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НКВД СССР)成立于1934年,是苏联中央国家机关,负责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在1934到1943年期间,还负责国家安全工作。1946年内务人民委员会更名为苏联内务部。内务人民委员会内部机构包括国家安全总局(ГУГБ),工农民警总局(ГУРКМ),边防与内卫总局(ГУПВО),消防总局(ГУПО),劳改营和劳动安置总局(ГУЛАГ)等。
本文主要介绍国家安全总局特殊军衔。
内务人民委员会和国家安全总局历史
国家安全总局的前身是大名鼎鼎的契卡。
1917年二月革命后,临时政府解散沙俄帝国负责国家安全的情报机构。十月革命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也认为没必要组建情报机构,但苏维埃政权很快面临国内外反对派的破坏,企图将新政权扼杀在摇篮之中。在此局面下,1917年12月20日根据苏俄人民委员会法令,成立全俄肃清反革命、投机和犯罪特别委员会,捷尔任斯基担任主席。1918年8月更名为全俄肃清反革命和怠工特别委员会,简称契卡(ВЧК)。
纪念契卡五周年徽章
契卡主要任务是镇压和消除反革命和怠工活动,打击叛乱和反苏宣传以及反间谍行为。苏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法令《社会主义祖国面临危险!》,根据该法令,契卡获得对反革命分子,破坏分子和敌方间谍等“人民敌人”实施法外镇压的权力。契卡虽被定位为一个临时机构,但捷尔任斯基强调,契卡的主要任务“不是评判,而是消灭”。契卡名中的“特别委员会”代表契卡在当时拥有超越法律的绝对权力,只要一个人被认为是“人民敌人”,他就会被立即消灭,而且不需要经过任何调查和审判,“阶级仇恨”是唯一的标准。
捷尔任斯基
从1918年开始,契卡针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神职人员以及所有可能同情“人民敌人”的人群开展大规模镇压行动。契卡在苏俄领土上进行大规模逮捕和公开处决,而且可以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决定数百人的命运。
最初契卡在彼得格勒活动,而后拓展到各省,县和乡。到1918年末共有40个省级契卡和365个县级契卡。他们有权没收反革命分子财产,将其关进监狱和集中营,甚至在法院未判决情况下处决。
内战期间,契卡打击了为白军招募人员的活动,摧毁了活跃的反苏组织,并镇压了一系列大型反布尔什维克起义。而契卡也借助内战发展壮大,到1921年契卡拥有20多万人。一方面契卡对内镇压了反革命群体,保卫了革命果实;另一方面契卡权力之大让苏俄高层感到了不安。
1921年契卡委员会成员(从左到右):雅科夫·彼得斯,约瑟夫·昂施利赫特,阿布拉姆·贝伦基(站立)、费利克斯·捷尔任斯基,维亚切斯拉夫·梅季恩斯基
1921年12月第九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列宁提议限制契卡的权力。1922年2月6日契卡被解散重组为苏俄内务人民委员会国家政治保卫局((ГПУ),捷尔任斯基继续担任局长。
1922年12月苏联成立后,在1923年11月15日根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决定,在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基础上成立联盟国家政治保卫局(ОГПУ),隶属于苏联人民委员会。根据1934年7月10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法令,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成立,联盟国家政治保卫局划归旗下,更名为国家安全总局(ГУГБ)。
国家安全总局主要任务包括对外情报,军事反情报,打击政治对手和保护国家领导人等。最初内务人民委员会除了国家安全总局外,还包括工农民警总局,边防与内卫总局,消防总局,劳改营和劳动安置总局等。之后各种不同领域的机构并入内务人民委员会,将其变为一个拥有庞大结构的超级部门。除上述机构外,内务人民委员会还负责通讯,监狱,军事建设,军事供应,机场和各类工业设施建设和保卫,公路和运输,档案管理,政治教育,地方防空,度量衡,护送,水利建设,粮食储备,战俘管理和森林保护等。而在红军和红海军的反间谍工作也属于内务人民委员会。
