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税务 2026年1月15日 辽宁
疑问1
# 我们采矿区的公路,是整体都免税吗?#
文件第一条说“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免税。那采矿区内的生产加工用地道路,可不可以享受免税?
王会计,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关键!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 ≠ 生产加工用地道路。 ”
“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特指在采矿区内,直接服务于矿石开采和废石剥离这一初级生产环节的运输通道。它的核心功能是将原矿和岩石从采掘工作面运输至排土场或初级堆场。一旦矿石进入了选矿、破碎、洗选等加工环节,其厂区内部的道路,即便也用于转运物料,性质上已属于其他生产用地的配套设施。这些道路服务于深加工流程,而非直接的“采区”运输,因此不能享受免征优惠。
这么一说就非常清楚了!免税的公路好比是原料的“出厂高速”,而加工厂内部的道路是“车间传送带”,性质完全不同。那我们财务和生产部门需要一起,在地图上明确划出哪些道路属于纯粹的“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做好区分和备案。
#采空区塌陷了,是不是一直不用交税?#
文件第二条说,地下采矿造成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这个“未利用之前”怎么理解?只要塌陷了,就一直免下去吗?
这也是一个重点!“暂免”不是“永免”。
“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个政策给予了企业一个缓冲期。在土地塌陷后,尚未进行复垦、改造或其他用途开发的期间,可以暂免征税。但是,一旦企业开始对这块塌陷地进行规划利用,比如改造成鱼塘、林地,或者平整后用于其他生产,那么从开始利用的次月起,就需要依法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了。所以,企业要动态管理这块土地的状态变化。
原来如此!就是说,状态改变了,税务处理也要跟着变。我们得做好内部台账,跟踪每块塌陷地的利用情况。
#(重要更新!)荒山占地现在还免税吗? #
我记得以前好像说过荒山占地也免?文件第二条里是不是有这一条?
王会计,您记性真好,但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更新,请您务必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起,第二条中的“以及荒山占地”已被正式废止。这意味着,从2025年3月24日之后,矿山企业所占用的荒山土地,将不再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暂免优惠,需要按规定缴纳城镇城镇土地使用税。请务必关注这个政策时效性,及时调整税务处理方式。
“这个重要变化我记下了,明年我们就按照新的办法来处理。谢谢您!”
感谢王会计的提问,我再来为大家总结一下矿山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免要点,可以简单记为 “三免三征”。
来源:大连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