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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伊坦-帕兹等了35年、坚持了35年,就为了讨回正义公道,可遗憾的是,如今,这份正义公道恐怕荡然无存。”前美国纽约曼哈顿检察官小赛勒斯-万斯得知伊坦-帕茨案定罪被推翻后无奈说道,15年前,正是万斯重启此案,把这个案子当头等大事来抓,还亲自监督了整个审判过程,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佩德罗-埃尔南德斯送上法庭,被判处终身监禁,服刑至少 25 年后才可获得假释。
没想到结案8年后,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这起震惊全美的儿童失踪案罪犯的原判。
上诉法院指出,在埃尔南德斯的2017年第二次受审期间,主审法官对陪审团提交的一份意见书作出了“明显错误”且“显然具有偏见”的回应。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佩德罗-埃尔南德斯的第一次审判,陪审团就出现意见分歧未能达成一致。
上诉法院指出的错误是,2017年审判期间,陪审员向法官提交的法律意见中询问,如果他们发现佩德罗-埃尔南德斯在被告知米兰达权利(警方必须告知嫌犯的权利)之前所做的供述“不是自愿的”,是否应该忽略埃尔南德斯所有的录像供词,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马克斯韦尔-威利回复陪审团说,“在不作进一步解释的情况下,不忽略。”
(米兰达权利是根据美国宪法而制定的原则,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在被警察询问时有权利保持沉默,并且任何他们所说的话都可能被用作法庭上的证据。因此在美国有着很高地位,很难被轻易改变。)
陪审团随后返回重新进行审议,并在七天后判定埃尔南德斯有罪。
上诉法院法官审查后一致认为,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的简短回应“无疑影响了判决”。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最终裁定,佩德罗-埃尔南德斯应接受重新审判,或被释放——法院下令释放埃尔南德斯,除非这名64岁男子在“合理期限内”获得新的审判。
“我们认定,州初审判法院违背了已经明确确立的联邦法律,并且这一错误并非无关紧要。”第二巡回联邦上诉法院在其判决书中写道,“佩德罗-埃尔南德斯’有精神疾病的明确病史,并且智商较低’,而且’他最初的供认,是在未被告知权利的情况下,接受三名警察长达大约七小时的讯问之后作出的’”。
2015年,佩德罗-埃尔南德斯的第一次审判,陪审团就出现意见分歧未能达成一致。
埃尔南德斯的律师辩称,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至少应当告知陪审员,自行判断后续供述的真实性,同时辩称,埃尔南德斯的供词是其因精神疾病产生幻觉的结果。并发布了一份声明:
“十三年来,佩德罗-埃尔南德斯因一项自己未曾犯下的罪行而身陷囹圄,而这一定罪结果,如今第二巡回法院已经明确指出,是在明显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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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在美国几乎没人不知道,上诉法院再次翻出来,仿佛揭开了美国两代人的伤疤,以及对悲伤往事的记忆。
1979年5月25日,纽约6岁男孩伊坦-帕兹在上学路上失踪。这事儿当时就炸了锅,全美震动,警方和民众展开了大规模搜索。影响太大,连里根总统都把这一天定为“全国失踪儿童日”。
伊坦家就住在纽约曼哈顿的苏豪区(Soho)。那时候苏豪区还不是现在的高大上模样,是片由旧厂区改造的艺术区,租金便宜地方大,吸引了不少搞艺术的人。伊坦他爸就是个摄影师,在这儿租了个大工作室,他妈妈开个小型的儿童托管所。家里三个孩子,伊坦排中间。
别看苏豪区不是富人扎堆的地方,但治安一直不算差,平常也没啥恶性案件。
伊坦这孩子长得是真招人喜欢,白白净净的皮肤,一头漂亮的金发,大眼睛扑闪扑闪,跟个瓷娃娃似的讨人喜欢。
那天早上发生了什么?
