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二年,鄞县来了一位新任知县,姓段名光清,字明俊。这位父母官素以公正廉明著称,深受百姓爱戴。这日清晨,段知县身着便服,只带了两名贴身随从,沿着县城最热闹的集市缓步而行。他特意选择这样的方式体察民情,想看看百姓们的真实生活状况。
行至一家米肆门前,忽见人群聚集,喧哗之声不绝于耳。段知县眉头微皱,示意随从前去查看。不多时,随从便带回两人:一个衣衫褴褛的乡下青年,和一个衣着光鲜的米肆掌柜。两人一见知县大人,立即跪地叩首,连声喊冤。 段知县和颜悦色地将二人扶起,温言道:二位有何冤情,不妨细细道来。那乡下青年眼眶泛红,声音颤抖地说:大人容禀,家父病重在床,小的特来抓药。途经米肆时,一时心慌意乱中不慎踩死了店家的一只雉鸡。店家竟要小的赔偿九百文钱,可小的身上仅有买药用的二三百文……
段知县闻言,不禁疑惑:一只雉鸡怎会值九百文?这时,米肆掌柜急忙插话:大人明鉴,这可不是普通雉鸡。此鸡乃西域珍品,需用上等粟米精心喂养三月,可长至九斤重。按市价一斤百文,九斤正该九百文。说着,还得意地捋了捋胡须。
段知县暗自思忖,这掌柜衣着华贵,眼神却闪烁不定,显然是个奸商。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都屏息以待,想看看这位新官如何断案。段知县沉吟片刻,突然笑道:若真如掌柜所言,这赔偿倒也合理。踩死他人之物,理应赔偿。
此言一出,围观众人哗然。那乡下青年更是面如土色,颤声道:大人明鉴,小的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啊!段知县不慌不忙地说:你可将衣物典当,若还不够,本官可代为补足。百姓们纷纷摇头叹息,有人甚至低声咒骂知县昏庸。 待青年典当衣物,凑足六百文后,段知县果然补足了剩下的三百文。就在掌柜喜滋滋地要离开时,段知县突然叫住他:且慢!掌柜方才说,这雉鸡需喂养三月,可长至九斤?掌柜不明就里,点头称是。 段知县正色道:常言道’斗米斤鸡’,养一斤鸡需一斗米。如今鸡已死,掌柜省下了九斗米的饲料。既然鸡钱已赔,这省下的九斗米也该归还才是。掌柜顿时面如死灰,在众人哄笑声中,不得不按市价赔偿了九斗米。

围观的百姓这才恍然大悟,纷纷称赞段大人明察秋毫。要知道,一斗米值六十文,九斗就是五百四十文,加上先前赔付的九百文,掌柜反倒亏了一千四百多文。据说那掌柜回家后,气得卧床不起,足足半月未能开门营业。