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国家两部一局组织召开全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视频会议之后,20256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同时发布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此次《工作函》虽在意料之中,来得特别及时,又有特别惊喜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与信息点:

1.《工作函》明确要求在“现有整合优化预案”基础上,即各省按照2023年3月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及环保部三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省级公示并报送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本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工作函》也只字未提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草局公示拟报国务院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说明国家林草局之前的公示及公示方案确实无效了;

2.重点提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联动调整有关情况说明”,说明之前已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最基础成果“三区三线”之一的生态保护红线可以随之调整,肯定预示着另两根线“城镇开发边界线”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也有松动了;

自然保护地如何进一步整合优化?最新规则来了!

3.首次提出“整合优化成果成熟一批、批复一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成果由国务院批复,其他国家级自然公园整合优化成果由国家林草局批复,地方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由国家林草局备案确认及省级政府批复。作为自然保护地最高级别的国家公园早已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很快将会陆续分级、分批批准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而彻底颠覆了以往一再强调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提法,把一张图、一张批文演变成一个过程、一个图谱,大大提高了实用性和效率;

4.对撤销和归并等工作规则进行了细化,并对“天窗”等敏感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对自然保护地中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和项目不再实施、矿业权灭失造成的天窗进行回填;

5.未明确整合优化成果提交时间与最终审批时间,据部分已召开省级部署视频工作会议的省份透露,要求6月18日前各地市提交到省、7月15日前省提交到国家林草局。

此次《工作函》虽为公开文件,但截至目前,还未能在任何官网查到此文件。相信此次《工作函》将会对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随着分级、分批审批的陆续落地,按照中央要求,今年底前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有保障的。

#artContent h1{font-size:16px;font-weight: 400;}#artContent p img{float:none !important;}#artContent table{width:100% !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