妈妈送伊坦去坐校车。
眼看离校车站就剩四五十步的距离了,伊坦想学其他同学,自己走过去。美国小孩独立性强,妈妈觉得这么近没啥问题,就答应了。
看着儿子背着书包,拐过街角,妈妈就转身回家了。这是伊坦第一次独自出门上学。分手点离车站太近了,妈妈压根儿没想过会出事。
可谁能想到,伊坦压根没上那趟校车,学校也根本没见到他人影。
老师发现他没来,以为就是普通病假,也没当回事儿。
下午,妈妈在校车站左等右等不见人,又听同学说伊坦今天根本没来上课,脑袋嗡的一声,坏了!立刻报警。
警察反应很快,调了上百号警员在附近地毯式搜索,警犬也出动了。警犬嗅着味儿,一路追到隔了一条街的地方。
可惜天公不作美,暴雨倾盆而下,警犬的鼻子也失灵了,关键的气味线索就这么被雨水冲没了。
第二天,警方把搜索范围扩大到整个曼哈顿南区,依然一无所获。
这时候,媒体开始铺天盖地报道,牵动整个纽约市的神经。
伊坦家所在的社区,邻居自发组织起来找人。他爸是摄影师,手上有的是儿子照片,立刻印了成千上万份寻人启事,贴遍了纽约的大街小巷,连时代广场的大屏幕都滚动播放着伊坦的照片。
但问题来了:万一伊坦不在纽约,跑到别的州去了呢?70年代那会儿,信息可不像现在这么灵通,怎么才能让全美国的人都知道这事儿?
几个送牛奶的商人,灵光一闪,想了个绝招:牛奶!美国人不管啥背景,天天都得喝。把这孩子的照片印在牛奶盒上,不就成了?这样,整个纽约州,甚至邻近几州的居民,每天喝牛奶时都能看见伊坦的脸。
线索与调查
牛奶盒这招真挺绝,大家每天喝奶都能看见伊坦的脸。万一哪天有人发现个长得像的孩子,立马就能想起来报警。
起初就几个牛奶商自己印,结果这事儿越传越广,最后全国大半牛奶商都跟着印。从1979年到1985年,整整六年,全美1600家牛奶厂里,有700家都参与进来,把失踪儿童照片印上了牛奶盒。后来,这干脆成了美国的传统项目,专门用来找失踪孩子。
在那个没网络的年代,这些牛奶盒真帮不少家庭找回了孩子。
举个有名的例子:1980年,小姑娘邦妮·罗曼在牛奶盒上看到了自己的照片!这一下她才知道,家里那个“爸爸”其实是继父。她3岁那年,继父逼着她亲妈带她跑去了太平洋上的塞班岛。她的亲生父亲发现女儿丢了,找了好多年,肝肠寸断。多亏牛奶盒,邦妮才认出自己,最终回了家。
可惜,奇迹没发生在伊坦身上。他始终杳无音信。
案发两天后,转机来了。有个路人提供了条关键线索。
他说案发那天早上,无意间瞅见一个穿得跟伊坦一模一样的小孩,正跟个“看着就不像好人”的男人在街边说话。当时他就随便扫了两眼,男人的长相是真没记住。
但伊坦那身行头太扎眼了,黑色飞行员帽、一身蓝(夹克、短裤、运动鞋),书包上还印着大象图案。路人一口咬定:“绝对就是那孩子,错不了!”
警察一听就懵了:如果路人没看错,伊坦出现的地方,离校车站足隔了四条街,这孩子跑那儿去干嘛?
警方赶紧安排路人做了催眠。这回,他终于想起那男人的样貌了:白人男性,看着二三十岁,脸上有雀斑,头发是金色(也可能是染的)。
这时候,伊坦妈妈突然想起个关键细节。
案发前一天,伊坦在邻居木匠那儿帮忙钉钉子。邻居觉得这孩子招人喜欢,就给了他一美元当奖励。伊坦失踪前跟妈妈说过,想用这钱去买瓶苏打水。而且案发那天他出门特别早,离校车来还有二三十分钟呢,完全够时间去小卖部。
这么一想,伊坦死活不让妈妈跟着,敢情是打着“自立”的旗号,偷偷实现买饮料的小目标呢。
伊坦失踪后,警方按流程,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他父母,会不会是杀了孩子再报假案?
