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建筑史学刊》2025年第3期
正吻位于古建筑屋面的正脊两端,是重要的装饰和结构构件。吞口是正吻纹饰的一部分,位于正吻与正脊相交的位置。紫禁城现存正吻吞口纹饰多样,本文在总结紫禁城内前朝后寝等多个区域吞口纹饰类型的基础上,结合明清琉璃构件相关匠作则例,历史档案中不同规格琉璃正吻、正脊各组成构件的尺度,以及紫禁城建造、修缮工程中琉璃瓦件的工料预算、尺度匹配等相关修缮原则等,探索正吻吞口纹饰发生改变的原因。
1 紫禁城鸱吻吞口纹饰类型现状
2 紫禁城建筑正吻吞口纹饰改变的原因
3 总结
丁莹
DING Ying
正吻位于古建筑正脊两端,在承担屋面防水功能的同时,也起到重要的装饰作用。战国时期已经出现了脊饰构件,至晚晋代已经出现鸱尾,中唐至晚唐已经创造出鸱吻的式样,现在紫禁城正脊两端脊饰构件多为鸱吻。吞口是正吻整体纹饰组成的一部分,位于正吻与正脊相交位置(图1)。现有明清两代正吻研究,涉及琉璃脊件纹饰、款识、烧造等内容。汪永平《明代建筑琉璃的等级制度》以古窑址出土琉璃及明代古建筑琉璃为研究对象,结合历史档案、宋《营造法式》以及清代现存瓦件、脊件尺寸,说明琉璃瓦颜色、尺度之间的等级关系,因出土正吻尺寸不全,文中未作深入说明。李全庆《明代琉璃瓦、兽件分析》记录了1983年修缮故宫西北角楼工程涉及的34类明代琉璃构件,并通过文字和图示与清代同类型构件的形制进行比较说明,提出了明、清正吻的不同之处,其中包括正吻口内纹饰以及祥云背景部分。王文涛《浅析紫禁城建筑上的琉璃吻》对紫禁城现有琉璃正吻的拼接块数、款识以及明清琉璃正吻的异同进行说明,其中明清琉璃正吻的异同比较包含吞口、剑把、龙角、仔龙、卷尾等多个部分的纹饰对比,吞口部分的对比集中在口中与正脊相交的正脊筒纹饰上。以上文章在讨论明清瓦件、脊件方面,包含的类型较为全面,但关于正吻,尤其是吞口部分,仅简要说明纹饰上的不同,并未对纹饰变化的原因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紫禁城历经明清两代,正吻(图1)、正脊(图2)的纹饰一直在发展演变,连接这两个构件的吞口纹饰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文通过调研紫禁城内主要建筑的正吻,将其吞口纹饰进行分类,结合历史档案、匠作则例等资料,分析吞口纹饰变化的原因。
图1 正吻各部分名称
图2 琉璃正脊主要组合规律
1 紫禁城鸱吻吞口纹饰类型现状
紫禁城主要分为前朝和后寝两个区域,本文对紫禁城内112座建筑及构筑物的正吻(图3)进行拍照记录分析,其中正吻样数包含二样至九样,拼接块数包含2块、3块、4块、5块、7块、9块、10块、11块、13块共9种拼法,还有不需要拼接的整块正吻。建筑涉及前朝后寝区域的殿座、大门、琉璃门等。通过对比发现吞口部分纹饰可分为以下几类。
图3 笔者调研的正吻位置示意图
1.1 吞口部分包含正通脊及群色条纹饰
第一类吞口内纹饰为素面正脊,下巴连接群色条(图4)。西北角楼正吻,是紫禁城内明代正吻样式的代表性实例,其吞口纹饰就是这种类型。同样吞口纹饰的正吻还见于西华门、南熏殿、景和门,以及嘉靖年间添建的天一门。李全庆《明代琉璃瓦、兽件分析》一文认为,明代正吻嘴部可吞住盖脊瓦、正脊筒、群色条三部分,清代则不包含群色条这部分。建于明代永乐年间的武当山太和宫金殿,虽是“冶铜为殿,饰以黄金”,但整体构造逻辑和建筑装饰,均与木构建筑无异。金殿在北京铸成,屋面正吻(图5)为典型的明官式样式,其吞口部分纹饰为素面正脊,下巴连接群色条,这说明这类吞口纹饰确实存在于明代早期的正吻中。
