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5月, 甘肃省府交际处长吴慕堂在法院警长吴兰亭支持下,在兰州开五龙山山堂。五龙山开山后下帖各县哥老会, 请他们接受五龙山公事, 并服从其指导。不久因五龙山会众在省城时常惹事生非, 山主吴慕堂被当局撤职赶走, 由吴兰亭接任山主。由于吴兰亭是法院警长,人们便以为五龙山是省政府特许开立的, 故有事要求吴某解决的人纷纷拜吴入会, 五龙山人数最多时高达17000 多人, 在兰州附近各县很有势力, 其骨干则是兰州市各机关的职员。吴兰亭是四川人,倚仗警权擅自准许五龙山开山,引起了甘肃本地帮会势力的不满。民国二十四年(1935), 甘谷县张世雄开立兴龙山山堂, 与吴兰亭分庭抗礼。兴龙山开山后, 在国民党兰州市党部执行委员尹士杰的支持下吸收了兰州众多政、学、工商界人士入会, 势力也扩展到省城附近的各县。尹士杰本人在兰州及其附近各县也发展了自己的帮会势力约17000 人。在兰州还有外来哥老会成员的活动。民国二十九年(1940), 湖南人魏光俗来到兰州, 以哥老会“奉天山“ 山主的名义, 招收了200多人入会。副山主彭剑秋也在河州(今甘肃临夏) 一带发展“奉天山”的帮会势力。抗战爆发后, 国民党陕西省当局借口“加强民众抗战力量”, 决定利用帮会组织武装自己。1938年至1940 年间, 陕西省警察局局长杭毅民、张钫、唐叔屏、胡宗南等人都不同程度地吸收哥老会成员加入自己的军队或警察队伍, 以扩充自身实力。1941 年,“张伯英又以忠义献机为号召,大肆活动,无非均拟混合青红白之组织, 施以训练, 终以人力、财力、力量三项均感不足,迄无大成就"。后来胡宗南默许陕西省国术馆副馆长郑汝平开洪门西华山。郑汝平开山自封山主后, 经常在夜间于西安北大街通济坊大楼内摆设香堂, 举行仪式,入帮者刺血饮酒改为斩香盟誓, 然后宣读誓言, 最后发给票布。西华山号称拥众5000余人。除西安外, 郑汝平还在陇海线宝鸡至郑州段的铁路沿线上, 从站长到铁路工人中大力发展哥老会弟兄。郑汝平在西安开设的西华商行在洛阳也设有分行, 时常进行帮会活动。
陕西辛亥革命会党领袖
日本也利用哥老会为其侵略服务。1937年10月,包头沦陷后, 日本陆军特务机关指令将绥西水运公会改造为西北哥老会,下设情报股、总务股、人事股、卫生股、俱乐股、警备股、传达处等, 会长为著名会首郗效周,名誉会长是王英, 郗汉卿、夏俊卿等为股长。之后, 西北哥老会在麻池、巴拉善、南口子、前口子、傅家扢堵、蹬口、帽上、鄂儿格逊、二里半、高龙、兰柜窑子、昭君坟、石拐、武川、托县、萨县等大力发展组织。民国时期, 西北哥老会无论是在北洋政府统治之下, 抑或是在国民党政府统治之下, 其阴暗面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消极懈怠、反社会成为其活动的主流, 甚至与土匪逐渐合流, 成为西北社会一大祸害。西北秘密社会的演变、蜕化, 与民初西北政局动荡, 军阀混战所造成的社会危机密切相联。各种割据势力都想利用一切手段扩充实力, 会党自然成为拉拢、利用的对象, 而会党也利用混乱局面为自己谋求利益, 从而投靠新军阀或当权者,逐渐演化为军阀官僚的工具。在遭镇压后, 土匪活动便成为会党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有的直接为匪, 有的与土匪勾结, 使得西北的会党与西北土匪交相为患。
民国绥远
