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 林育书
(四)、林士元任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右参政
嘉靖十四年(1535年),林士元升广西布政司右参政、兼负责苍梧州分守道〔39〕。十月八日,林士元夫人周三含被浩封为三品“淑人”[40],父林玑以子士元赠右参政〔41〕。其二子乐之荫之入监读书,任儒士〔42〕。
林士元任参政期间,主管行政行政、钱粮事务,并在行政系统内对官员进行监察。任内廉洁奉公,政绩突出[43]。
嘉靖十六年(1537年)八月,明世宗启动了征讨安南的战争准备。林士元参政参加战前会议〔44〕,参加平定安南莫登庸夺取黎氏政权战争准备工作。
嘉靖十七年(1538年)冬至十八年(1539年)二月,林士元参加征伐大藤峡瑤民起义。负责筹督粮食军饷〔45〕,冒雨督运粮饷助力平息大藤峡瑶乱。
嘉靖十八年(1539年)闰七月,林士元因功升一级为浙江按察使,并被朝廷赏赐白银四十两,绸缎两套,〔46〕,官居正三品。
因家中老人逝世,加上林士元已厌恶官场无休止争斗,因而辞官归隐,回海南奔葬守孝与陪伴年老多病母亲,未再复职〔47〕。
晚年居家,戴笠躬耕〔48〕,热心教育,办有北泉村学。
史料出处:
〔39〕林士元嘉靖十四年(1535年)升任广西右参政。
①见万历二十三年纂修的《广西通志》卷之七.建官载:右参政一林士元嘉靖十四年任。
见下三十二、三十三页截图:
②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五十三载:“广西布政司 右参政李允【洪武间任】,何慈【莆田人洪武间任】,陈柱【侯官人洪武间任】,侯保【赞皇人洪武间任】江璞【贵溪人洪武间任】,徐贲【字幼文吴县人】……锺芳【崖州人进士嘉靖间任分守左江】,沈良佐【零陵人嘉靖间任】……林士元【琼山人进士嘉靖间任】”见下两截图。
③布政司参政或参议可兼任督粮道、分守道。见《明史》卷七十五.志笫五十一1228页记:
布政司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一员,俱驻省城。
督册道,江西、陕西等间设。
分守道:……,广西桂平道,驻省,苍梧道,驻梧州,左江道,驻浔州,右江道,驻柳州。澜沧道。以上或参政,或参议。
〔40〕林士元升广西右参政后,夫人周三含及父亲林玑受诰封记载出处。
①嘉靖十四年(1535年),林士元考核合格升任广西承宣布政司右参政,官位从三品。按照明朝规定,明代官员达三品官阶,朝廷恩封三品官员祖母、母、妻为“淑人”。见明代《永乐大典》卷2972引《国朝诸司职掌》曰:“凡文官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②为鼓励官员忠于职守,努力效忠朝庭。明朝实行文官封赠制度。从明洪武时期开始,各皇帝略有修改,并写入《明会典》中。
见《大明会典》卷六文官封赠载:“万历六年题准文职官父。”“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见下截图:
③ 嘉靖十八年十月八日,皇帝特封周三含为“淑人”。
见文山《周氏宗谱》记载其浩封诰命全文:“皇帝制曰:人伦始于夫妇,风化本乎闺门。朝廷褒宠臣工,必逮其配者,重伦理而崇化也。尔周氏乃广西布政使右参政林士元之妻,敬戒则有非仪罔闻,惟尔克谨官箴,茂起声绩,匪尔贤相之功乎兹,特加封尔为’淑人’,庸昭妇道,祗服荣光,钦哉。”
④周氏诰封“淑人”,见石门《林氏家谱》载:
⑤石门村光绪年间《林氏家谱》记:“士元科名:大明正德庚午科,舉人甲戍科進士,官階:中大夫,廣西布政使司右参政,陞浙江按察使。妣周氏誥封淑人。”
〔41〕林士元父林玑受封赠官职。