图4 紫禁城吞口含正通脊及群色条纹饰的正吻(点击可查看大图)
图5 武当山太和宫金殿正吻
1.2 吞口部分包含正通脊纹饰
第二种类型吞口内含正脊筒线条与正脊的脊筒相连(图6)。这类正吻在紫禁城中实例较多,如太和殿、咸若馆等建筑,根据李全庆《明代琉璃瓦、兽件分析》中的明清正吻纹饰特征判断为清代样式。从现存实例来看,太和殿康熙十八年(1679)灾,康熙三十四年(1695)兴工,三十五年(1696)迎吻,太和殿正吻为康熙年间烧制。其余部分正吻有包含年代信息的款识,如慈宁宫花园咸若馆,正吻上有乾隆三十年(1765)款。
图6 紫禁城吞口含正通脊纹饰的正吻(点击可查看大图)
图7 紫禁城吞口含卷舌纹饰的正吻(点击可查看大图)
1.3 吞口部分包含卷舌纹饰
第三种吞口内纹饰为卷舌,下巴处直接截断,无通脊纹饰,“龙”形更加完整、形象(图7)。正吻为这类吞口纹饰的建筑有乾清宫、太和门、武英殿、传心殿神厨等。根据王文涛《浅析紫禁城建筑上的琉璃吻》中对明清吞口特征的描述,这类应属于清代“与正脊连接处做成一垂直平面”的类型。从部分建筑历史档案来看,乾清宫嘉庆二年(1797)火灾,嘉庆三年(1798)成,正吻应不早于嘉庆。太和门、昭德门、贞度门均因火灾重建于光绪年间,建筑上正吻应不早于光绪。此外,传心殿区域建筑,始建于康熙年间,清代宣统二年(1910)曾有全区的修缮工程,这一区域的神厨屋面正吻有“宣统年”款识。这类吞口纹饰的正吻多为清代中期到晚期。
紫禁城屋面正吻吞口主要有以上三种纹饰,其中吞口部分包含正通脊及群色条纹饰的正吻年代最早,而吞口部分包含卷舌纹饰的正吻则出现得最晚。
2 紫禁城建筑正吻吞口纹饰改变的原因
吞口作为正吻与正脊相连部分的纹饰,其改变与正吻、正脊是否相关,正吻正脊又是如何影响了吞口纹饰的变化呢?现存的匠作则例、会典、内务府奏销档等古建筑历史档案记录了古建筑构造做法、材料尺度、修缮沿革等内容,下文将对这些历史档案中记载的正吻、正脊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寻找吞口纹饰变化的原因。
2.1 正吻和正脊尺度的变化
琉璃构件是古建筑建造中重要的材料,明清不同时期工程相关的则例中均对其有详细记载,内容包括物料价值、斤两、尺寸、用工、用料等。这些信息中,在外观上能够有所表现的主要是构件尺度,因此本文主要关注其中的尺寸信息,具体包括所有样数的琉璃正吻、正脊构件,涉及则例如下。
明代万历年间刊刻的《工部厂库须知》,是官印官颁的典籍,属于明代工部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其中“卷之五琉璃黑窑厂”部分,记录了琉璃厂烧造琉璃构件的用料、用工等规则,对部分琉璃脊件,如通脊、大群色、黄道等构件高度也有记录。但正吻部分仅记载了不同的拼接块数和用工量。
清乾隆抄本《内庭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是一部当时营建圆明园建筑及室内装修所用材料、造价、工匠、工艺的成规定例。其“圆明园物料斤两现行则例琉璃瓦料”记录了二样至九样琉璃脊件、瓦件的块数、尺寸、重量信息。清乾隆后抄本《圆明园、万寿山、内庭三处汇同则例》,将圆明园、万寿山、内庭的用工、用料、用银等同列,一目了然。其“三处汇同物料斤两现行则例”中“内廷圆明园万寿山琉璃瓦料斤两则例”记录了二样至九样琉璃脊件、瓦件的块数、尺寸、重量信息。清嘉庆年间《钦定工部续增则例》,为对《钦定工部则例》的补充,其“卷九琉璃瓦料斤重”,记录了二样至九样琉璃脊件、瓦件的块数、尺寸、重量信息。清光绪十二年(1886)后抄本《工部工料则例》,其“工部物料轻重并用工料则例”部分包含二样至九样琉璃件的尺寸、重量、价格以及用铅量的记载。清工匠抄本《营津全书》,其“琉璃瓦料做法尺寸”部分,用表格形式记录了二样至九样琉璃件尺寸信息。

