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医团队的第188篇原创文章
2025年11月24日,因广州某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并承担次要责任,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涉案医师江某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
2023年9月27日,患者因“胸痛1天”入住广州某医院心内一区 。
同日(2023年9月27日),医院在局麻下为患者行冠脉造影术。术中患者出现阿斯综合征,经抢救无效后当天死亡 。
经鉴定,广东医鉴(2025)28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意见为:
医方存在术中未及时发现冠脉穿孔、未见请心外科急会诊记录的医疗过失 。
鉴定结论为造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
2025年8月19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涉事医疗机构作出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
2025年11月24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涉案医师江某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

思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认定的医疗过失原因之一是未见请心外科急会诊记录。
那么,是没请会诊?还是请了会诊但没记录?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防范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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