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中华民国实施“废府存县”改革,产生了大量的重名县,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重新命名迫在眉睫。

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一月三十日国民政府公报发布了《内务总长朱启钤呈大总统拟改各省重复县名撮举理由分别说明请鉴核批示文》,提请对各省重名的县名进行规整,各省同名之县,只保留一个,其余改名,并附上《内务部改定各省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
朱启钤

一、县名重复的原因和修改的必要性

1.原因:一是唐宋军镇易名;二是帝王避讳改名;三是颂祷字词定名;四是边疆军旅定名。
2.必要性。由于上述原因,到民国废府、降州之后“天下为县”,于是“二县同名者七十四,三县同名者十有二,四县同名者四,五县同名者三,六县同名者一”。
这些重复的县名造成推行政务的时候,省与省之间、县与县之间容易混淆,故对全国重复县名一百二十六处进行重新改名。

二、改名原则及新命名方式

民国三年大规模“改重复县名”,都改了哪些县的名字?(上)

1.保留原则:遵循“凡两县同名,存其先置,新名从旧,仍还故称”的原则。
2.新县命名方式
1.该县曾经用过的县名,或治所曾在该县境内的府、州、郡、军名;2.以县内或县治所在地的主要自然景观,如山、水、泉名称命名,或加方位字;3.以县治所在地或县境重要地名及简称命名;4.以在旧新政区中的方位命名;5.以祈盼用词命名;6.以县内两个主要地名的各一字组合而成,或古地名与祈盼词组合。
三、《内务部改定各省重复县名及存废理由清单》

19143月,《东方杂志》第十卷第九号转载了《内外时报》的这份清单。为方便大家对比阅读,知识搬运工整理成表格供大家对比查看。

六县同名1

五县同名(3)

四县同名(4)

三县同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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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同名(74)
四、目前全国同名的县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