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姑娘去店里买牛肉丸,钱付了,转头却被老板挂上了网——商家直接公开CCTV画面,指控她吃完不给钱、"吃霸王餐"。
监控一发,评论区瞬间开庭:有人骂姑娘不要脸,有人说"这年头吃个饭还得自证清白"。姑娘气炸了:我付过钱了!凭什么被你挂出来公开处刑?她放话:要求商家置顶道歉,挂满15天。
这事最魔幻的地方在于,CCTV成了民间法庭。老板觉得"我有监控我怕谁",啪一下发网上,先审判再说。可监控只能拍到"人走了",拍不到"钱到没到账"。一帧画面,配上老板的解说,就能让一个人在老家社死——这成本也太低了。
更扎心的是反转逻辑:以前是"谁主张谁举证",现在是"谁有摄像头谁说了算"。姑娘要自证清白,得翻支付记录、找证人,折腾一圈;而老板发视频,只需要30秒。
所以这15天置顶道歉,她要的一点都不过分。你让人家社死的时候有多痛快,道歉的时候就得有多响亮。不然以后每个商家都学这招,监控一开,谁还敢进门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