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龙兄胸前挂着莱卡,手端手机,在书院里走走转转。

他说,我以镜头为笔。

他拍出的书院场景,有些刻画的意图。力戒照搬图景,要拍出自己的角度。

总想在片子里表达些什么,含蓄而非滔滔不绝。

尽管以“码字”相称,我却从不曾将书写当成工具看,反倒以为“书写即本质”。笔尖刻下,或在键盘上双手敲下的印记,便是我的生命足迹。

这种理念倒并没有多少抬举书写的意思,就是很执拗地不肯把它当工具使。

我揣摩九龙兄的镜头也是。

它在表达“我以为”,带着强烈的主观情绪。镜头定格的那一瞬间,即完成了自己的书写。影调,意味,场景呈现,都是他的叙述。

“以镜头为笔”,意味着九龙兄将拍照当成了文学写作。它可以是散文式的闲笔,也能浓缩出有情节导向的画面。

以镜头为笔

能拍出故事感的片子,总有让人想阅读,并与之共情的魅力。

会讲故事的摄影人,影调里总有层次感,弥漫着主观性。他不是在拍什么,而在表白审美感受,想说些什么。
摄影里复制对象形态再高级也是技术,一涉“我想说些什么”,那就是创作了。

图片有延展性,它能引申、生发。物有生命,关联到人。


图片所呈现出的文学感类似于歌吟。好的画面会有诗歌感,自带背景音乐。
定格在思绪里,它拉伸时间,拉伸出意味。

九龙兄拍片拍出了“出格”能力。
定格不是顿止,静态里会有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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