①父亲林玑受诰封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郭棐等人纂的《万历广东通志.琼州府》郡县志141页载:“林玑以子士元赠右参政。”
②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黄佐修纂的《广东通志.琼州府》选举表载林士元父林玑受封赠官职:
③康熙二十六年本《康熙琼山县志》封赠载:
〔42〕荫子入国子监读书
①《明史》选举二.志第四十六载“三品以上,荫一子入监。”
②林士元三子林乐之,受荫叙入国子监读书三年,考试合格,毕业后在礼部任儒士,官从七品。见林士元撰《明赐进士第升授奉政大夫工部都水司郎中周务斋公墓志铭》载:“……妻子曾氏,被封为宜人,没有儿子。侧室生了三个女儿。长女嫁给胡方伯的孙子胡焯,次女嫁给举人陈世美之子陈传燮,都是太学生,三女嫁给我的二儿子礼部儒士林乐之。”
见《大明会典》卷六荫叙截图:
[43]林士元任广西参政期间,业绩卓著,《粤西文载》卷六十六评价说:“(林士元)……学有渊源,政多卓异,理粮饷出纳称平,运筹军需尤赖良法。”
[44]林士元参加安南平叛准备工作,协助安南平叛。
①见《四库全书》收录《安南奏议》载:嘉靖十六年(1537年),“续又准兵部咨为大庆事,该巡抚云南等处地方都御史汪文盛题前事,本部覆题。节奉圣旨:“莫登庸既篡逆本国,又擅作大诰,僭拟名号,好生背叛朝廷,罪在不赦。便敕云南、两广镇巡等官,遵照前旨,上紧多方计划,协力征剿,务得罪人,以安南土。钦此!”钦遵。备咨准此。……以凭会议酌处施行。……续据两广都、布、按三司等衙门左布政使等官陆杰等呈为大庆事,各准本司咨关抄奉。臣等案牌前事依奉。该布政使陆杰、万潮,按察使祝续,右参政龚亨、林士元,副使叶照、邹守愚、翁万达,佥事孙世佑、操松,都指挥佥事李时、梁鼎,会同镇守广西副总兵张经,分守雷、廉、高、肇。左参将高谊,分守柳、庆。右参将沈希仪议,照征剿安南国家大事,兵马粮草诸宜周思预计。”
见下《安南奏议》截图:
②嘉靖十六年,兵部尊照皇上诏令,准备征伐安南,林士元参加有关会审会议。见张瓒等撰《安南奏议》一九三页载:“……依奉,该左布政使陆杰、万潮,会同镇守副总兵张经,按察使祝续,右参政龚亨、林士元,副使叶照、邹守愚、翁万达,佥事操松、孙世佑,左参将都指挥佥事高谊,右参将都指挥同知沈希仪,都指挥佥事梁鼎、李时,吊取郑惟燎等,重复隔别译审……。”见下截图:
[45]林士元与翁万达、张经、高乾、梁廷振、萧畹、纪功、田汝成等文武官员,共同完成“征剿”广西大藤峡瑶民叛乱作战任务。
①《明史》卷317载:“汝成因言于经,谓首恶既诛,宜乘势进兵讨贼。乃以副总兵张经、都指挥高乾分将左右二军,万达及副使梁廷振监之,副使萧畹纪功,参政林士元及汝成督饷。”
“……会沈希仪病在告,遂以副总兵经将左军,副使万达监之,会于南宁。而指挥王良补、朱升、凌浦、柳浦、周维新、孙文绣属焉。以都指挥佥事高乾将右军,副使梁廷振监之,会于宾州,而指挥马文杰、王俊、戚振、吴同章属焉。记功则副使萧畹,督饷则汝成暨右参政林士元。”
②见钦定四库全书《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九第13页载林士元与田汝成督饷:
③《明史》·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记载林士元参加了大藤峡作战:
“……汝成因言于经,谓首恶既诛,宜乘势进兵讨贼。乃以副总兵张经、都指挥高乾分将左右二军,万达及副使梁廷振监之,副使萧畹纪功,参政林士元及汝成督饷。”
④作战布署与战果。见谈迁《國榷》卷五十七.世宗嘉靖十八年载:
“提督兩廣、兵部右侍郎蔡經討斷藤峽各巢賊。會師五萬有奇,分十道並進。賊大奔,繞逐之,斬千三百五十餘級,俘四百五十人。時右軍迷失道,愆期三日,土目盧蘇以賊賂縱之,走羅連山,最深阻,古所未至,遂不窮追。初,副總兵張經請兵萬人,蔡少之,竟大征。 ”