这对刚丢了儿子的父母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又气又痛。但警察也是按规矩办事,不能怪他们。美国以前确实出过不少案子,是父母失手打死孩子后谎称失踪的。
不过,警方简单问询后,很快就把这对父母排除了,没证据,也不符合逻辑。
漫长的悬案与嫌疑人
可惜啊,这案子查来查去,没找到伊坦的人,也没发现尸体,线索彻底断了,成了桩悬案。
但各方都没放弃!
按纽约州法律,人失踪7年就能宣告死亡。可伊坦父母硬是撑了22年,直到2001年,才咬牙让法院开了死亡证明。警方大规模搜索他活着的行动,这才算告一段落。
要知道,一般失踪案没线索,最多半年就该停了。但纽约警方为了伊坦,硬是前后追查了三十年,够狠!
这期间,警方锁定了几个嫌疑人。
第一个重点怀疑对象:何塞-安东尼奥-拉莫斯。

这家伙就住在伊坦家附近,是个有案底的前科犯。
蹲监狱时,他跟狱友吹牛,说伊坦失踪那天,他确实骗了个金发白皮肤、大眼睛的小男孩回家,想图谋不轨。结果孩子拼命反抗,哭喊声太大。何塞怕邻居听见,只好收手,把孩子扔在地铁站让他自己走。他觉得孩子太小记不住他,也找不到他家,没啥威胁。
何塞觉得这男孩长得像伊坦,但衣服和书包(没卡通图案)对不上。警方觉得,可能是时间太久,他记岔了。
关键线索是:何塞认识伊坦家的临时保姆!这说明他跟失踪的孩子家,确实能扯上关系,有作案的机会。
可何塞死活不认!
他承认想性侵男孩但没得逞,更没杀人。他强调:“我是个性侵犯,但不是杀人犯。那孩子不是伊坦,也没受伤。说不定是孩子父母怕丢脸没报警呢。”
警方一琢磨,何塞这套说辞倒也可能成立。更关键的是——没证据! 想起诉也白搭。
伊坦父母咽不下这口气,后来还跑去民事起诉何塞,要他赔200万美元。但何塞当时正因性侵罪蹲20年大牢呢,哪有钱赔?最后这官司也因为证据不足,没告成。
这对父母够执着。每年伊坦生日和失踪日,雷打不动给牢里的何塞寄一张儿子的寻人启事,背面永远写着同一句话:“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What did you do to my little boy?’)
何塞也够硬气,让律师回话:“我犯的罪,我认罚。但你儿子的失踪,跟我半毛钱关系没有!我对着上帝发誓,我没杀过人,也没见过你儿子。你们死咬我不放,只会让真凶逍遥法外!”
第二个嫌疑人,就是给伊坦1美元的那个木匠邻居。
伊坦失踪后一两年,这人突然把自家地下室翻新了个遍。加上他以前有打人的前科,脾气也暴,警方觉得太可疑了,立马冲进去搜查,恨不得掘地三尺。结果?啥也没找着。
再一查,人家有铁打的不在场证明——案发时,他一直在自己店里,跟助手忙着做木工活呢。
得,线索又断了。
迟来的告破:妹妹举报亲哥
案子悬了31年,到2010年,曼哈顿检察官决定再查一遍。可惜,真没新料,还是卡壳。
眼看又要封档,2012年突然来了个转折,一个女的在神父陪同下,直接向警方举报,她知道伊坦案的真凶是谁!
更劲爆的是,她当场撂话:“杀人犯就是我哥!”
