是总服务台,柜台后面有一位女工作人员在值班。
退押金的手续很简单,先退我的,身份证放在鉴别仪上,识别身份,工作人员向我确认押金金额及电话号码,打出单据,签字,退款。
再退小白的,提交户口簿,确认姓名、押金金额及电话号码,再次鉴别我的身份证,打出单据,签两个人的名字,退款。
离开图书馆,仍坐224路返回,回程用时稍长些,山东路自北向南永远都在堵车,简直从早到晚都属交通高峰时段,没有低谷。
回去的公交车上,听到旁边两位姑娘的交谈,零星信息拼凑起来的意思大致是:
有人欠了A姑娘两万多元钱,A姑娘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到某部门去提交材料。
A姑娘说:他们十一点多(时间没听清,不一定确切)就下班了。
身边的同伴B姑娘说:政府部门不都这样嘛,朝九晚五。
心中暗想,人最擅长的就是拖延吧,还好,我没有继续把这件小事拖到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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