⑤林士元在大藤峡征剿作战中,和右参议的田汝成一起督饷。其间田汝成受命,从家中赶赴广西布政司所在地桂林,天气不好,大雨倾盆。见田汝成撰的《桂林行》载:“嘉靖十七年,予自京师还家,稍迁广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服侍二亲,不胜违恋,徘徊桑梓,奄忽判年。将以七月七日启行……甲子过封川,会知县王用玺、教谕诸绪、训导林贤。
去此十里许,过清江口,即广西省界矣。是夕五更抵苍梧,乙丑知府朱鸿渐、同知陆任忠,通判傅灿、林禄,知县项宠、教谕周文兴来见。顷谒提督侍郎蔡公廷彝经、安远侯柳公珣,会参政林舜卿士元。是夜大雨如注,丙寅雨不绝,江涨。”
田汝成任广西右参议记载见下截图:
⑥田汝成撰《炎徼纪闻》第三章大藤峡记:
“督府认同了这个观点。恰逢沈希仪生病请假,于是就任命副总兵李经率领左军,副使翁万达监督,在南宁会合。指挥王良补、朱升、凌浦、柳浦、周维新、孙文绣等人隶属于左军。任命都指挥佥事高干率领右军,副使梁廷振监督,在宾州会合,指挥马文杰、王俊、戚振、吴同章等人隶属于右军。负责记录战功的是副使萧晚,负责督办军饷的是汝成和右参政林士元。”
见下《炎缴纪闻》卷二.断藤峡一文载:
[46]大藤峡作战有功奖赏史料出处
①《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七载:
“嘉靖十八年(1539年)闰七月,“广西断藤峡、弩滩诸巢贼平,凡斩首一千三百五十余级,俘其众四百五十余人,抚猺、獞二千九百有奇。捷闻,上嘉其功,诏进总兵官安远侯柳珣太子太保,岁益禄米三十石;提督兵部右侍郎蔡经升左侍郎兼右副都御史,仍加俸一级,荫总镇太监马广弟侄一人为锦衣卫所镇抚,各赏银五十两,彩币八表里;副总兵张经、副使翁万达、梁廷振,都指挥高乾,参政林士元,参议田汝成各升一级,仍与两广巡按邹尧臣、陈储秀,副使萧晚及三司掌印官祝续、陆铨、余恩,参将沈希仪等各赏银币有差。”
②谈迁撰《国榷》卷五十七.世宗靖十八年闰七月载:“甲寅,敍廣西斷藤峽諸賊巢功。總兵安遠侯柳珣進太子太保,提督兵部右侍郎蔡經進兵部左侍郎,太監馬廣廕錦衣衞鎭撫,餘陞資有差。”
③嘉请十八年平定瑶乱后,林士元受皇上奖赏银四十两、丝绸二套。见钦定四库全书田汝成撰《炎微纪闻》卷二,二十四页,第三章大藤峡记:“捷报至京,总督巡抚听从了这个建议,捷报上奏朝廷,皇帝大喜,下诏嘉奖:’藤峡贼寇盘踞多年,今终荡平,朕心甚慰。”封赏安远侯朱珣加封为太子太保,每年增加俸禄米三十石。右侍郎陶谐晋升为左侍郎兼任右副都御史,增加俸禄一级,各赏赐白银六十两,绸缎八套。副总兵沈希仪赏赐白银五十两,绸缎六套;副使翁万达、参议田汝成各赏赐白银四十两,绸缎四套;参政林士元、副使叶廷振、代理都指挥佥事王干各赏赐白银四十两,绸缎两套, 陶谐等人都晋升官阶一级。御史毛伯温、副使汪必东各赏赐白银二十两,参将沈希仪赏赐白银十五两,指挥王良辅以下人员,按照不同等级给予升职和赏赐。 ”
〔47〕嘉靖十八年(1539)闰七月,林士元参加征伐广西大藤峡瑶民叛乱督饷有功,擢升浙江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①见明万历历三十年(1602年)郭棐编撰的《万历广东通志.琼州府》郡县志载:“林士元,字舜卿,登正德甲戌进士,……转广西参政,分守苍梧。戊戌征大藤峡,士元督饷纪功。有贵势子弟希报功次,绝不假借。捷奏,擢浙江按察使。”
②石门村光绪年间《林氏家谱》记:“士元科名:大明正德庚午科,舉人甲戍科進士,官階:中大夫,廣西布政使司右参政,陞浙江按察使。”