从尺寸信息的内容上看,以上则例中包含了琉璃正吻、正脊的长、宽、高,其中高度尺寸对于正吻能否刚好吞住正脊起决定性作用。从构件类型上看,紫禁城与正吻搭配使用的琉璃正脊主要有两种做法,第一种由上而下是扣脊筒瓦、赤脚通脊、黄道、大群色、压当条,第二种形式是扣脊筒瓦、正通脊、群色条、压当条(图2)。由于吞口纹饰从未出现过扣脊筒瓦,且明代《工部厂库须知》对群色条的尺寸并无记录,清代群色条已经被压在正吻下方,与吞口部分无交集,所以暂不讨论扣脊筒瓦和群色条尺寸。据此,本文对则例中的正吻、赤脚通脊、黄道、大群色、通脊的高度信息进行整理,形成表1。
表 1 明清工程相关则例中出现的琉璃正吻、正脊构件的高度尺寸信息
明代头样赤脚通脊、大群色高度与清代二样相同,明代二样赤脚通脊高度与清代三样相同,但以上瓦样黄道的高度不同。明代三样赤脚通脊高度与清代四样通脊高度相同,但清代则例中,四样无黄道构件,故明代头样、二样、三样与清代二样、三样、四样正脊高度均已出现不同。明代与清代通脊高度一样的还有明“五样一尺一寸五分”“八样八寸五分”“不随样小通脊五寸五分”,分别与清代五样、七样、八样和九样相同,其余构件尺寸均不同,没有清晰的对应关系。
清代正吻和正脊的高度,从乾隆年间抄本《内庭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到光绪十二年(1886)后的《工部工料则例》,构件尺度也有变化。二样、三样、四样、八样的正吻、通脊,六样通脊,这些构件的高度在清代则例中没有变化,其余正吻、通脊构件的高度有二到三种,比如五样正吻有“五尺三寸、六尺二寸、四尺六寸”三个尺寸,通脊有“一尺一寸五分、一尺五寸五分、一尺二寸”三个尺寸,七样正吻有“二尺四寸五分、三9尺四寸”两个尺寸,通脊有“六寸六分、八寸五分、八寸”三个尺寸等。
从以上则例来看,明代到清代不同样数的通脊高度大多不同,甚至清代中期到晚期有记载的正吻、通脊高度也有不同。
2.2 琉璃瓦件、脊件的修缮
紫禁城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清朝统治者在明代建筑基础上,继续进行营建、改建、重建以及修缮工程,进而形成了紫禁城现在的格局。琉璃构件作为古建筑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各类工程中使用量巨大,主要涉及新件烧制和旧料利用两个方面。
清代顺治朝开始,在明代原有宫殿建筑群基础上逐步开展建设工程,如顺治朝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等处竖柱、上梁、安吻,康熙朝太和殿兴工、柱石、竖柱、上梁、迎吻、安吻、合龙门、插剑事宜。此外坤宁宫、承乾宫、景仁宫、永寿宫、文华殿、传心殿等建筑也在康熙朝新建或重建。乾隆年间也进行了多个区域建筑的营建、改建工程,如宁寿宫、寿康宫、慈宁宫、建福宫等。嘉庆朝以后,多为复建和改建工程,涉及乾清宫、武英殿、太和门、昭德门、贞度门、长春宫、储秀宫等。这些工程,部分因灾复建,部分因当权者对建筑本身的需求而展开,施工规模较大、周期长。