土匪中的绝大部分人来自社会的最底层, 他们饱受凌辱和盘剥, 内心充满了对上层社会的愤恨和忌妒。为匪之后, 他们就通过疯狂的烧杀淫掠向不公平的社会进行变态的报复。这种思想与行为使其日常生活充满了动荡与不安。20年代, 何西亚这样概括土匪的生活状况:"土匪之生活, 杀人放火之生活也;饿死饱死, 忽苦忽乐之生活也;东奔西窜, 飘忽靡常之生活也;见弃社会,不齿人类之生活也;只图利己,不顾他人之生活也;虽生存于现社会,而不与社会合作之生活也。简言之, 即与人类共存原则极端背驰之生活也。“ 正如1934年绥远兴和县一土匪被枪决前所说: “吾辈土匪终身卖命,所为何来? 无非供贩卖子弹者及窝主骗使耳! 子弹来之不易,贩卖子弹者,索价甚昂,我等必倾其所有(财物) 以供之;为匪必有藏匿时期, 藏匿则必有窝主,劫掠所得又必供应此辈,故为匪一生不过为此二种人做牛马耳。” 土匪的衣食住行体现了对现实不平等的愤恨及对上层社会生活的幻想。西北土匪的服饰, 除与当地民俗有关外, 特意追求衣着的华丽, 而不顾及千奇百怪的形态与整体感的缺乏。这种杂乱无章的服饰,也是土匪们久遭压抑的灵魂的扭曲反映。如有的土匪攻陷城镇后, 会将官府里的前清翎顶、蟒袍、一马褂穿戴整齐, 在大雨泥拧中跑来跑去, 样子颇为滑稽。土匪还对制服和洋装感兴趣, 因为制服象征着出类拔萃和受人尊敬的身份。洋装主要是西装, 也受到土匪们的青眯。1930年绥远土匪抢劫美国传教士, 就曾把行李箱中的一件宽大西服穿上, 虽然面相滑稽,都要得意地四处显示。土匪对女性的服饰也有特殊兴趣。这除了女性服饰色彩艳丽外,也是土匪性饥渴的一种外在表现, 是性心理和性欲望的变态满足。土匪圈里基本上是清一色的男人世界, 平时缩在匪窝里, 难以见到异性, 于是产生了对女性饰物的恋物癖。这是一种性心理的变态表现。
民国绥远
土匪的饮食特点是美酒佳肴与冷劣饭菜并存。除匪首外,普通匪徒的生活水平并不比一般农民好多少。抢劫成功后, 就暴饮暴食, 尽享美酒佳肴。今天要“漂洋子"(饺子) 或“翻张子"(煎饼), 明日又要"翘脚子”(小鸡)或“江错儿"(猪肉)。平时吃极普通的饭菜, 不论花色品种, 填饱肚子就行。遇到官兵追剿的时候, 就只有风餐露宿, 连一顿饱饭也吃不上。通常吃的是锅盔、杂面片、小米饭、高粱饼、煮玉米、烤红薯等。当然, 一些回匪或者藏匪则有自己的特殊饮食习惯, 如藏匪喜欢吃奶茶、油条以及酸奶、肉包、面条和手抓羊肉等, 而回匪则偏好清真食品。以上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 颠沛流离的生活往往使得土匪的饮食并不遵守这些清规戒律,能填饱肚子就已经不错了, 不复有他求。鸦片也是土匪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土匪常年东奔西窜, 担惊受怕,如果能抱着烟枪过过瘾, 放松一下紧张的神经, 那是最惬意不过的事了。因此,抽鸦片成了土匪生活中的调节剂。霍华德对此论述道: "抽鸦片似乎满足了他们的一切需要。它常常可以取代他们的吃饭、睡觉和娱乐活动。事实上,比起在腾云驾雾中吸食鸦片来, 其他任何欲望和消遣都是相形见绌了,当他们拿到大量未经提炼的鸦片时, 他们就喜形于色, 一旦没有鸦片时,他们的生活就味同嚼蜡。” 另外, 鸦片也可起到治病、减轻伤痛的作用, 这对缺医少药的土匪来说, 更是弥足珍贵。居住方面, 安全性是土匪考虑的首要问题。陕、甘、宁、青的山匪,一般都出没在地广人稀、交通闭塞的密林大山里, 而且多处于各省交界地带。他们盘踞在山林的险要地带, 建有易守难攻的山寨。如陕南巨匪袁刚盘踞于秦巴山区西乡大河坝的天险高洞子, 该洞系山崖上一天然石洞, 内宽10 米, 长百米, 可容百人, 洞下又有一黑风洞, 亦可容百人, 两洞之间以一浮梯相连, 每次只能一人通过, 下山之路更是崎岖难行。秦岭田峪土匪彭源洲占据孤峰独立、易守难攻、陡峭垂直的观音山, 长达18年, 官军多次围剿均无法攻入。草原土匪住的是帐房, 和牧民一样, 无固定住所。出行方面, 西北土匪都处于山高林密、交通不便地区, 自然以步行为主。宁夏、绥远土匪有时也乘筏子。甘肃、新疆、青海、河套的土匪, 大多凭精锐骑兵称雄一时, 因此, 无马不出行。
