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在现在虽然已经少之又少,但在古代却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大清王室、哈布斯堡家族、古埃及都存在近亲结婚的现象。

但这个“近亲”也是有一定范围的,顶多是兄妹之间,可古埃及却打破了禁忌当中的禁忌,法老竟然与女儿结婚,更可耻的是还有母亲与儿子结婚的事情。 这放在任何时空里都是炸裂眼球的事情,可为何古埃及却不觉得违背伦理,甚至每代法老都愿意上演一番。 表面的变态,实则掺杂着背后的权力、宗教和文化的影响。 “我是神,我的血统必须纯正” 世界神话体系里,古埃及神话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在他们的神话当中,法老不是人,而是活在人世间的神。它可以是太阳神或者荷鲁斯的化身,不能用普通人来衡量他。 既然是上天的神,那么神的血统必须保持独立且纯正,不能让任何外人沾染,更不可能让凡人污染。 怎么保证血统的纯正呢?那就是神与神之间结婚,生子,繁育后代。 公元前1388年,阿蒙霍特普三世和自己的女儿希塔蒙结婚了,还把女儿封为正宫王后,称他是伟大王室之妻,两人生下的孩子继承了法老之位。 公元前1341年的图坦卡蒙时期,他自己不仅娶了姐姐安克赫,就连他的父母也是亲兄妹。
当然,近亲结婚所带来的后果只能是先天残疾,图坦卡蒙本人有腭裂,足部畸形。 但这些没有阻止他们近亲结婚的脚步,相反,他们把先天畸形视作是神对他们的考验。 孩子有问题不可怕,只要多生几个,总会有一个健康的,让这个健康的继承法老就可以了。 越亲近的人结婚,法老的血统就越洁净,同时也说明他的神性越强。一旦与外族结婚,特别是与凡人通婚,那么他的神力就会慢慢流失,直至死亡。 这种观点完美的诠释了什么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家消化最安全。
“到底是儿子,还是孙子?” 除了维持神性以外,娶自己的女儿还有一样“好处”,那就是防止女儿跟了外人生下外孙,再回过头来抢夺法老之位。 现在法老自己纳了女儿,就把这一风险杜绝了,以后内部无论怎么争都是自己的血脉,权力也就牢牢地攥在自己家的手里。 前1279年,拉美西斯前前后后配了8个王后,数量堪称最多,但8个王后当中竟然有两个人是他的女儿。 老婆多自然生的更多,他一共拥有100多个孩子,这样的数量堪称生育机器。
最后,继承王位的是梅伦普塔赫,这个孩子既是儿子,也是孙子,因为孩子的母亲是法老的女儿。 所以纠结点就来了,法老与女儿生下的孩子到底算什么?算自己的儿子,还是算自己的孙子? 古埃及人可能不纠结这个,咱们后人也就没必要关心这个问题,只要明白一点儿法老与女儿结婚除了保持血统以外,就是防止权力的外流。 其实,法老也是人 神话终归是神话,法老再牛他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既然大家都是人,违背伦理的事凭什么法老干得如此理直气壮?
那是因为法老为自己找到了依据。 在古埃及的神话世界里,大地之神、天空之神结婚了,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这两位高高在上的神竟然是兄妹,可他们偏偏却结婚了,而他们两位神生下的两孩同样是兄妹,后来这对兄妹也结婚了。 这就是依据,既然神都能近亲结婚,娶自己的妹妹、姐姐,凭什么法老不行? 而且法老干的还要更加突出,他要纳了自己的女儿,她要嫁给自己的儿子。
前69年,克里奥帕特拉先是和自己的弟弟托罗密13世结了婚,后来又与自己的另一个弟弟结婚。 最后,和自己的儿子凯撒里昂结婚,共治埃及。 这种颠覆传统的行为艺术已经不是常人所能理解的了,埃及人也只能把他们归咎到神的天性上,称这一切都是为了埃及。 结语 娶自己女儿这种毁三观的婚姻伴随着古埃及的整个历史,我们觉得变态,但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变态,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宗教逻辑。
甚至这种违背伦理的事情,还被他们称为神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