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司机泄露患者信息,医院被罚款2万元

知医团队的第204篇原创文章

早几年,时不时还会看到医院泄露孕产妇和新生儿消息被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处罚的报道。但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此类案件越来越少。

没想到的是,今天分享的这个案例,泄露患者信息的不是医护人员,而是医院的救护车司机,导致医院被罚款2万元。

重温一下十八项核心制度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二)基本要求

……

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使用患者诊疗信息应当遵循合法、依规、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出售或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患者诊疗信息使用权限和相关责任。医疗机构应当为员工使用患者诊疗信息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因个人授权信息保管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被授权人承担。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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