1941年2月3日,国家安全总局从内务人民委员会中独立,更名为苏联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НКГБ СССР)。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专门负责国家安全事务,包括搜集情报,反间谍和政府保护等工作。新的内务人民委员会负责内卫部队,护送部队,边防部队,监狱和劳改营(古拉格)警卫部队,地方防空部队,警察和消防队等。此次拆分工作,是为了将军事反间谍工作重新交还军队。负责红军和红海军反间谍工作的特别局被移交给国防人民委员会和海军人民委员会,同时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的代表被派驻到各军区。内务人民委员会仅保留边防和内卫部队的反间谍部门。
因为卫国战争的爆发,所以在1941年7月20日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合并到内务人民委员会,再次成为国家安全总局。而军事反间谍工作再次划归为内务人民委员会。
1943年4月14日国家安全总局又独立为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此次拆分的官方理由为“由于外部形势的变化”。负责红军和红海军反间谍工作的特别局及其下属机构从内务人民委员会体系中剥离,并整合到新成立的反间谍机关-锄奸局(Смерш)。国防人民委员会的锄奸局局长为维克多·阿巴库莫夫(原副内务人民委员兼内务人民委员会特别局(第3局)局长),他直接隶属于国防人民委员斯大林。海军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的反间谍机关都改组为锄奸局,分别隶属于海军人民委员和内务人民委员。
锄奸局人员身份证
1946年3月15日,根据苏联法律《关于将苏联人民委员会改组为苏联部长会议,并将各联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的人民委员会改组为各联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的部长会议》,所有人民委员会更名为部委,因此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更名为苏联国家安全部(МГБ СССР),内务人民委员会更名为苏联内务部(МВД СССР)。
内务人民委员会特殊军衔
1935年9月22日,苏联红军开始实行个人军衔制度后,内务人民委员会也提出了类似的改革方案。最初方案设想采用一套同红军指挥人员军衔完全相同的军衔制度,并在军衔名加上“国家安全字样”。然而指挥人员军衔同国家安全总局职能不符,最终该方案并未被采纳。
1935年7月10日根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0号决议和苏联人民委员会第2256号决议《关于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国家安全总局指挥人员特殊军衔的规定》(1935年10月10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第319号命令公布),为内务人民委员会国家安全总局人员设立特殊军衔,其中一级和二级国安委员由苏联人民委员会决议授予,其他特殊军衔由内务人民委员会命令授予。
根据1935年11月26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安总委员并授予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亨利希·格利戈里耶维奇·亚戈达同志》,亚戈达成为第一位国安总委员。1937年1月27日授予继任内务人民委员的尼古拉·伊万诺维奇·叶若夫。根据1941年11月30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命令,国安总委员授予内务人民委员拉夫连季·巴夫洛维奇·贝利亚,而在1945年7月9日,贝利亚被授予苏联元帅军衔。值得注意的是,三位国安总委员最后都判处死刑。
国安总委员(相当于苏联元帅):授予内务人民委员
一级国安委员(相当于一级集团军司令):授予副内务人民委员(第一副内务人民委员负责国安安全局),莫斯科局局长,彼得格勒局局长和远东局局长等。
二级国安委员(相当于二级集团军司令):授予国家安全局部门主管,内务人民委员会各总局和部门主管,以及加盟共和国内务人民委员等。
三级国安委员(相当于军长):授予内务人民委员会各总局和部门主管,加盟共和国副内务人民委员,各州和自治共和国内务人民委员会主管等。
国安高级少校(相当于师长):授予内务人民委员会各总局和部门副主管,加盟共和国内务人民委员会部门主管,各州和自治共和国内务人民委员会正副主管等。备注:高级少校的俄文为Старший майор,本意为高级+少校,该级只用于国家安全总局和工农民警总局。网上将其翻译为上校,不过上校俄文为Полковник,为了作区分所以用本意。
国安少校(相当于旅长):最低服役年限5年
