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欣赏是否就是纯主观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直觉好像是这样,因为面对一幅画,当你说自己挺喜欢的时候,为了表达和你有不同的鉴赏力,另一个人常常会说他/她却觉得没什么特点,旁边的一幅或许更值得看。两个人相视一笑,这种主观好恶在你们看来再自然不过,因为艺术仿佛没有什么标准,所谓的艺术鉴赏只是在操弄一些普通人不明所以的术语,后者对于我们来说过于遥远和难以理解,不如“我喜欢蓝的”“你喜欢红的”来的明晰和一目了然。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将“无目的的目的性”作为我们在鉴赏中应当秉持的一种共通感原则。也就是说,在不同主观好恶的表象之下,潜藏着一种客观性,认识并把握到这种客观性,会有利于我们提升自身的鉴赏水平。《艺术哲学》在这里想要达到的目的或许和《判断力批判》殊途同归。例如,说《蒙娜丽莎的微笑》是“美丽的”“文静的”“雍容华贵的”“迷人的”,只是表达了欣赏者对作品的一种喜爱的情感,并没有揭示出作品的特性;说它是“动态的、统一的、精巧的、温暖的、形式化的、简洁的”,就接近于描述了作品的特性。因为后者需要用到我们的知觉,即意识到作品中的某种东西。其中的关键在于:“人们应该把审美知觉方式中对事物的经验同以非审美描绘为基础的那种知觉方式中对事物的经验区别开来。”
本书分为“审美经验”、“艺术作品”、“各种艺术”和“艺术谈论的逻辑”四部分。
审美经验
“审美经验”就是以是否存在审美的主观性、客观性这样的区分作为问题开始的。然后集中在“超然和主观主义”、“幻觉说和现象主义”、“没有超然或幻觉的审美经验”三种观念开展讨论。
艺术中的幻觉充满了含混性,这是“幻觉说和现象主义”当中的观点。这种幻觉产生的核心想要说明:现实主义画作中的山山水水、王宫大臣给我们提供的真实较多,还是印象主义、立体画派画作中单调的圆圈、几个色块的组合提供的真实较多?换句话说,后者是否就造成了更多的幻觉?作者赞同冈布里奇的观点,即那种在某幅油画面前后退几步,把它看作是一个人或一座山其实恰恰造成了幻觉。
“当代艺术家们为这种现象以及它对艺术所提出的有害要求所苦恼,如果没有这种现象,艺术将会变得更纯。艺术家们为了摆脱在他们心中占优势的幻觉,求助于回避再现性构造的抽象艺术。例如,一幅立体派绘画,就迫使人们摆脱再现的幻觉,把注意力集中到形式和媒介上。奇怪的是,按照这种标准,那些被称之为现实主义的作品反而是最虚幻的。这些作品的效果依赖于某种视觉错误,即那种在心理学著作的含混不明的图表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更缺乏控制因而审美价值更低的视觉错误。”
如果问艺术作品表现了什么,不是一座云蒸霞蔚之山(如石涛笔下)或一个呈现惊恐表情的人(如蒙克笔下),而是其中所反映的心灵的构造能力。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显示了心灵对其知觉材料的创造力和表现力,“这就证明了,在艺术作品中更为引人注目的有规则的客体世界,是精神定向的创造物”。
关于艺术幻觉的另一种观点是:它误将某些因素当作艺术作品的特性,这些因素与作为审美客体的艺术作品实际上是没有关系的。“如果你是一个吃醋的丈夫,你就容易在奥赛罗身上看到实际上他所没有的性格。莎士比亚的传记作者也同样将受到诱惑,以致无法进行这种区别。很显然,这种观点使幻觉不像冈布里奇(此人更类似于康德)的幻觉那样具有普遍性和富于戏剧性。”这种观点给千人千面的鉴赏观念留下了证成的缝隙,当我们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时候,或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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