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560号(商贸监管类20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透露,国家卫健委已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从法律规定、公众需求、产业亟须等多方面组织研究,正积极推进从获批的食药物质入手,采用食品数字标签等形式适当体现“健康声称”。

这一政策信号,无疑为药店布局药食同源赛道带来了重大利好。

不能宣称功效,影响药店布局积极性

长期以来,药食同源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虽然其主要原料为药食同源物质,明明具备一定的中医养生功效,但由于被归类为普通食品,根据现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功效宣称——不仅不能在广告宣传中提及疾病治疗功效和宣称具备保健功能,包装、标签甚至食品名称中都不得体现功能声称。

此前,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一家新中式茶饮店就因功效宣传问题受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该店经营10余种中式茶饮,这些茶饮的杯身、杯套上印有“暖宫暖身”“清咽润肺”“止咳化痰”等宣传内容,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最终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并给予相应的罚款。

此类案例屡见不鲜,极大限制了药食同源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消费者认知。一方面,消费者不能直观全面了解这类产品的健康价值,另一方面经营者也难以利用其功效优势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

这也是很多药店看好这一赛道但是不敢涉足的原因。虽然已经有一些药店尝试引进药食同源产品,有的直接采购销售药食同源预包装食品,有的推出中药药膳面包,有的推出了中药奶茶、果茶等特色饮品。但是由于无法合规传递产品的健康价值,始终没有实现规模化推广,稍不注意就有违法违规的风险。

“健康声称” 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重磅利好!药食同源产品可以宣传功效?

其实早在2024年9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96号建议的答复》中就提到,计划在黑龙江省开展试点,先从已批准的药食同源物质入手,探索用食品数字标签的形式体现 “健康标识”,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此外,今年以来多项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也提及此事:

3月17日,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工信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中就明确提出“探索推广食药物质健康声称”;

3月19日,中央办公厅中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也强调“统筹完善食品健康声称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相关工作”。

这些动向表明,药食同源产品“健康声称”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离正式落地不再遥远。

巨大市场前景可期,药店应抓住机遇

我国食养、食补有长期实践历史和广泛群众基础,并结合中医理论逐步形成日趋完善的食品养生文化。消费者选择食品时,也常常关切其有无健康益处。发展健康声称标识食品既顺应群众需求、又有助于产业发展。

从市场数据来看,2025中国特种食品产业大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药食同源市场规模已突破3700亿元,全产业链估值超过2万亿元。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全民健康意识的觉醒,这一市场仍将持续增长。

如今,禁止功效宣称的政策枷锁即将松动,庞大的市场需求与政策支持形成合力,将为整个药食同源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潜力,药店作为健康消费的重要终端,应尽早把握政策风向,果断切入、稳步布局,抢占新一轮健康市场红利。

本文为中国药店原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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