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位于广东省中北部,北江中下游,其历史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历经多个朝代的变迁,逐渐形成了今日的面貌。以下将按照时间顺序,梳理清远市在各个朝代的历史变迁。
先秦时期(约公元前214年以前)
清远地区在先秦时期属于百越之地,是古越族的活动区域。据考古发现,清远境内有多处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的遗址,如英德市沙口镇的史老墩遗址,出土了石斧、石锛等生产工具,证明早在四五千年前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这一时期,清远地区尚未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属于岭南土著文化的范畴。
秦朝(公元前214年—公元前206年)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兵平定岭南,设立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清远地区属南海郡管辖。秦朝的统一为清远地区带来了中原文化的影响,但由于秦朝统治时间较短,清远地区的开发仍处于初始阶段。
南越国时期(公元前203年—公元前111年)
秦末天下大乱,南海郡尉赵佗自立为南越武王,建立南越国,清远地区属南越国管辖。这一时期,清远地区作为南越国的北部边疆,与中原地区的联系有所加强。南越国在岭南地区推行“和辑百越”政策,促进了汉越文化的融合。
汉朝(公元前111年—公元220年)
公元前111年,汉武帝派兵灭南越国,清远地区重新纳入中央王朝的版图,属南海郡。东汉时期,清远地区属荆州刺史部桂阳郡。汉朝对岭南的开发进一步深入,清远地区的农业和手工业得到发展,中原文化的影响也逐渐加深。
三国至南北朝时期(220年—589年)
三国时期,清远地区属孙吴的荆州桂阳郡。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中原战乱频繁,大量北方人口南迁,清远地区的人口和经济得到一定发展。南朝梁时,清远地区属衡州始兴郡。这一时期,佛教文化传入清远,境内开始出现佛教寺庙。
隋朝(581年—618年)
隋朝统一全国后,清远地区属南海郡。隋炀帝开凿大运河,促进了南北经济文化交流,清远地区作为岭南的一部分,也间接受益于这一工程。
唐朝(618年—907年)
唐朝时期,清远地区属岭南道广州都督府。唐玄宗开元年间(713年—741年),清远地区设立清远县,这是“清远”作为行政区划名称的首次出现。
唐朝对岭南的开发力度加大,清远县的设立标志着该地区行政建制的完善。唐代的清远县以农业为主,同时得益于广州对外贸易的繁荣,清远地区的水路交通也得到发展。
五代十国时期(907年—979年)
五代十国时期,清远地区先后属南汉和北宋。南汉统治时期,清远地区相对稳定,经济和文化继续发展。
宋朝(960年—1279年)
北宋时期,清远县属广南东路广州。南宋时期,由于北方战乱,大量人口南迁,清远地区的人口进一步增加,农业和手工业得到发展。宋代清远县的陶瓷业较为发达,境内有多处窑址,产品通过北江运往各地。

元朝(1271年—1368年)
元朝时期,清远县属江西行省广东道广州路。元朝在清远地区设立驿站,加强了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但由于元朝的统治较为残暴,清远地区的发展相对缓慢。
明朝(1368年—1644年)
明朝时期,清远县属广东布政使司广州府。明初,清远地区实行屯田制,农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明朝中后期,清远县的商业和手工业逐渐繁荣,北江沿岸的码头成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此外,明朝还加强了对清远地区的军事防御,修建了多处关隘和城墙。
清朝(1644年—1911年)
清朝时期,清远县仍属广州府。清初,清远地区因战乱受到一定破坏,但康熙年间(1662年—1722年)以后逐渐恢复。清朝中期,清远县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北江航运更加繁忙。清末,随着近代化的起步,清远地区也开始出现新式学堂和邮政机构。
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
民国初年,清远县属广东省粤海道。1925年,清远县直属广东省。抗日战争时期,清远地区成为抗战后方,为抗战提供了物资和人力支持。194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清远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至今)
新中国成立后,清远县先后属北江专区、粤北行政区、韶关专区。1988年1月7日,清远撤县设市(县级),1992年升格为地级市。改革开放以来,清远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成为广东省重要的工业基地和旅游目的地。
总结:
清远市的历史变迁反映了岭南地区从边陲到繁荣的发展历程。从先秦时期的百越之地,到秦汉时期的初步开发,再到唐宋时期的建制完善和明清时期的经济发展,清远地区逐渐成为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清远市以其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快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继续书写着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