③林士元参加征伐广西大藤峡瑶民叛乱督饷有功,擢升浙江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见钦定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四十六.104页载:
〔48〕《嘉靖广东通志.琼州府》 列传495页“……士元,字舜卿。罢官归,戴笠躬耕,不入城市。琼人贤之。”
五、林士元婚姻子女
林士元正德五年(1510年)娶员山村十二世周希夔的长女周三含为妻[49]。
生七子,一女。七子:林集之、林乐之、林采之、林棠之、林棐之、林樛之、林楘之;一女:林瑞鸾[50];有孙子十二人:林尹训、林尹谔、林尹讷、林尹诚、林尹谏、林尹谟、林尹谬、林尹询、林尹讯、林尹说、林尹谕、林尹诲[51]。
史料出处:
[49]林士元明正德五年(1510年)娶文山村周三含为妻。
① 见《海南周氏宗谱》(周秀梅公谱首卷二)记载:“庚午,北泉翁魁秋闱,归,淑人年十七,始嫔于林。”
②《海南周氏宗谱》首卷二载:林士元妻,“讳三含,字可贞,十二世居士希夔之长女,……。”
〔50〕林士元生七子、一女史料记载出处
①潭榄《林氏家谱》卷第9页记林士元生七个儿子, 谱记顺序排列有错,综合各谱所记为:长子林集之、二子林乐之、三子林采之、四子林棠之、五子林棐之、六子林樛之、七子林楘之。
②石门《林氏族谱》记林士元生七子。
七子为:長棐之次集之三采之四棠之五乐之六樛之七格之(注:顺序与文字有误,格之应为楘之。)”
④石门重续修《林氏族谱》载七子名字有误且不全:
⑤林士元笫七子名为林楘之,庠士。见林士元孙林尹谕墓碑背文:“公讳尹谕字湯仁,传十世居琼东洋xxx乃北泉公七支孙,庠士讳楘之公(男)娶陈氏系宅x官陈之洹公女,兵灾后未记生死年月,天啟庚子(注:此应为甲子)合葬周公岭乙山辛向兼卯酉,生一男讳天章公,移定立籍……。”
⑥林士元第二子为林乐之,各谱排序有错。见林士元所著《明赐进士第升授奉政大夫工部都水司郎中周务斋公墓志铭》载:“……侧室生了三个女儿。长女嫁给胡方伯的孙子胡焯,次女嫁给举人陈世美,三女嫁给我的二儿子礼部儒士林乐之。”
⑦林士元一女,名:林瑞鸾,见汤志岳编撰的《广东古代女诗人诗选》笫45页、《粤全诗》卷七五七载:“林瑞鸾,明代正德年间琼山人。进士林士元之女。”
[51]林士元生十二孙史料出处。
①潭榄《林氏家谱》卷第10页记载林元有十二个孙及姓名。

②石门《林氏族谱》载林士元有12个孙:
六、林士元墓葬
卒葬金鸡岭[52],其墓按高于三品官规格安葬。墓有神道、望天柱、石虎、石羊、石马、加石翁仲等[53]。四子林棠之按明朝规定,被指定为守墓专户,移居金鸡岭土墩江村为林士元守墓。林棠之逝世后,其独子林尹谬及后裔继承守墓之职责,并于万历十三年乙酉(1585年)从琼山东洋,迁居定安县定曲一图石门村履职〔54〕。在石门有林士元祭祀庄田120亩。[55]。万历十八年(1590年)岁次庚寅季春吉旦之日,子孙两代人为林士元夫妇立合葬墓碑〔56〕。
史料记载出处:
[52]林士元墓记载
①见《石门林氏家谱》:“塋域:士元公婆同葬金鷄嶺,白碑記地坐東。”
②潭榄《林氏家谱》第7页载:“茔域考妣同葬金鸡岭坐东向西有碑坊御有石墓可记”
[53]墓葬规制
①《海南古代墓葬》笫六章海南明代时期墓葬风格,第146页载:“位于澄迈县永发镇山头岭村的郑廷鹄夫妇墓则安排得相对比较齐全,有石牌坊、神道、墓碑、石望柱、石羊、石马、石虎,墓碑上明确地刻写着’皇明亚中大夫江西布政使右参篁溪郑公安人海氏墓’;位于定安县雷鸣镇金鸡岭农场的林士元与郑廷鹄夫妇墓大体相同,而且还增加了一对石翁仲;…。”
②《海南通史.明代卷第七章明代海南宗教与民俗笫338页记载:“林士元墓:位于今国营金鸡岭农场十队东北1公里处,墓向南,占地面积400平方米。自南向北为神道、墓碑、墓丘。神道两侧有石虎、石马、石羊、石翁仲各一对。墓丘外表石砌,圆形,直径5.50米,高1.40米。墓碑残高100厘米、宽80厘米、厚10厘米,碑文漫漶不清。林士元,琼山卜通村人,明正德甲戌科(1514年)进士,曾任南京户部给事中、湖广副使、广西参政,著有《学思子》等著作。”
