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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口径:“老缴费系统入口”
二、办理口径:“自助公告办理”
三、发票下载方式
四、公告进度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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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法院的缴费口径不一样,缴费前请注意区分是在“自助公告办理”,还是在“老缴费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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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前,记得与法官、书记员或代理律师确认:
1. 公告文书类型
2. 公告费用
3. 案件编号
4. 受送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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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系笔者根据自身办案过程中办理福建地区的法院公告费缴纳事务的经验所形成,使用方式供参考。如缴费口径适用于您正办理的案件,欢迎参照使用、转发。
一
办理口径一:“老缴费系统入口”
【1】关注“福建高院”公众号,在底部菜单栏选择“诉讼服务”–“公告费缴纳”
【2】点击“老缴费系统入口”
【3】选择“法院公告缴费(代理点)”
【4】页面下滑到底,点击“同意并确认缴费”
【5】务必按照要求正确填写相关信息(请提前与代理律师或法官、书记员确认!)
【6】公告信息确认无误后,尽快支付相应公告费用

【7】支付完毕后,返回下图这个界面,点击“缴费记录”
【8】找到对应的缴费单号,将这个页面截屏,发给代理律师,或发至法官、书记员指定的邮箱
二
办理口径二:“自助公告办理”
【1】关注“福建高院”公众号,在底部菜单栏选择“诉讼服务”–“公告费缴纳”
【2】点击“自助公告办理”
【3】相关信息务必填写正确、详细
【4】再次检查信息是否填写正确,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5】缴纳费用前请核对案号、缴费人信息、承办法官、被送达人信息是否显示正确。
(有的法院会要求提交信息后,等系统受理、短信通知后再缴费,则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办理。)
【6】支付完毕后,返回下图界面,点击“用户中心”
【7】选择“我的公告”
【8】选择相应公告项目
【9】将此页面截屏,发给代理律师,或发至法官、书记员指定的邮箱
三
发票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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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已刊登成功的公告才能开具发票
【1】在下图界面,点击“发票管理”
(此界面由此入:“福建高院”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诉讼服务”–“公告费缴纳”)
【2】选择需要开票的项目
【3】填写开票资料,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4】
【5】开票申请提交1-2工作日后,可查看、下载发票
四
公告进度查询、下载
网址链接:
https://rmfygg.court.gov.cn/web/rmfyportal/noticeinfo
在公告内容处,输入当事人姓名,选择相应法院,点击查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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