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
然诸我执,略有二种:
一者俱生,二者分别。
俱生我执,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
此复二种:
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五取蕴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我。
此二我执,细故难断,后修道中,数数修习胜生空观,方能除灭。
分别我执,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第六意识中有。
此亦二种:
一缘邪教所说蕴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二缘邪教所说我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
此二我执,粗故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灭。
◎今译:
而所有的我执,大略有二种:
一是俱生我执,二是分别我执。
俱生我执,无量时间来,由于依赖由虚妄熏习而形成的〔第八识〕内种子的力量,始终与各种生命形态共存,不依赖错误的教义以及错误的思辨分别,自然而无条件地生起,所以称为俱生我执。
俱生我执又有二种:
第一种是始终连续的,在第七识中,认取和依托第八识的见分,生起第七识自心中的影像作为相分,将此执着为实在的自我。
第二种是有间断的,在第六识中,或总体或局部地认取和依托第八识变现的五蕴形相,生起第六识自心中的影像作为相分,将此执着为实在的自我。
这二种俱生我执,极其细微,所以很难断除,要到见道后的修道位中,经常修习殊胜的我空观,才能断除消灭。
分别我执,〔不但需依赖虚妄熏习所成的内种子的力量,〕也需依赖现时存在的外部条件的力量,所以并非始终与各种生命形态共存,要依靠错误的教义以及错误的思辨分别,然后才生起,所以称为分别我执,只在第六识中存在。
分别我执也有二种:
第一种是认取和依托错误的教义所说的五蕴的形相,生起第六识自心中的影像作为相分,思辨分别,思量推测,将其执着为实在的自我。
第二种是认取和依托错误的教义所说的自我的形相,生起第六识自心中的影像作为相分,思辨分别,思量推测,将其执着为实在的自我。
这二种分别我执,〔与俱生我执相比,〕较为明显,所以容易断除,在最初见道时,观一切事物无我所显示的真如之理,就能断除消灭。
☆注释:
○熏习:
前七识的现行活动,即或善或恶的思想、语言和行为会反作用于第八识,其影响力能保留在第八识中,这一过程就称为熏习。
○内因:
即第八识内的种子。
○缘:
此处有二义,
一是认取、认识,
二是依托、凭藉。
参见下文所缘缘义。
○修道:
即修道位,是唯识学修行位中的第四位。
○见道:
即见道位,是唯识学修行位中的第三位。
◇评析:
此处论述我执的类别。

我执分俱生我执与分别我执。
俱生我执是与生俱来的,扎根于众生第八识的种子中,生生世世存在于众生的第七识与第六识中。
其中,
第七识将第八识的见分认作自我,由于第七识的认知活动是始终连续的,所以这类我执也是始终连续的;
而第六识将第八识变现的五蕴相分境,或取总体或取其中某一蕴,认作自我,由于第六识的活动有间断,所以这类我执也有间断。
俱生我执由于极其细微,所以其种子要在修道位十地中通过反复修习才能最终断除。
分别我执不但有第八识中的种子作为原因,也有现实因素作为条件才能产生,所以并非与生俱来,并且只是存在于第六识中。
即第六识认取关于五蕴或自我的错误理论,将它们执着为“我”。
此类我执在见道时就能断除。
●论本:
如是所说一切我执,自心外蕴,或有或无;自心内蕴,一切皆有。是故我执皆缘无常五取蕴相,妄执为我。
然诸蕴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妄所执我,横计度故,决定非有。
故契经说:“苾刍当知,世间沙门、婆罗门等所有我见,一切皆缘五取蕴起。”
◎今译:
以上所说的二类我执,
作为其依托的自心之外的五蕴〔即心外具有实体的事物〕,有的存在,有的不存在;
而作为其依托的自心之内的五蕴〔即相分〕,则一切情况下都存在。
因此我执都是认取生灭无常的五蕴的形相,虚妄地将它们执着为自我。
然而五蕴的形相是依据各种条件生起的,它们如同幻有,虚妄地将它们执着为自我,完全是因为偏执地思量推测的缘故,实在的自我肯定是不存在的。
所以佛经上说:“比丘应当知道,世上沙门、婆罗门等所有的我见,一切都是认取五蕴而生起。”
☆注释:
○苾刍:
比丘的异译,指男性僧人。
○沙门:
泛指出家修道者,包括佛教的出家人与佛教外的出家人。此处主要指后者。
◇评析:
此处是讨论我执所依托的识外的实体(唯识学称为本质,也称实法,参见后文“破法执”的评析部分)是否存在,文中的“自心”是指第七识与第六识,因为我执只存在于第七识和第六识中。
所谓“一切我执,自心外蕴,或有或无”,此问题可分三方面来讨论:
一是第七识与第六识的区别。
第七识的我执,必定有第七识外的实体(即第八识的见分)作为依托。
第六识的我执,有无第六识外实体作为依托则不一定;因为第六识的思维,有时是依托外部对象而进行的,有时则无需外部对象就能进行。
二是俱生我执与分别我执的区别。
俱生我执必定有心外(即第七识和第六识外)的实体(即第八识的见分或第八识变现的五蕴相分境)作为依托,分别我执是第六识认取错误的教义而形成的,所以没有识外实体。
三是即蕴与离蕴的区别。
依据五蕴执着有自我,这是有心外实体作为依托;
脱离五蕴,纯将第六识的幻觉执着为自我,此类我执没有实体作为依托。
而“自心内蕴”,指我执所依托的识内的影像相分。
由于识在现行活动时,必定是以相分作为认识对象,所以无论是俱生我执还是分别我执,都有识内的影像相分作依托。
因此,“自心内蕴,一切皆有。”
这样,所谓的“我”,只不过是第七识与第六识的相分境,因此实我是完全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