吸食鸦片
土匪平常没有丰富的娱乐活动,常拿被绑肉票开玩笑,通宵打麻将,射猪打猎,看猫狗打架,彼此说些下流低级的笑话,反复炫耀自已得意的胡作非为行为, 热烈讨论如何花销即将到手的赎金或者赃物, 哼一下黄色小调,有时候也会去农村集市上看戏等等, 这些都是土匪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消遣娱乐节目。土匪是清一色的男性, 大多是无妻室的光棍汉。他们上山为匪本就是贫穷和饥饿造成的, 是被社会所抛弃的人, 娶妻生子, 建立家庭是不可想象的事。另外, 有些匪帮认为女子是不祥之物, 其“阴气” 会给匪帮带来厄运,因而禁止女人进入。但一般匪首却能够娶三妻四妾, 当然, 这也是抢掠而来的良家女子, 是作为压寨夫人的。如陕南恶匪周寿娃有6个老婆, 除大老婆魏梅系童养媳外, 其他5房姨太太均属奸污后霸占得来。宁强县青木川土匪头子魏辅唐一生酷爱枪支和女人, 共有老婆6个, 正妻罗氏早死, 后边分别是唐氏、赵氏、杨氏、翟氏、赵氏。两个赵氏系姐妹花, 是魏匪看中赵家乃书香门第, 人文风盛, 强娶为妻的。五个老婆, 每人轮流值宿三夜, 管三天厨房。有的土匪还为自己做寿。1927年陇县吴山土匪王友邦突发奇想,为自己做寿。做寿前一月内, 王匪强令所辖各地区按村杀猪宰羊, 磨面辗米, 向吴山运送。从做寿之日起, 海菜筵席数百桌, 连续吃了四五天, 宰杀的猪羊在300 头以上, 杀鸡鸭约有千只, 在宝鸡、陇县罗致厨师数十名,豪华铺张不可一世。丧事对土匪来说, 比常人更为普遍。他们很少寿终正寝, 不是在官府剿匪时被打死, 就是被擒获正法, 或者在内讧中被殴毙。死亡率非常之高,达约40%。匪徒死后, 要举行葬礼, 杆首点上香, 匪徒一齐跪地, 然后说:“江湖奔波, 人老归天。兄弟你走了, 大家伙来送你! “ 接着为亡匪烧纸祭灵。有的匪首被官军围剿, 自知被俘后必死, 投降前就准备好了香和纸。如宁陕土匪彭源洲部1939年被国民党新二十八师围剿, 彭匪被捕,下山前手里捏着一刀烧纸, 作为自己的“ 上路钱” 。
民国土匪
关于土匪日常生活的真实情况, 由于流传下来的史料极为稀少, 因此很难准确描述, 但是借助当时人们的回忆录, 我们还是能够知道一二。1928年, 陕西省府专员王建若奉令去汉中办理陕南25县的有奖公债事宜。在6月北返时, 取道子午,因为洋县扇子坡黄金峡匪氛恶劣, 乃由西乡石泉北转银杏霸关口子。6月19日, 路遇土匪500余人将一干人尽数俘虏, 细软悉数被抢, 8日后被押解至周至县田浴河上游匪巢。一直到9月29日王建若逃跑出来为止, 共在匪窟里呆了三个多月。回来后的王建若惊魂未定, 遂写下了《匪巢写真》一文, 详细记载了自己的所见所闻。文中说, 匪首尚能粗识文字, 四川南江人, 曾在周至县终南镇经商, 为他匪抢劫, 遂入绿林中,活动于镇安、蓝田、临潼、渭南、周至、眉县山中, 四处抢掠。其御下严而有法, 凡是在作案中负伤者亲为裹疮,每七日酒肉一次, 谓之犒劳,非有公令,匪徒们不得抢人财物, 或伤人性命, 如若违反则枪决不赦。受害最烈之处是山中居户和山麓村野。但是规定不准断绝交通,劫掠行旅。只有遇到粮食严重短缺的问题时, 才允许在子午峪大道抢劫行旅商贸一次, 土匪们管这叫“ 出大差" ,或谓之“ 扫路” 。当时被架票者约有60余人, 一律让家人缴纳赎金, 经月不赎者, 则引至飞崖处枪毙, 坠其尸体于涧底。土匪日常吃的是山薯、玉蜀黍, 有时仅有稀粥糊口。由此可以知道, 匪亦有道,抢劫也有规律可循, 而其生活并非让人羡慕, 真正是朝不保夕的颠沛流离生活。土匪的各种禁令只有对自己有利时才起作用, 其他时候毫无规章可循,对于所绑肉票更无怜悯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