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价改革政策回顾

2025年,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电价改革政策密集出台。新能源开启全面入市,上网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重塑了电力市场规则与电价形成机制。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全面提速,现货价格引导实时供需的作用更加得到发挥。新型主体的价格机制健全完善,有助于各类主体公平承担系统成本。价格治理的顶层设计与机制内涵进一步丰富,输配电价体系持续完善,电价监管迈上新台阶。

改革序幕: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犹如一声春雷,拉开了2025年全年电价改革的序幕。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区分存量与增量新能源项目,存量项目通过机制电价衔接现行政策,增量项目通过机制电价竞价提升新能源资源配置效率。该文件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就近消纳:

完善新能源本地消纳机制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明确了绿电直连这一典型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项目的规划发展与运行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2025年9月,国家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就近消纳项目,其输配电费根据当地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的平均负荷率、项目本身接入公共电网的容量,折算为单一容(需)量电费后执行,从而鼓励项目减少报装接网容量、提升接网设施利用效率,从而有利于控制电力系统成本增长。系统运行费暂按下网电量缴纳,既确保了就近消纳项目公平承担系统调节成本,而且降低了项目经济负担。

市场建设:

电力现货市场全面覆盖

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设定了明确时间表。截止2025年底,除西藏、京津冀等个别地区外,28个省份电力现货市场已进入连续运行,山西、广东、山东等7个省份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发改能源〔2025〕1171号)是一份电力现货市场“提质升级”的路线图。明确一体化设计各类市场机制,统一市场规则,推动各类主体同台竞争,并强化市场监管。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零售市场建设给出系统性指导,通过打造规范透明的零售市场,促进批零市场价格传导,保护终端用户利益。

市场联通:

跨经营区交易常态化开展

 2025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明确涵盖了中长期、现货、绿电交易等品种的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实现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之间的市场“软联通”。标志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联通机制全面达成,为电力资源跨区域高效流动按下“加速键”,为形成全国性的电力价格信号奠定基础。

电价治理:

从顶层设计到具体监管规则的完善

202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将价格治理作为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为电价改革提供了顶层设计。202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5〕1490号),进一步完善了输配电环节价格监管制度,确保电网环节价格公平合理。

岁聿云暮,新元肇启。电价改革不仅是电力行业自身的蜕变,更是一场关于国家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全局的深刻革命。通过对能源电力生产、消费与治理模式的重构,直接服务“双碳”目标同时也锻造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效能源引擎”。除此之外,更是体现了在复杂系统中平衡效率、安全与公平的改革艺术与稳中求进的改革智慧,是彰显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电力领域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