国安大尉(相当于上校):最低服役年限4年
国安上尉(相当于少校):最低服役年限3年
国安中尉(相当于大尉):最低服役年限3年
国安少尉(相当于上尉):最低服役年限2年
国安中士(相当于中尉):最低服役年限2年。授予从国家安全总局学校和课程毕业的人员,或成功完成内务人民委员会规定的相应服役年限的人员。
候补成员:授予已经被录用,但尚未将其纳入国家安全总局正式编制的人员;授予那些在国家安全总局安排下,在各类中等和高等教育机构正在接受培训的人员,他们还未正式加入内务人民委员会;授予国家安全总局的线人,并有计划将其纳入正式编制。
1943年9月2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命令《关于内务人民委员会和工农民警指挥人员军衔》,设立了新的特殊军衔系统,类似于红军军衔:
最高级指挥人员
国安总委员
一级国安委员
二级国安委员
三级国安委员
国安委员(由原国安高级少校重新授予)
高级指挥人员
国安上校(由原国安少校重新授予)
国安中校(由原国安大尉重新授予)
国安少校(由原国安上尉重新授予)
中级指挥人员
国安大尉(由原国安上尉重新授予)
国安上尉(由原国安中尉重新授予)
国安中尉(由原国安大士重新授予)
国安少尉(由原国安大士重新授予)
最后一次修改是1945年7月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命令《关于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和苏联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指挥人员的军衔,制服和徽章》,命令中废除了国家安全的特殊军衔,内务人民委员会和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的所有指挥人员被授予红军将官和军官军衔。
根据1945年7月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法令,国安总委员贝利亚(内务人民委员)被授予苏联元帅军衔,一级国安委员弗谢沃洛德·尼古拉耶维奇·梅尔库洛夫(国家安全人民委员)被授予大将军衔。此外7名二级国安委员被授予上将军衔,50名三级国安委员被授予中将军衔,143名国安委员被授予少将军衔。
1935年军衔徽章
1935年10月23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第335号命令公布了《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国家安全总局指挥人员服役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军衔授予程序,人员任免程序和徽章样式。该条例最终由1935年12月13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决议《关于国家安全总局和指挥人员徽章》和1935年12月14日苏联人民委员会第2658号决议批准,并由1935年12月27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第396号命令公布。条例规定的军衔徽章为袖章,缝在军服左右袖口上方,样式如下:
●国安总委员:一颗大五角星和一条编织线
●一级国安委员到国安少校:边缘为金色的红五角星
●国安大尉到国安中尉:边缘为银色的红五角星
●国安少尉到国安大士:红色截角三角形
此外还新增了领章和臂章,以表明佩戴者属于特定类别的指挥人员。领章由栗色布料制成,平行四边形样式,长10厘米(缝制后为9厘米),宽3.3厘米。领章中间有一跟条纹代表级别,金色为国安总委员到国安少校,银色为国安大尉到国安大士。领章条纹颜色同军服衣领和袖口滚边色保持一致,风衣上无滚边色。
臂章由栗色布料制成,椭圆形样式,图案为一面盾牌,盾牌上叠放着宝剑和镰刀锤子。臂章刺绣采用金银色线在纸模版上完成。臂章缝在左臂肘部上方10厘米处。国安总委员到国安少校的臂章椭圆形边框为金色,宝剑,镰刀和锤子为银色;国安大尉到国安大士的臂章椭圆形边框和剑刃为银色,剑柄和镰刀锤子为金色。
左:国安总委员到国安少校 右:国安大尉到国安大士
候补人员佩戴银色条纹的领章,衣领和袖口无滚边色,佩戴银色椭圆形边框的臂章。
身穿风衣的国安少尉
根据1935年12月27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第396号命令(针对国家安全总局)和第399号命令(针对边防和内卫总局的内卫部队)推出大檐帽。该大檐帽为帽盖为矢车菊蓝,帽墙为栗色,帽盖和帽墙边缘都有深红色滚边。这顶矢车菊蓝的大檐帽是国家安全总局的最显著标志。而边防部队大檐帽的帽盖为绿色,帽墙为深蓝色。
1935年军衔徽章如下:图中左边为灰色风衣,右边为卡其色军服
国安总委员
