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龙兄胸前挂着莱卡,手端手机,在书院里走走转转。
他说,我以镜头为笔。
他拍出的书院场景,有些刻画的意图。力戒照搬图景,要拍出自己的角度。
总想在片子里表达些什么,含蓄而非滔滔不绝。
尽管以“码字”相称,我却从不曾将书写当成工具看,反倒以为“书写即本质”。笔尖刻下,或在键盘上双手敲下的印记,便是我的生命足迹。
这种理念倒并没有多少抬举书写的意思,就是很执拗地不肯把它当工具使。
我揣摩九龙兄的镜头也是。
它在表达“我以为”,带着强烈的主观情绪。镜头定格的那一瞬间,即完成了自己的书写。影调,意味,场景呈现,都是他的叙述。
“以镜头为笔”,意味着九龙兄将拍照当成了文学写作。它可以是散文式的闲笔,也能浓缩出有情节导向的画面。

能拍出故事感的片子,总有让人想阅读,并与之共情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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