她哥叫佩德罗-埃尔南德斯,波多黎各人,小时候来美国。案发那年他19岁,白人,喜欢把头发染成金色。
1979年,他在案发地附近一家小便利店打工。这店是他叔叔开的,但叔叔是跑长途的卡车司机,常年不在。平时就佩德罗和另一个店员看店。
这人本身就有恋童癖倾向,精神也不太稳定,看过心理医生。
关键来了: 就在伊坦失踪十多年后,佩德罗在教堂里,当着神父、自己亲妹妹和其他几个教友的面,亲口承认自己杀了伊坦!
据佩德罗-埃尔南德斯坦白:
那天早上,伊坦拿着1美元来店里买苏打水(正好对上母亲回忆)。当时店里就佩德罗一人,看着这漂亮孩子,他起了邪念。
经过一番挣扎,邪念占了上风。他追了出去。
他为啥敢上街?大清早的,小街巷子僻静,没啥人。
伊坦走了几百米,被佩德罗截住。佩德罗花言巧语,骗孩子说店里有一只漂亮的波多黎各鹦鹉要送人。
伊坦一开始没上当。但佩德罗死缠烂打,磨了半天,终于把孩子骗回了店里。就在这拉扯过程中,被一个路人瞥见了——就是后来提供线索那位!
但这里有个大乌龙:路人看到他们的地方,其实离校车站只有1条街!根本不是他记忆中的4条街。这关键的记忆偏差,直接让警方跑偏了方向,只顾着远处搜,反而忽略了眼皮底下。
佩德罗把伊坦骗进商店后的小仓库,想图谋不轨。伊坦拼命反抗,大声呼救。
要命时刻,另一个店员推门来上班了。
佩德罗吓坏了,情急之下用手死死捂住伊坦的口鼻,把孩子活活闷死!随后,他把尸体草草塞进一个纸箱。
中午,那店员搬箱子时,感觉里面有东西在滚,像动物或人。他赶紧问佩德罗咋回事。
佩德罗撒谎:“门口捡了条死狗,先装起来,回头扔了。”店员虽然满肚子疑惑,但碍于是亲戚,也就没多问。
佩德罗第一次杀人,慌得不行,完全不知道咋办,急着处理尸体,中午就找借口把店员支开。
其实他完全可以把箱子扛出去,用店里小货车拉到垃圾场一扔(事后证明他后来确实这么干了)。但当时年轻又没经验,他根本不敢扛着箱子穿过人来人往的大街。
下午,警方大规模搜索开始了,佩德罗突然发现外面警察多得吓人,尸体还在店里,他魂都吓飞了,怕警犬随时冲进来。
结果,老天爷帮了个倒忙,一场暴雨突降,街上瞬间没人了,警察也躲雨去了。佩德罗觉得机会来了,赶紧把装尸体的纸箱搬上小货车,运到了附近一个大型垃圾填埋场。
这种地方每天处理海量垃圾,都是直接填埋,根本没法再挖出来找东西。
第二天,警察也来店里盘问过,还看了看。但尸体早没了,他们也没细查仓库,就这么错过了。
忏悔之后,佩德罗后来还多次跟家人讲过作案细节。家人觉得这不像他发病胡说,就是真事。
他叔叔后来也向警方证实,案发后不久,他曾在店里看到过小孩的蓝色衣服和一个书包,上面印着大象图案。当时新闻天天报伊坦失踪,穿的就是蓝衣服,背大象书包。叔叔立马质问佩德罗是不是跟案子有关,佩德罗死不认账。叔叔觉得大事不妙,赶紧把他打发回新泽西老家了。
但叔叔怕惹祸上身,没敢报警。
那个店员呢?多年后也坦白了,他当时偷偷打开过箱子,看见里面是个孩子(不知死活)。但那年他才17岁,又惊又怕,加上是亲戚,就没敢深究,更别说举报了。
说白了,佩德罗家几乎人人知情,但都捂着!拖了20多年,直到家人发现佩德罗最近行为诡异,怕他又去害人,自己又管不住,这才咬牙报了警。
警方一查,佩德罗果然劣迹斑斑,前科累累。