内务人民委员亚戈达

一级国安委员
二级国安委员
三级国安委员
国安高级少校
国安少校
国安大尉
国安上尉
国安中尉
国安少尉
国安中士
候补人员
1936年军衔徽章
1935年的军衔徽章被证明是失败的,主要的原因是袖章难以区分。
为此内务人民委员亚戈达在1936年4月4日致函给斯大林和莫洛托夫,建议在领章增加军衔徽章,该建议最终被采纳。新领章经过1936 年 4 月 24 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第P39/32号决议和193 年4月28日苏联人民委员会第722号决议《关于内务人民委员会指挥人员的附加徽章》批准,并根据1936年4月30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第152号命令实施。领章上增加了类似于徽章的图案(金/银色五角星(镀金/银或刺绣)和珐琅截角三角形),但排列方式略有不同。
由于国防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关系,所以关于特别局(军事反间谍)的军衔徽章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悬而未决。根据1936年5月23日国防人民委员会和内务人民委员会第91/183号联合命令,宣布了《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特别局条例》。根据条例规定,为了起到保密作用,在军队中工作的内务人民委员会特别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着政工人员军服和军衔徽章。
三级国安委员军服和徽章
1936年军衔徽章如下:
国安总委员
内务人民委员叶若夫
一级国安委员
二级国安委员
三级国安委员
国安高级少校
国安少校
国安大尉
国安上尉
国安中尉
国安少尉
国安大士
候补人员
1937年军衔徽章
根据1937年7月15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第278号命令,军衔徽章再次修改。袖章被废除,领章的形状发生变化。领章有两种类型:军服和军大衣。军服领章保留原来平行四边形尺寸,军大衣的领章为菱形,高11厘米,宽8.5厘米。领章颜色保持不变,为栗色带深红色滚边。军衔徽章样式和红军相同,采用菱形,长方形和正方形,并取消了领章的金银色条纹。
国安总委员:军服和军大衣的领章为栗色菱形,军服领章直径50毫米,军大衣领章直径60毫米。领章上图案为一颗大金色五角星,使用金线刺绣而成,图案立体,中间用红色线刺绣镰刀锤子。金色五角星边框颜色分别为红色,蓝色,绿色和栗色刺绣。军服袖口上也有一颗直径80毫米的大金色五角星,样式和领章上相同。
内务人民委员叶若夫
一级国安委员:袖口上有一颗金色刺绣五角星
二级国安委员
三级国安委员
国安高级少校
国安少校
国安大尉
国安上尉
国安中尉
国安少尉
国安大士
1943年军衔标志
根据1943年2月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命令《关于为内务人民委员会机关和部队人员引入新军衔标志》,1943年2月18日内务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26号命令,使用肩章代替原来的领章,并批准了内务人民委员会机关和部队人员军服新条例。
国家安全总局(包括后来独立的国家安全人民委员会)的常服肩章底色为金色,肩章中间条纹和边框滚边色为矢车菊蓝色,五角星为银色。1943年1月15日苏联国防人民委员会命令为红军推出“瓶”形常服肩章。1943年2月18日内务人民委员会第126号命令也推出了“瓶”形常服肩章。不过没多久“瓶”形常服肩章被废除,采用同红军相同样式的六边形常服肩章。内务人民委员会的内卫部队同国家安全总局肩章样式和颜色一致,唯一区别是内卫部队肩章上有兵种徽章。
国安上校肩章
内卫装甲兵上校肩章
国家安全总局的野战肩章的底色为卡其色,肩章中间条纹和边框滚边色为矢车菊蓝色,五角星为银色。
国安总委员军服和徽章
最高级指挥人员
国安总委员
内务人民委员贝利亚
一级国安委员
国家安全人民委员梅尔库洛夫
二级国安委员
国防人民委员会锄奸局局长阿巴库莫夫
三级国安委员
乌克兰内务人民委员瓦西里·斯捷潘诺维奇·利亚斯诺伊
国安委员
内务人民委员会锄奸局局长弗拉基米尔·伊万诺维奇·斯米尔诺夫
高级指挥人员
国安上校
国安中校
国安少校
中级指挥人员
国安大尉
国安上尉
国安中尉
国安少尉
1945年7月废除了内务人民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特殊军衔,全面采用红军军衔,而国安总委员到国安委员被授予苏联元帅到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