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5月21日国家发改、能源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强哥也针对这个政策写过相关的文章,说实话,绿电直连确实对于身处改革深水区的风、光行业来说,确实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明年起要进入欧盟的商品,要追踪碳足迹,而又必须是物理性直连的才算有效。另一方面对于原来并网容量不足,用电需求量又很大的一些企业来说无疑又打开了一扇窗,总体来说这个政策还是积极的。但是里面第十三条的内容,也是直接引发了行业的热议,大家一起来看看:
合理缴纳相关费用。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一、什么是绿电直连?包含哪两类类型?
绿电直连指的是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项目通过专线接入用能企业,绕过公共电网实现“电厂—企业”直供,是区别于传统电网购电模式的新机制。根据政策,绿电直连可分为两种类型:
企业自建+自用:企业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电量主要自发自用;
第三方电源+专线送电:由第三方新能源企业发电,专线直供用户,双方通过协议结算电费。
无论哪种类型,绿电直连项目的核心在于绕开传统的电网购电路径,减低用电成本,提升绿电使用比例。
二、绿电直连项目应缴纳的四类费用详解
1. 输配电费
是用于支付使用国家电网输电线路所产生的电网服务费用。按强哥理解它缴纳规则这样区分:
1)自发自用电量:免缴,因未使用大电网资源,参考自备电厂做法。
2)下网电量(即送入电网再返回用户端)这个是必须缴纳的,它是按电压等级计价(如湖南10kV为0.169元/kWh,35kV为0.216元/kWh);
3)上网电量(即卖回市场):免缴,因为电价中已含输配电费,由购买方承担。
2. 系统运行费用
它是用于补偿电力系统的调节运行成本,包括辅助服务、调频调峰、抽水蓄能等。他的缴纳规则:
1)自发自用电量:免缴,未使用系统辅助调节;
2)下网电量:必须缴纳,参考为0.03元/kWh左右;
3)上网电量:免缴,已纳入市场结算。
注意:系统运行费经常与“系统备用容量费”混淆,后者通常针对自备电厂,部分地区可减免或减半征收。绿电直连类比自备电厂,过渡期可享受类似政策。
3. 政策性交叉补贴

这个是为保障民用电等低价用户,企业电价需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进行电价补贴。(想想我们这几十年以来居民用电电价是否有上涨过?这都是国家在亏钱补贴民生,这是题外话,)缴纳规则:
1)自发自用电量:减免,多数省份允许新能源项目免缴或部分减缴;
2)下网电量:必须缴纳,尤其高耗能行业标准更高;
3)上网电量:免缴。
4.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单位:元/kWh)
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0.019元/kWh,农网还贷资金:0.02元/kWh(部分地区减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105元/kWh,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062元/kWh
如果是自发自用电量和下网电量,那么必须缴纳,如果是上网电量可以免缴
三、哪些费用可减免?减免依据和操作流程
可减免范围:
地方权限内费用:如交叉补贴、电网备用容量费,地方政府可结合节能项目情况依法减免;
中央事权费用:如政府性基金,不得减免,统一标准全国执行。
申请实操步骤
主体:电源方或用户方(直连协议明确牵头方);
材料:项目备案文件、交易协议、电量分拆证明(如电表数据);
流程:向属地发改委提交申请→电网核实电量→审批→出具减免通知(建议季度结算前 30 个工作日申请)。
四、实际案例分析
以一个年发电量8000万kWh的绿电直连项目为例:自发自用5000万kWh
下网3000万kWh(10kV)那么应交的费用如下:
绿电直连作为实现能源绿色转型的关键路径之一,其电价机制改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项目企业而言,厘清“哪些费用必须交?哪些可以减免?”是项目能否顺利落地的关键一步。面对复杂的费用体系与政策环境,既要吃透国家文件精神,也要精准掌握地方操作细节,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获取最大化的政策红利。以上仅仅是强哥的一些个人拙见,有不对之处,烦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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