被捕后,佩德罗没怎么抵赖,7小时内就交代了大量细节,包括只有凶手才知道的伊坦身体特征。再加上当年路人、店员、叔叔的证词,铁证如山! 他就是杀害伊坦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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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坦案46后再起波澜,我说说我的看法。
1. 程序正义是司法底线,任何瑕疵都可能动摇判决效力。
这案子就卡在“程序”上。原审法官给陪审团指路指歪了,没明确要求陪审员们判断:警察审佩德罗那7个小时,没告知他“米兰达权利”,就相当于“你有权保持沉默…”,算不算违规?更别提佩德罗本身脑子就不太灵光(低智商+精神病史),这种环境下的供述,能信几成?法官那句含糊的“不忽略”,等于剥夺了陪审团独立判断权,是硬伤!这巴掌扇得响亮:在美国,程序正义是高压线,案子再大(失踪儿童全民关注)、凶手再像(供述细节都对得上),程序走歪了,照样翻盘。
甭管啥诉讼模式,程序正义是法治的命根子。审人必须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权利告知到位),“非法证据排除”这把刀得磨快、用好。别让程序瑕疵,成了翻案的窟窿。
2. 脑子不清醒的人,更得盯紧他们的权利。佩德罗有精神病史、智商低,警察还没告知他权利就审了7小时。这情况撂的“口供”,得打问号。对精神障碍、认知弱的人群,司法机关得格外小心,他们真懂自己权利吗?供词是自愿的吗?别稀里糊涂弄成冤案。
精神病人可从轻,但操作上得细抠。精神鉴定要靠谱,权利告知得确保他真听懂了。别让“脑子不清醒”,成了被冤枉的坑。
3. 证据链得焊死,合理怀疑得清零。这案子最大软肋,就是没找着尸体。全靠口供和旁证撑着。审了两次,陪审团都吵翻天(一次流审,一次定罪),最后还因程序问题推翻了。迟到的正义?程序有洞照样漏!为啥难定?关键证据(口供)本身就不“干净”,加上路人记忆出错(把1条街记成4条街)这种硬伤,合理怀疑一大堆。美国法院认定:证据有硬伤、疑点扫不干净?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定罪!
所以,办案别光盯着口供,尤其没物证的“骨头案”,证据链必须环环相扣、严丝合缝。合理怀疑?必须一个个锤死,多维度验证(物证、证人、逻辑)才是王道。
4. 家人邻居装瞎,代价是条命!最憋屈的是,真凶身边人(家人、同事)早知道了,店员看见尸箱不敢吭,叔叔发现带大象书包的蓝衣服选择轰走侄子,这叫“沉默的共谋”,社区监督形同虚设。更讽刺的是,伊坦一条命,换来了美国儿童保护体系大升级,比如“全国失踪儿童日”。靠悲剧推动立法、完善体系代价太惨痛,防护网得织在前面,别等出事了再补。
社区警觉性、公众举报意识太关键。知情不报害人害己,保护孩子,不能光靠爹妈盯,得靠街坊邻居都“多管闲事”。
核心一句话(不分国界):保护孩子,全社会得瞪起眼,搞永不掉线的防护网(技术预警、邻居守望都得上)。
司法程序是铁打的规矩,半步不能乱,可以学美国“用悲剧逼改革”的狠劲儿,把防护措施(比如儿童警报技术)做在前头,但千万避免重蹈“程序翻车毁正义”的覆辙!
最后说句掏心窝子说句大实话,尤其给当爹当妈的:千万、千万别让未成年孩子,特别是儿童,脱离你的视线,这可不是瞎操心,是数不清的血泪案子堆出来的血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