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陈公哲把钢笔字帖《一笔行书钢笔千字文》印出来,全国第一本,直接砸在旧书店的柜台上。
他敢用钢笔写行草,是因为当时自来水笔刚流行,写字的人嫌毛笔慢,又怕钢笔写不出味道,他偏要证明笔头硬也能写出筋骨。
书里每个字都标了行笔路线,像给手画地图,谁照着练都能少走弯路。
这一招把书法从书斋拉到街头,卖报的小哥、站柜台的学徒,口袋里插支钢笔就能练字,省纸省墨省时间。

他图的不是卖书钱,是让更多人把字写快写好,写字快了,读书看报就快,脑子跟着活。
后来他去香港挖古物,250件石器陶器排开,又把考古报告写成白话,登在学报上,让街坊知道脚下有宝。
他一辈子只做两件事:把身体练强,把字写顺。
今天键盘替了钢笔,写字的人少了,可写字那套专注、耐心、动手的老法子,真能扔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