〔54〕林尹谬及后裔继承守墓之职责,并于万历十三年乙酉(1585年)从琼山东洋,迁居定安县定曲一图石门村(即林士元祭产田庄)履职。见光绪《林氏家谱》载:
〔55〕明万历乙西年,林士元孙林尹谬由琼邑北通移定曲乙图石门田庄居住。林士元祭祀庄田有12丁折120亩。见光绪《林氏家谱》卷二载:
〔56〕林士元夫妻合葬墓碑树立时间为1590年,见《林氏家谱》第8页载:万历十八年岁次庚寅季春吉旦,子孙两代人为林士元夫妇立合葬墓碑。
七、祀乡贤
林士元在广西因政绩显著,清正廉洁而入祀桂林名宦,并入祀琼山乡贤祠〔57〕。
林士元一生在海南、北京、南京、湖广、广西等地生活工作。与琼州名士钟芳[58]、蔡仕储〔59〕等交往甚密,曾经为钟芳《筠溪文集》作序[60]。
史料出处:
〔57〕①《广西通志》清康熙或道光版载:
“ 林士元因任广西参政期间“分守苍梧,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并在征讨大藤峡时督饷纪功,拒绝权贵子弟冒功,被列入桂林名宦祠。”
②林士元祀乡贤。见修撰于明朝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的《万历琼州府志》,卷十.人物志727页记载:“林士元,字舜卿,……。祀乡贤。”
③《乾隆琼山县志》卷二建置志73页记载:“乡贤祠 ,旧在名宦祠前,久废。康熙四十六年,知县王贽复建于仪门右。乾隆十年,知县杨宗秉重修。(乡贤名:)“林士元 杨恺 丘濬 海瑞 陳实 曾鹏 吴效 陈天然 程大庆 林华 王懋德 陳大烈 许子伟 潘之楫 张绍美”
〔58〕史料记载琼州进士钟芳生平。
①《嘉靖广东通志.琼州府》列传494页:“钟芳字仲实,先崖州人,改籍琼山。少育外亲,因黄姓,后奏复焉。弘治辛酉,领乡荐第二。正德戊辰,试礼闱第七,登进士二甲第二,选翰林庶吉士,授编修。
以忤时,左迁宁国推官,升漳州同知。精于吏事,政绩大著。历官南京户部员外郎,署吏部稽勋司郎中,转考功,升浙江提学副使。校文必上名检,挑挞谐荡者,文虽工,必惩,浙士斐然向风。升广西右参政,去贵县虎患,谕降洛容贼,讨田州叛酋岑猛,定平乐藤峡,屡有军功。捷闻,两赐金币,升江西右布政使。凡藩禄军需之难处者,区画悉得大体。升南京大常寺卿,疏言祭告礼称上意。升南京兵部右侍郎,改户部右侍郎。奉敕总督太仓,经略边储,漕政大举。甲午七月,南京太庙灾,自陈修省以回天变,言甚剀切,且乞休。上重违其请,准致仕。居家十余年,未尝一至城市,惟以书史自娱。名其居曰“对斋”,取对越上帝之义。有干以私者,谢曰:“吾守志犹婺妇,岂以晚而改节耶?”甲辰,薨于家。讣闻,赠右都御史,赐葬祭。芳性简重,寡嗜欲。其为学博极而精,虽律历、医卜之书,靡不通贯,然皆取衷于正理至论,为岭海钜儒。所著有《学易疑义》、《春秋集要》、《皇极经世图》、《古今纪要》、《崖志略》、《小学广义》、《养生举要》,及诗文二十卷。”
②见《乾隆续修大清一统志.琼州府》人物155页载:钟芳,字仲实,崖州人,改籍琼山。正德中进士,由编修谪宁国推官,迁漳州同知。有政绩,历部郎,为浙江提学副使。崇尚名检,士风为之一变。转广西参政,谕降讨叛,屡著军功。再转江西布政,擢南太常卿,晋兵部侍郎,改户部。会南都太庙灾,疏请修省,多剀切语。俄请致仕,家居十余年。有千以私者,谢曰:“吾岂晚而改节哉?”芳学至精极博,著有《学易疑议》、《春秋集要》、《皇极经世图赞》、《古今纪要》、《崖志略》及诗文二十卷。
〔59〕林士元与琼山蔡仕储关系较密。
