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14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警803”接到一个令他们震惊的报案——位于徐汇区吴兴路270弄的公安大楼发生一起命案!市局预审处大案科副科长林某的妻子阿珍被杀害在家中,这里不是一般的住宅区,而是上海市公安局的家属区,住户无一例外的都是上海市公安局的干部和家属,在这里发生命案,的确非同小可。杀人杀到公安局的家属楼里来了,这是视上海市公安局全体干警为无物,这已经不是一般的犯罪分子了,必须要出重拳!
今日的吴兴路270弄正门
死者阿珍时年47岁,原是海军某工厂职工,因为体弱多病而办了提前退休,反正丈夫林某一个人的工资足够一家人的生活开销,阿珍就在家中休养,除了定期去医院看病外几乎足不出户。
当天16时13分,提前下班的林某骑自行车回到公安大楼,与往常一样在大门前和门卫打了声招呼,将自行车锁在一号楼门前,然后进楼乘坐电梯来到30楼,来到门前时发现自家厨房窗户上的铁栅栏被撬开两根,职业本能让林某意识到自家可能进了贼,于是连忙掏出钥匙开门入室并喊妻子的小名:“阿珍,阿珍呐!”
公安大楼
然而等待他的是死一般的寂静。
由于妻子阿珍几乎足不出户,所以林某脑海中警铃大作,赶忙冲到卧室,然后看到了令他肝胆俱裂的一幕:卧室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妻子阿珍身穿内衣裤俯卧在卧室的地上,身下已经流出一大滩鲜血,床上、被子、褥子和枕头上也沾有大量的血迹——林某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后立即保护现场(警察的职业本能)拨打电话报警,报警时间:16时15分。
……
16时25分徐汇分局刑侦支队的三十多名侦查、技术人员赶到现场;16时30分,上海市公安局朱达人局长、主管刑侦的毛瑞康副局长等领导赶到现场(他们就住在公安大楼内,赶过来很近);16时45分,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军带着803刑科所法医室法医专家王德明、尤剑达(王德明、阎建军、尤剑达是当时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法医室的“三剑客”,此案“三剑客”下一子出动了两个,足见非同小可)等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在进行先期的勘查、尸检以及走访调查的同时,各位领导齐聚天平路派出所,成立6.14专案组开始侦办此案。
朱达人
经过林某的清点,现场翻得虽然很乱但家中财物除了一条红塔山香烟外没有任何损失。现场没有发现指纹而发现了纤维,判断犯罪分子作案时戴着手套;对一号楼所有住户的走访调查也一无所获,门卫表示:没有人发现可疑人进出,也没有人听见异常声音,但偏偏案子就这样发生了,很显然这个犯罪分子是个“老手”。
根据法医王德明和尤剑达的尸检,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当天15时左右,直接死因系被单刃匕首类锐器刺破左肺和左颈外静脉造成的大出血。尤剑达法医在尸检报告中提到“死者身上的大部分伤口符合单刃匕首刺戳形成”,“部分伤口符合前端分岔状不规则样物体刺戳所致”。
王德明法医
尤剑达法医
现场勘查发现:靠近走廊厨房的玻璃窗开着,窗台内外留有鞋印,在厨房窗下水斗边沿留有两只鞋印,在南间起居室地板上有两只鞋印,所有鞋印均残缺不全(后经查证是“狄爱多那”牌旅游鞋)。厨房窗的铁栅栏被扯断两根,判断犯罪分子是从这里进出现场的,被扯断的栏杆断面检出防锈漆和白漆的成分。
当晚的专案组案情分析会上,专案组对案情进行了刻画:作案人为盗窃而来,惊醒阿珍,阿珍喊叫和反抗,盗窃遂转化为行凶杀人。凶手和死者没有任何关系,流窜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6月15日上午,803刑科所痕迹专家、高级工程师徐林生赶到现场,从现场留下的脚印分析判断犯罪分子的身高为1.75米左右,年龄为30~35岁,但这个对犯罪分子的形象刻画作用不大。在徐林生眼中,有价值的是从林某家厨房窗栅栏上取下大队两根被撬坏的扁铁。