此外,紫禁城更多的是对原有建筑的修缮,因建筑本身的木植糟朽、油饰爆裂、头停渗漏等病害影响使用或观瞻而展开。清代《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秋季岁修”部分记载“每年秋季,宫内等处岁修工程先由宫殿监督领侍奏明,知会本司行文掌仪司付钦天监择定日期……”说明每年均需对宫内需要修缮的建筑进行现状调研,上报后以待修缮。这类工程,建筑越多、年代越久远,修缮工程的量就越大。
以上两类修缮工程,均涉及琉璃脊件、瓦件的烧制和更换。如乾隆三十七年(1772)“内务府大臣福隆安等奏为修建宁寿宫殿宇房座估需银两事折”中记载,“宫门殿宇穿堂楼台亭座共五十五座计二百六十二间游廊共五十座计三百十三间净房值房共三十四座计九十五间通计六百七十间”,此外还有院墙、丹陛等工程。其中琉璃瓦料预算共“琉璃瓦料银十二万四千五百二十三两八钱……其余工料共估需银七十一万九千三百五十七两八钱五分七厘内除本座拆卸旧木石砖瓦抵除银六万四千七百九十五两七钱净需银……”说明为了这一区域建筑的修建,新烧制了大量琉璃构件,除此之外,部分“旧木石砖瓦”也可继续使用,但使用区域暂未可知。除了宁寿宫,还有钦安殿、寿康宫、太和门、景福宫、武英殿等,这些建筑的琉璃吻兽上有该宫殿的名称,说明都是专为该宫殿修建所烧制的。新烧琉璃件除了用在相应工程中,还会有部分剩余存贮于库房。乾隆年间《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记载“乾隆三年奏准,琉璃瓦料若造坯时即用某工印记,则此工之料不得用之彼工。未用者存贮在厂,需用者烧造不及转致迟误,即所余物料欲给奇零之用,又因有印记不便给发,嗣后瓦料应免用印记”。这说明没有款识的存贮于库房的琉璃件,也有可能用在其他建筑的修缮工程中。在斋宫西配殿建筑勘察过程中,其垂脊上发现了有“倦勤斋黄”款识的琉璃脊件(图8),这意味着在斋宫区域建筑修缮过程中使用了为宁寿宫区域工程烧制的琉璃构件,显然并没有遵循“琉璃瓦料若造坯时即用某工印记,则此工之料不得用之彼工”的规定。
图8 斋宫西配殿“倦勤斋黄”款识脊件
而对于旧瓦使用的方式,则例中也给出了相关说明,如《内庭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圆明园内工瓦作现行则例”一章记载“旧脊瓦料每瓦匠一百工外加窑匠十四工拣选旧琉璃脊瓦料每四百五十件加窑匠一工”,说明工程中包含旧脊、瓦料拣选工作,就是为了挑出可以继续使用的旧料。拣选的旧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胎体和琉璃釉层均完好的构件,可以直接使用。另一种是胎体完好,釉层脱落的构件,需要复烧后再使用。在“西窑琉璃价值则例琉璃瓦料重量则例”中,关于胎体完好的琉璃件复烧用工,文献记载“挂釉单给铅价外每件加出入窑人夫银二分”。“圆明园内工瓦作现行则例”中,瓦件拣选之后,也给出了窑匠用工。
由此可知,在紫禁城的建造、修缮过程中,琉璃件有新件烧制和旧料利用两种来源。那么屋面部分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旧琉璃脊件共同使用的情况。
2.3 正吻、正脊修缮中问题的出现与解决
正吻、正脊位于屋面最高处,由于古代屋面没有有效的防雷措施,最高处的琉璃构件易受雷雨、大风天气影响而掉落、损坏。档案中不乏雷击屋面导致瓦件损坏的记录,比如正统年间雷震奉天殿鸱吻,万历年间雷震天坛广利门和斋宫北门吻兽等。
对于正吻、正脊的修缮,若是全部重新烧制,同一批瓦件遵循同一尺寸规格,那么正吻吞口部分线条就容易与正脊对应起来。比如太和殿正吻(图9),吞口内纹饰与正脊的赤脚通脊、黄道刚好对应。但若仅有部分构件损坏,旧料继续使用,就会出现新旧琉璃件结合使用的情况。部分年代相差较为久远的构件,遵循的构件尺度规定不同,正吻吞口的线条和正脊构件就无法对应。如景和门北侧吻兽(图10),其吞口内线条的圆混和束腰比例关系与正脊不同,吞口部分还包含了群色条纹饰,但正脊的群色条则按照清代做法,完全位于正吻之下,与吞口无交接关系。此外,吞口内束腰部分还有纹饰,与正脊的素面束腰也无法对应。