①《嘉靖广东通志.琼州府》列传495页载:“蔡仕储字钟秀,琼山人。质粹行纯,博极群书,通五经。年十八,为人师,年长以倍者,皆北面执弟子礼,有河汾之风。有司示欲周其贫,坚守如也。高雷之士越海从游甚众。领荐,游太学,发《尚书》人心道心之旨。
祭酒湛若水不信《论语》,仕储申明义利之辨,若水乃深敬服之。门人林参政士元亦赞其为道先觉,潜德化乡云。学者称石南先生。
②《乾隆琼山县志》卷七人物志235载:“蔡士储,字钟秀。质粹行纯,博通群籍。年十八为人传经,有河汾之风。郡邑欲周其贫,不受。高雷士越海从之。正德领乡荐。游大学,尝发人心、道心之旨及义利之辩,祭酒湛若水深服之。参政林士元称为“明道先觉,潜德化乡”云。
[60]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林士元应钟芳之子钟允谦之请,为钟芳《筠溪文集》作《筠溪文集后序》,该文集共三十卷,包含诗文、奏疏、读书札记等内容,后序收录文集末后。
九 、林士元著作记载
林士元一生著有诸多著作〔61〕。有《子思子》〔62〕《学庸衍义》〔63〕《中庸孟子衍义》〔64〕《论语衍义》〔65〕《读经录》《读经附录》〔66〕《孔子世家》〔67〕《颜子列传》〔68〕《诗论》〔69〕《北泉论草》〔70〕《北泉草堂遗稿》〔71〕《学子思》〔72〕及明史收录的《林士元文集》十卷〔73〕等诸多著作。林士元的著作及学术思想,在岭南与琼州有较大影响〔74〕。
林士元著作史料出处:
[61]林士元诸多著作。
①最早记载见明朝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至二十九年(1601年)郭棐等纂的《万历广东通志.琼州府》郡县志175页,记载林士元著作有:《学思子》《中庸孟子衍义》《读经附录》《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诗论》《北泉论草》及《林士元文集》十卷。(简称郭郡志记载)。
②《海南通史》明代卷第六章,明代海南教育与文化,第二节明代典籍中保存的海南士子著述中,记载有林士元著作:“《读经录》《读经附录》,明林士元撰,见《经义考》;《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讨论》,明林士元撰,见郭《通志》;《林舜卿文集》,十卷,明林士元撰,见郭《通志》;《北泉论草》,明林士元撰,见郭《通志》。”
③ 林士元著作书目记载,出自黄虞稷的
《千顷堂书目》。
黄虞稷生于崇祯二年(1629年),私人藏书8万余卷。藏书以明代文献为主,涵盖经、史、子、集,尤其以明人诗文、野史杂记最为完备,他的书斋名为“千顷堂”。他依据藏书整理成《千顷堂书目》,收录了明代的各种著述,同时也补录了南宋末年以及辽、金、元时期的著作书目,共计约一万二千余种。
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记载了林士元的主要著作。
〔62〕林士元著作《子思子》。见《千顷堂书目》卷十一第18页载:
〔63〕 林士元著作《学庸衍义》。见《千顷堂书目》卷二笫23页载:
〔64〕林士元著作《孟子衍义》。见《千顷堂书目》卷三笫12页载:
〔65〕林士元著作《论语衍义》。见《千顷堂书目》卷三第6页载:
〔66〕林士元著作《读经录》《读经附录》。
①见《千顷堂书目》卷三第17页载:《读经录》
②林士元著作《读经附录》,见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郭棐编撰的《万历广东通志.琼州府》郡县志174页载:“林士元,字舜卿,登正德甲戌进士,……所著有《学思子》、《中庸孟子衍义》、《读经附录》、《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诗论》、《北泉论草》及文集十卷。