两根扁铁上一共有六处被钳形工具“夹”过的痕迹,判断犯罪分子在每根扁铁栅栏上各夹了三次就把两根护窗的扁铁撬弯扭断,然后登堂入室。其破坏栅栏的手法非常干脆,一看就是老手!但是从痕迹上看,这种钳形工具又和一般的钳子有明显的区别,经徐林生判断应该是犯罪分子自制的工具。
经过反复比对,徐林生推断这种自制工具应该是在一根1尺长、内部直径为1寸、管壁4.5毫米的钢管中间开一个33毫米宽的槽,做成一根“多用途撬棍”,经现场还原,可以在和现场相同的窗栅栏扁铁上造成那种“夹”痕,之前老想着是“钳形工具”,差点被带到沟里去了。
当徐林生还原的怪异工具被放到专案组的案情分析会上时,大多数侦查员都不敢相信作案工具就是这玩意儿,但徐林生用这根特殊的工具在和现场厨房窗栅栏相同的扁铁上一番演示后,这才纷纷露出大开眼界的表情,表示“涨知识了”。
在徐林生还原作案工具的那两天的时间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秦士冲带着另一队侦查员在对近期内在上海高层建筑内发生的撬盗案件进行串并侦查,当徐林生确定了作案工具后,串并工作的速度加快——对之前排查出的十几起高层建筑扳撬窗栅入室盗窃案的现场进行复勘,重点是扳撬窗栅的工具痕迹。
经过反复复勘,专案组认定发生在高安路47弄华强公寓21层某室和番禺路37弄延和大厦20层某室盗窃案的破窗栅栏入室的作案手法和本案的破窗入室手法一致,且现场也留下了和本案相同的“狄爱多那”牌旅游鞋鞋印。经徐林生和刑科所高级工程师平冈的验勘,确认高安路和番禺路的案发现场和吴兴路的本案现场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个人,三起案件具备并案条件。
高安路47弄华强公寓
番禺路37弄延和大厦
6月16日晚,高安路和番禺路两起盗窃案的户主被请到天平路派出所,回忆被盗财物情况。其中高安路47弄的失主提供的一个情况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5月17日他家被盗物品中有两张1993年2月8日在工商行徐汇支行购买的定活两便存单,每张面额500元,当时总共买了七张,案发前已经兑取了五张,七张存单的号码是连号的,剩下两张中的一张他记得前面的五位号码是34565。

于是,侦查员胡济南和顾煌连夜到工行徐汇支行核查,被告知原始单据统统收到闵行的单据库房里。随后两人又冒着大雨赶到闵行仓库,花了两个小时终于查到给高安路那户失主的七张存单单号是34565一35至34565一41。底账显示:高安路被盗户主家的两张定活两便存单在5月18日在静安区南京西路工商行第二储蓄所被人取走,取款人留下的身份信息是:“张明,住虹桥路111弄2号502室”。
但是经过核查发现虹桥路根本就没有111弄。
6月17日,徐汇区又发生了两起高层破窗入室盗窃案。其中一起发生在著名电影演员秦怡的家,犯罪分子撬开了她家窗的栅栏后翻窗入室的过程中不慎碰倒了放在窗台上的奶瓶,惊动了保姆,保姆连声呼叫,犯罪分子受惊后放弃作案逃之夭夭。另一家的失主是上海市政府某局级干部,当时室内无人,罪犯盗走一台录像机,此外没有其它的损失。现场勘查发现,其撬窗的方式手法和本案的手法相同,也留下了“狄爱多那”牌旅游鞋鞋印。
当专案组正在全力破案的时候,犯罪分子依然在顶风作案,气焰实在是太嚣张了,这已经不是一般的犯罪分子了,必须要出重拳!
6月18日,负责调查“张明”的侦查员顾煌来到市局户政处调出所有叫“张明”的户籍档案,查出其中一人住在虹桥路1111弄2号502室。而在银行留下的取款人信息上可能是写字过于匆忙,将两个“1”字重叠在了一起,使得“1111”被看成了“111”,合着这人留下的是真实的个人信息。
大喜过望下的顾煌立即深入调查下去,果然有了重要收获:张明时年30岁,1983年因为盗窃被拘留审查两个月,1985年因为抢劫被劳教两年,1991年搬家到了徐家汇路,1992年搬到了虹桥路1111弄2号502室。从他户籍档案中的笔迹和取款底账上留下的个人信息笔迹进行文字比对,确定两者是同一人所写。
6月18日20时,刑侦总队王军副总队长、一支队刘道铭支队长和徐汇分局刑侦支队蔡荣寿副支队长亲自带队分头在张明可能露头的几处地点进行蹲守。一边蹲守一边“喂蚊子”蹲守到6月19日8时,终于在虹桥路1111弄张明的家楼下将刚下楼准备外出的张明擒获,戴上手铐薅进警车直接送往徐汇分局。
虹桥路1111弄南门
