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位读者朋友讨论了一个训诂方法问题,挺有趣,特记之。

问:《臧洪传》里讲述臧洪被袁绍生擒后,袁绍问他服不服,臧洪的回答之义气足让天下人泪目,但他的回答似乎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他本来与袁绍反目是因为袁绍不允许他请兵救援故主张超,很明显他的起兵反袁仅仅是为张超报仇,然而他为什么要在回答中说不能“推刃”杀袁绍而“为天下(人)报仇”,难道袁绍不救张超就算是得罪了天下人,这不符合语言逻辑吧?

答:是的,这很不符合逻辑!

原文是臧洪曰:“洪亲见呼张陈留为兄,则洪府君亦宜为弟,同共戮力,为国除害,何为拥众观人屠灭!惜洪力劣,不能推刃为天下报仇,何谓服乎!”

诸方家俱训“天下”为“天下人”,可能是受了“为国除害”的影响。未注意此“为国除害”只是“何为拥众观人屠灭”的前导,立足点仍是在痛心于其故主“被袁绍拥兵坐观张超被杀尽”,所以臧洪接下说的“不能推刃为天下报仇”,给人报仇的范围完全扩大了,确实不符合逻辑。

问:是不是袁绍不准臧洪救张超,为不义行为,所以引起了天下人的共愤?

答:应该不是,袁绍不救张超,这跟他与张超之兄张邈有关。袁、张本是少年故友,臧洪也提到了这事:“我亲眼看到你(指袁绍)称张邈为兄长,那么张超就应该是你的弟弟。”但是臧洪没有提到另外一件事:诸侯结盟后袁绍曾让曹操杀张邈。所以袁绍不准臧洪救张超,纯属诸侯之间的个人恩怨,不可能引起“天下人的共愤”。

问:既这样,那么臧洪此说是不是故意在夸大范围,激起天下人的共愤?

答:如果没有赵幼文的校勘,也只能这么认为了。

问:是赵幼文的《校笺》吗?

答:是的。

问:文献校勘对古文翻译也有作用?

答:作用太大了!所谓校勘,其实就是在向读者提供“异文版本”,异文版本的作用,在于帮助我们通过不同文献来了解不同作者对史事的不同思路,这就是给我们的训诂提供更多的理解思路。

问:我看到您把我说的“翻译”换成了“训诂”,请问这两者有区别吗?

答:有的,“训诂”是对古代文献字词句进行求源、索隐、推论、诠释的过程。“翻译”仅仅是将一种语言形式转化为另一种语言模式。

问:哦,明白了,那么您现在对《三国志》及裴松之注的史料所进行的工作,就是训诂了,而不是简单的翻译,是吗?

答:是的。比如臧洪所说的这个“天下”,如果只是翻译,译为“为天下人报仇”也不算原则性的错误。但如果是训诂,就要进行推理的过程,以此确保本书对史料的精准诠释。

问:那您对这句原文作了怎样的诠释?

答:本书首先是参考了卢弼《集解》在此语下说“《公羊传》:事君犹事父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

修书日记一侧——训诂不参考校勘,行吗?

问:卢弼想表达什么?

答:卢弼想说的是:这个“天下”,似乎应该按“君主”来理解。

问:“天下”有表达“君主”的用例吗?常见的都是用“天”来表达“君主”吧?

答:是的,所以卢弼虽然举了《公羊传》的例子来作注,但不敢下定义,只能说是存疑了。但他显然是已经发现了问题,只是可能因为没有细思异文,就未作辨析。

问:这句原文有异文吗?

答:有的,赵幼文查了明代的谢陛编撰的《季汉书》载此语无“下”字,赵君下定论说“是也”。

问:赵幼文下定论的证据是什么?

答:赵君举的第一证为:《公羊传·定公四年》何休注:“子复仇非当复讨其子,一往一来曰推刃。”

问:这是在确定“推刃”的定义吗?

答:是的,“推刃”直译就是“推出利刃(杀人)”,但训其隐义就是古人一般在用“推刃”一词时,多指“子复仇”,常用于“为父报仇”。

问:明白了,古人措辞还真有讲究,什么语境说什么样的话。赵幼文举此例,是想证明臧洪这句话只有“天”而无“下”,指的就是“君主”吗?

答:不是,赵君还有下文。

问:他的下文是什么?

答:赵君又说:《尔雅·释诂》:“天,君也。”为天报仇,犹为君报仇也。君指张超,是与《公羊》复仇推刃之义协,若作“天下”则与传意乖违矣。或传刻者未细绎传意,而妄增“下”字,致失原旨,盖不可从。

问:明白了,这是赵幼文认定臧洪此语是:“不能推刃为天报仇”,这个“天”是指“君长”,不是指“君主”,为什么不能是“君主”呢?

答:这正是卢弼的另一个顾虑之处了!曹操在雍丘包围张超发生在兴平二年(195)的八月,灭张超是当年的十二月,臧洪宣告与袁绍决裂在此事后。而此时的“君主”即汉献帝刘协当在逃难中都安邑。臧洪此言给刘协报仇当属不合理。况且臧洪此前原本是奉张超令北上与刘虞共谋大事,那么可以佐证臧、张等人应该是支持袁绍立刘虞为帝的。所以他更不可能说是“为天子报仇”。

问:哦,那臧洪所说的“天”即“君”,肯定就是赵幼文所说的“君长”了,是指张超。看来真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了。您肯定是对此语进行了精译详注了,是吗?

答:是的,本书给出的译文是:(我)亲眼看见(你)称呼张陈留(指陈留郡太守郡张邈)为兄长,那么洪(我)的府君(指张超)也应该是(你的)弟弟,(你本来应该与他们)共同努力,为国家除害,(可是你)为何拥有(强大的)军队(却)看着别人被杀尽?可惜洪(我)力量弱小,不能推动利刃(杀了你)来为(我的)君长(指张超)报仇,(还)说什么服(不服)啊!

给出的注文是:(考:此语,诸方家俱译为’为天下人报仇’,然而此训实难通,臧洪所为报仇者,当为张超,不可能把范围扩大到为天下人报仇。故卢弼《集解》引《公羊传》:’事君犹事父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此注义表明臧洪所言是为君主报仇。然而赵幼文《校笺》曰:’谨案:《公羊传·定公四年》何休注:“子复仇非当复讨其子,一往一来曰推刃。”又案:《季汉书》无“下”字,是也。《尔雅·释诂》:“天,君也。”为天报仇,犹为君报仇也。君指张超,是与《公羊》复仇推刃之义协,若作“天下”则与传意乖违矣。或传刻者未细绎传意,而妄增“下”字,致失原旨,盖不可从。’本书按:赵君考析解决了本书困惑,且有异文版本为主证及相类文献经传为佐证,甚为合理服人,故本书深然之而改训)

本书所作的译文及注文可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