③修撰于明朝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的《万历琼州府志》,卷十.人物志记载:“林士元,字舜卿,登正德甲戌进士,……所著有……《读经附录》、《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诗论》、《北泉论草》及文集十卷。”
〔67〕林士元著《孔子世家》。
①见万历年代刻印的林士元《北泉草堂遗稿》及民國二十年海口海南書局印海南叢書第六冊《北泉草堂遺稿》本传:“林士元,东洋人,字舜卿。正德庚午乡荐,甲戌进士。……所著有《学思子》、《中庸孟子衍义》、《读经录》、《读经附录》、《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论》、《北泉论草》及《文集》十卷。祀乡贤。(阮郡志载)”
②见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郭棐编撰的《万历广东通志.琼州府》郡县志174页载:“林士元,字舜卿,登正德甲戌进士,……所著有《学思子》、《中庸孟子衍义》、《读经附录》、《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诗论》、《北泉论草》及文集十卷。
〔68〕林士元著作《颜子列传》。见《千顷堂书目》卷十第33页载:
〔69〕林士元著有《诗论》。见修撰于明朝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的《万历琼州府志》,卷十.人物志727页记载:“林士元,字舜卿,……所著有《学思子》、《中庸孟子衍义》、《读经录》、《读经附录》、《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诗论》、《北泉论草》及文集十卷。”
〔70〕林士元著《北泉论草》,见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郭棐编撰的《万历广东通志.琼州府》郡县志174页载:“林士元,字舜卿,登正德甲戌进士,……所著有《学思子》、《中庸孟子衍义》、《读经附录》、《孔子世家》、《颜子列传》、《诗论》、《北泉论草》及文集十卷。
〔71〕林士元著《北泉草堂遗稿》。
见《全粤诗·卷二一四》记载林士元著有《北泉草堂遗稿》。
〔72〕林士元著有《学子思》。
①见明朝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至二十九年(1601年)郭棐等纂的《万历广东通志.琼州府》郡县志175页,记载林士元著作有:“《学思子》……及《林士元文集》十卷。”
②见2023年1月版《万历琼州府志》卷十.人物志727页载:林士元,字舜卿,登正德甲戌进士,……著有《学思子》、……及文集十卷。
〔73〕林士元著有文集十卷。
①卷20载:“林士元《林士元文集》十卷。见下《千顷堂书目》卷二十二第17页载:
②《明史》九十九卷.志七十五1644页记《林士元文集》十卷:
〔74〕林士元著作及学术影响
林士元的著作以经学研究为主,现存书目包括《学思子》《中庸孟子衍义》《读经录》《北泉论草》及文集十卷,具体内容与价值如下:
1.《学思子》核心思想:书名源于儒家“学思并重”理念(《论语》“学而不思则罔”),聚焦道德修养与认知方法的结合,强调“学为思之基,思为学之深化”。
学术价值:在明代心学与程朱理学之争背景下,主张回归经典原义,融合实践与思辨,对地方儒学教育有一定影响。
2.《读经录》与《中庸孟子衍义》
内容特点:对儒家经典《中庸》《孟子》进行注释与阐发,注重结合社会现实解读“仁政”“性善论”等思想。
3.《北泉论草》性质:文集类著作,收录奏疏、论辩及杂著,反映其政治主张与学术见解,现存部分内容散见于方志(如《郝通志》《阮郡志》)。