在随后对张明家的搜查中,侦查员们搜出一台录像机——即6月17日他在某局长家中偷盗所得物品;若干金银首饰——即在高安路和番禺路偷盗所得赃物,以及一双“狄爱多那”牌旅游鞋。还有作案时所戴的白色纱线手套和一根管口开槽的1寸内径钢管。当发现钢管时,侦查员们纷纷惊呼:“太像了!好像徐高工亲眼看到过的。”
从6月19日10时至17时,专案组对张明进行了七个小时的高强度审讯(具体强度有多强请各位发挥各自想象力),张明交代了一系列他犯下的高层撬窗入室盗窃的案子,包括在高安路、番禺路和6月17日的一次未遂和一次既遂盗窃,甚至还供认了一起专案组还不掌握的在公安大楼2号楼的一家装修完还没入住的人家盗窃的案件,其供述和现场勘查基本吻合,可张明偏偏打死都不承认自己干了6.14案,反复表示:“盗窃我承认,杀人我不敢!别说杀人,房间里有人,我都会逃的,何况我盗窃从不带匕首。”
电视剧《我是刑警》中审讯嫌疑人的场面,可见图中的92式警服
对此,一部分专案组成员认为张明不老实,建议继续加大审讯力度让他招供,但也有一部分成员认为张明说得可能是实话。
于是,从张明家被搜出的“狄爱多那”牌旅游鞋和6.14案现场的“狄爱多那”牌旅游鞋鞋印被送到刑科所找徐林生进行比对,徐林生经过反复比对后发现虽然都是“狄爱多那”牌旅游鞋、尺码也相同,但是张明的“狄爱多那”牌旅游鞋鞋底的磨损程度和6.14案现场的“狄爱多那”牌旅游鞋鞋底磨损程度不同,换句话说,6.14案法现场的“狄爱多那”牌旅游鞋鞋印不是张明留下的,张明和6.14案无关。
但是,为什么张明家会搜出徐林生“独家刻画”的作案工具?说明就算张明不是6.14案的凶手,也一定和6.14案的凶手有密切关系。
于是,侦查员再度询问张明:“你怎么解释窗栅栏上的痕迹与你家搜出的管子相同?”
张明在作了一番心理斗争后表示:“我有个师傅,也有双狄爱多那鞋子,我们两个一天买来的,我先买,他看到好,也去买了一双。他和我身高差不多,鞋子也穿同码的。也有这样的工具,我的这个还是他教我做的。我们原先一起作生活,5月份因为分东西有了意见,不开心,不开心就不要一起做,我们分手了。再往后都是各做各的,他盗窃有时带匕首。”
“你师傅叫什么名字?”
“陈东强。”
……
6月19日20时,一队侦查员赶往陈东强所居住的中原路某小区进行蹲守,并在23时30分发现陈东强家窗口内灯光闪了一下,确定屋里有人,于是立即破门而入。结果发现时年34岁的陈东强躺在床上昏昏欲睡,对冲进来的侦查员视而不见,原来他发着高烧,都已经被烧糊涂了(事后陈东强交代,当时他发高烧,当晚早早就躺下了,23时30分左右他的传呼机响了,他拉灯看是谁在乎他,发现是债主在催债,他于是又把灯关掉,就这么一开一关灯把警察给招来了)。
影视作品中出现的92式警服
随后,侦查员在陈东强的家中搜出开槽口的钢管一根、“狄爱多那”牌旅游鞋一双,经过徐林生的比对,确定这双“狄爱多那”牌旅游鞋鞋印和6.14案现场发现的鞋印可以作同一认定。
……
铁证面前,陈东强只好招供:
“6月14日下午2点,我骑车来到公安大楼,一个多月前我和张明在2号楼干过一票,得手2万多元,这里防范很松,进去出来均无人询问。这次我进了1号楼,从楼梯一层层向上寻找作案目标。到了30层,我发现有一家的走道和家门没有安铁门,厨房窗户还是开着的,就选中那家下手。等我进了厨房,又进了卧室,发现床上睡着人,吓了一跳,急忙退身厨房。贼不走空,我不能白来,于是我取了匕首,一边搜翻财物边往卧室走,没有想到抽屉里、橱柜里一点值钱物也没有翻出来。我不甘心,走到那女人睡的床边,壮起胆子拉开床头柜的抽屉,结果拉抽屉发出的声音惊醒了那个女人,她大声喊叫’有贼’,我就扑过去用匕首一顿捅刺,直到把匕首都刺弯了(这就是尤剑达法医在尸体上发现两种锐器伤的模样的原因),直到那女的不动了。”
“我随后翻箱倒柜,结果什么也没搜出来,只拿了一条红塔山原路退出,沿消防楼梯走下底楼,然后骑车离开现场。”
此外,陈东强还交代了他自己或者伙同他人先后在徐汇、虹口、黄浦、杨浦、浦东等地撬窃作案十多起的犯罪事实(两名同伙也先后落网)。
在陈东强的指认下,专案组在陈东强所住小区的一个垃圾箱中翻出了他行凶杀人时用的匕首——其刃已经弯曲,上面还残留着血迹——
至此,本案告破,历时127小时。最终陈东强被判处死刑,张明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另两名陈东强的同伙分别获刑十年和八年。
此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列为1994年十大精品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