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豹英雄”从课本消失30年后,华北豹终于回来了

深夜的山林静得能听见松针落地,红外相机的红灯突然一闪——镜头里,一头满身黑斑的华北豹缓步而行,目光如炬。它最近出现在河北保定银河山,距离北京不过160公里。

30年前,这种威风凛凛的身影,还在燕山与太行之间巡猎;30年后,它回来,不是因为它长了本事,而是因为人类学会了退让和守护。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展,山区自然村落加速消亡,终于为华北豹腾出了空间。

看着这则新闻,我脑海里立刻跳出高中课本里那篇《猎户》,以及那个抱着豹子打了二十几个滚的“打豹英雄”董昆。

在1980年代的课文中,预习提示带着鲜明的时代烙印:“《猎户》写于1962年,那时候,我国国民经济情况开始好转,但还存在困难。国际上,有的国家侵犯我国边界地区,挑起事端。”短短几句,将人拉回那个既充满干劲又内忧外患的岁月。打豹,不仅是生存技能,更被赋予了“保卫家园”的英雄色彩。

等到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教材里悄然添上了一段“免责声明”,提醒我们课文主旨“并非鼓励捕杀”。一篇文章,两种注解,仿佛能听见时代价值观扭转时,那轻微却清晰的齿轮声。

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其中有三处内容记忆尤深。

一是三位猎户的传奇经历。课文写了尚二叔、百中老人、董昆三位猎户,尚二叔常带着小时候的我打猎,最羡慕他那杆长筒猎枪和老得发紫的药葫芦;百中老人“夜里能够百步以外打香火”;董昆抱着豹子打了二十多个滚。这样的英雄,这样的经历,真能“钩”住男孩子的心。

二是场长所讲的“打猎经”,听了简直就像读武侠小说一样过瘾。

打猎要认路:狼有狼道,蛇有蛇踪。狼走岭脊,狐走山腰,獾走沟底。打啥要有啥打法:“暗打狐子明打狼。”打狼要招呼一声:“哪里去?”狼停住一看的工夫,镗的一声枪响了,准中。有的打猎要下炸弹,把炸弹包在油饼里,猎物闻到香味来吃,一咬就把嘴炸烂了,不死再打也容易。……捕蛇还要在蛇路上下刀子。蛇爬过来的时候,微露地皮的锋利刀尖,可以把蛇的腹部从头一豁到尾。

记得读了上面这段话,我趴在课桌上想,这哪是打猎,这是山林里的江湖!”我当时暗下决心,如果考不上大学,我就一定去当一名猎户!

三是记住了一句名言:“畋不掩群,不取麋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意思是别赶尽杀绝,别断子孙路。虽没当成猎人,但这句话我记到现在。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但那时候规定没有那么严格细致,这篇课文继续留在教材中;《野生动物保护法》后经多次修订日臻完善。

于是,猎户这个职业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猎户》这篇课文,很不甘心地又坚持了近十年,最终也不得不退出教材,从此之后,“打豹英雄”成了一个封存于旧纸堆的传奇。猎枪入库,山林归还。

而当年课文里那句古老的智慧——“畋不掩群,不取麋夭”,却穿越千年,在今天获得了新的阐释:我们不再需要猎户去征服自然,而是需要更多的看林人去守护自然;我们已经学会不再一味地“斗争”,而是开始学着尊重并保全这片山水及其间的所有生灵。

华北豹的归来,或许就是最好的答案。它安静地走过红外相机前,仿佛在说:看,当人类选择退后一步,世界,就会重现它原本的丰饶与神奇。

下面就是这篇老课文的截图,让我们一起重温。也欢迎有过打猎经历或想法的读者留言,说一说自己的奇特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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