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期至中期,广州港在茶叶外销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1757 年,清政府限定广州一口通商,茶叶集中在此出口,广州成为当时茶叶出口贸易中心。在从17 世纪中期到19 世纪中期这段华茶独占国际市场200 来年的时间内,广州港成为中国外销茶叶贸易的中心。

据斯当东在《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一书中记载,18世纪初,东印度公司每年出售的茶叶不超过5万磅,可是到了18世纪末,该公司每年销售2000万磅茶叶,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茶叶销售量增加了400倍。其中闽茶大约占据2/3的比重,主要是岩茶、乌龙茶。在 1840 年代,广州港茶输出量占全国总输出量的 60%以上。
同文(孚)行是广州十三行中成功进行福建茶叶外销的外贸世家之一,由漳州籍商人潘振承建立,创造了潘振承、潘有度及潘正炜祖孙三代长达百年的辉煌。潘振承富可敌国,声名远播海内外,十八世纪时被《法国杂志》评为“世界首富”。
《潘同文(孚)行》书中对广州十三行及茶叶外销有详尽记录。书中记载:“18世纪70年代,中外贸易以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英国需要大量的茶叶,运到中国推销的主要商品是毛织品。”其中1773、1775、1778、1784年,潘启官等六家主要商行共外销茶叶98,925担。其中武夷茶64,500担,占65.2%;屯溪茶与松萝茶32,750担,占33.1%;贡熙茶1,675担,占1.7%。而各洋行相对应的则需进口毛织品,共40份,与茶叶外销的数量成正比,可见是平等互惠的。直至乾隆后期,广州港出口的茶叶仍以武夷岩茶为主,占近三分之二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