图9 太和殿正吻与正脊
图10 景和门北侧正吻与正脊
而正吻吞口纹饰和正脊无法对应的问题,会随着建筑基数变大、建筑年代久远、修缮数量增多而逐渐突出。当现行则例的吻兽规制,无法满足已有建筑的修缮尺度要求,正吻与正通脊在高度上就难以对应,更何况通脊还有上下圆混、方涩和束腰的凸凹关系。面对这个问题,乾隆年间《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给出了应对方法。其卷一百二十八“工部营缮司物财”部分记录:“再吻兽一项,向例随所用瓦片样数敷给钱粮。但殿宇丈尺。各有高低广狭之分。所用吻兽大小不一。不必随瓦片敷算。宜按其应用尺寸分析价值。给发烧造。”这之后嘉庆朝、光绪朝的会典中,工部物财部分均有此条款。这说明在乾隆朝之前,紫禁城吻兽都是按照瓦片的样数计算钱粮的,而到了乾隆年间,吻兽大小可不随瓦片样数,这使正吻、正脊修缮时,在样数难以对应的情况下,工料预算更加方便,不同样数吻兽的尺寸选择也更加自由。此项规定从工程预算、吻兽样数方面,给出了两个构件大小无法对应的解决方案。
但尺寸之外还有纹饰,即使吞口部分高度可以和正脊筒相对,可上下圆混、方涩和束腰的比例关系不同时,两个构件的纹饰线条依然无法完全对应,而紫禁城现存三种正吻吞口实例纹饰的变化,或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图11)。口含正通脊纹饰的吞口与年代最早的包含正通脊及群色条纹饰的吞口相比,虽然与正吻相连的线条开始减少,省略了群色条,但依然表现了与正脊相连的意愿,可以形成正吻口吞正脊的外观。年代最晚的吞口内纹饰直接更换为卷舌,与正脊线条完全不相交,纹饰上更加独立。虽然与正脊分界明显,过渡生硬,但却彻底规避了正吻、正脊修缮中纹饰无法对应的问题。对于吞口部分为卷舌的正吻,在考虑其与正脊相交的问题时,可只根据现状挑选合适大小的吻兽,简化了正吻、正脊修缮中存在的交接问题。
a)吞口内含正通脊和群色条纹饰
b)吞口内含正通脊纹饰
c)吞口内为卷舌纹饰
图11 三个时期的演变图示
3 总结
紫禁城正吻的吞口纹饰分为三大类,从早到晚分别是正通脊及群色条纹饰、正通脊纹饰、卷舌纹饰。吞口纹饰连着正吻和正脊,处于交接处,故而正吻、正脊的变化会在吞口处有所显现。从明清匠作则例来看,正吻、赤脚通脊、黄道、通脊的尺度一直在变化。在明清两代的新建、改建和修缮工程中,不免涉及琉璃构件的烧制、补配,当这两种构件需要旧料与新料搭配使用时,同一样数但不同年代的构件,将无法流畅连接。清代档案从预算、样数匹配的方面,记录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即吻兽大小可不再随瓦样,预算按实际发生情况计算。此外,吞口纹饰类型也发生改变,吞口部分不再包含正脊线条,改为卷舌形式与正脊相交。虽然纹饰相交生硬,但却规避了修缮中正吻吞口纹饰与正脊线条无法对应的问题。
丁莹,故宫博物院古建部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古建筑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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