4.文化与政治影响
林士元其经学著作在海南及广东地区传播,推动地方教育发展;政治上以“清直敢言”著称,被祀为桂林名宦、琼州乡贤,成为明代岭南士大夫典范。
十、林士元东洋祖宅受劫
林士元东洋(博通)祖宅,在明朝曾遭遇两次浩劫。隆庆六年(1572年),300名倭寇自澄迈夜袭定安县定阳城[75],遭定安军民痛击后,横渡南渡江,窜入东洋村(博通村)洗劫掠夺。《琼州府志》有记载[76],林家为官宦人家首当其冲,受掠劫财物书藉俱损,近代历史文献也有引述记载〔77〕;万历年间又遭遇“兵灾”变故,林士元之孙林尹谕墓碑背后刻文有记载〔78〕,此次“兵灾”导致家破人亡,后裔流亡他地。两次灾难导致林士元著作损毁,部分诗歌佚散民间,被错收入海瑞文集之中。后来又因朝代更迭、“文革”损毁,仅见民国二十年版《北泉草堂遗稿》、2004年周显忠校勘删除版《北泉草堂遗稿》及《全粤诗》收录的林士元诗歌流传于世。
史料记载出处:
[75]林士元祖宅在东洋(后称博通)村,第一次遭受浩劫是倭寇所为。
见《光绪定安县志》卷四.职官志记载是:“施可材,侯官人,隆庆间任本县典史。才能敏捷,办事精明。常训练民壮,为靖地方计。隆庆壬申,漳寇庄酋引倭贼三百余,自廉渡琼抵澄,焚舟登岸,夜至定城。可材亲率民壮,操巨斧碎其贼首。退扎大底村,与大尹谢应元日夜巡守。绅士程大庆等各捐家资,以助守御。倭知有备,乃渡河北掠琼山博通一带。游击晏秋元与庄酋同乡,不出与敌。倭益横肆,发冢索金。后发侍郎钟芳墓,贼多被雷震死,始东渡河掠石门各处。离海百余里皆被掳掠,独定保存,可材之功大矣。祀名宦。”
〔76〕明万历《万历府志》记载隆庆六年(1572年),倭寇入侵掳掠与破坏博通村。
见《万历琼州府志》卷八.海黎志记载:“(隆庆六年1572年)……二月,漳寇庄酋引倭三百余,自廉州渡海抵澄迈界,焚舟登岸,夜至定安,登城。典史施可材率壮士操巨斧碎其首,贼乃渡河北掠琼山博通。游击晏秋元不肯出敌,庄酋,其乡人也。贼益横肆,发冢索金。后发侍郎钟芳墓,雷震电,贼惊,始东渡河,掠石门诸处,离海百余里,无不残破。”
〔77〕倭寇入侵琼州掠琼山县博通,在近代史料中也引述记载。
①见民国《琼山县志》卷十一黎防志载:“隆庆六年(1572年)壬申,海寇肆掠,自澄迈登岸,潜寇定安,涉建江,掠博通,苍厚诸乡,绅富闻风,避寇,因发棺索金,殃及坟墓。钟司徒赐茔在苍原赤历之原,贼铁锤碎碑,曾进成将及石坟。其时天久亢旱,数月不雨,忽日色清薄,黑云卷空,倏忽间雷轰雹掣,风雨大作。众贼心悖胆落,莫敢仰视,罗拜而去。”
②见《海南通史》明代卷第四章,明代海南军事载:“隆庆六年(1572年)二月,漳寇庄酋引倭三百余,自廉州渡海抵澄迈界,焚舟登岸,夜至定安,登城。典史施可材率壮士操巨斧碎其首,贼乃渡河北掠琼山博通。游击晏秋元不肯出敌,贼益横肆,发冢索金。后发侍郎钟芳墓,雷震电,贼惊,始东渡河,掠石门诸处,离海百余里,无不残破。”
〔78〕第二次林士元家遭受浩劫,是在万历年代中期。
明朝天启年间,召葬于黄竹周公岭的林士元之孙,林尹谕夫妻合葬墓碑背面刻文,记录了这次灾难。
林尹谕墓碑背后刻文字风化严重,部分字经辨认如下:
“公讳尹谕字湯仁,传十世居琼东洋xxx乃北泉公七支孙,庠士讳楘之公(男)娶陈氏系宅x官陈之洹公女,兵灾后未记生死年月,天啟庚子(注:此应为甲子)合葬周公岭乙山辛向兼卯酉,生一男讳天章公,移定立籍……。”
(明.林士元史料出处略考全部发布完成。)
(本文作者:林育书(曾用名林岳书),海南省定安县潭榄村人。于长沙工程兵学院毕业、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毕业(非脱产学习),曾在桂林陆军学院任教多年。系林士元后裔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