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未”你而来
2024
同学之间打打闹闹不可避免,但如果超过正常的玩闹限度,就有可能发展成学生欺凌。有时候,对某种行为是否属于学生欺凌,家长之间、家长和学校之间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要结合具体情况,理性看待。法护青春 “未”你而来,这份法律小锦囊,请查收——
01
学生欺凌的判定要素
主体要素
往往发生在学生之间,同班级、同年级、高年级与低年级、不同学校的学生间,甚至是校内学生邀请校外人员等,都可能出现学生欺凌。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形成明显的强弱对比和固定的欺凌角色关系,具有“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恃强凌弱”的特点
主观要素
欺凌者主观上具有蓄意或者恶意造成他人伤害的想法。在欺凌前就已经确定了要针对的主体,具备明确的攻击目的和实施动机。
行为要素
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了欺压、侮辱等具体的欺凌行为。
结果要素
被欺凌者感到身体疼痛或心理压抑痛苦,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等。

02
易被误指为学生欺凌的行为
打闹嬉戏(玩笑)
指学生之间平等的、善意的、角色可以互换的,以追求精神愉悦为目的的玩耍和游戏活动。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主观上是否存在蓄意或恶意伤害他人的动机。
恶作剧
指学生之间不以欺负或者侮辱人格为目的的捉弄耍笑、使人难堪的行为。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结果上是否会造成被捉弄者的心理伤害。
打架斗殴(约架)
指学生之间以解决利益纠纷或者争输赢为目的的暴力冲突。与学生欺凌的区别主要是看主体上双方力量是否均等,主观上是否故意欺负或者侮辱对方,结果上是否造成参与者的身体或心理伤害。虽然打架斗殴和学生欺凌都应受到批评或教育惩戒,但两者性质不一样,不能将欺凌行为无限扩大。
要冷静分清孩子们的行为是“欺凌”还是“打闹”,做到既不矫枉过正,又能及早发现和干预,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供稿:刑事审判庭 敖梦圆
签发:王荣华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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